音樂人陳偉又抨擊刀郎:格局太小,他的歌曲很多都是靠雲朵唱紅的

這段時間裡,內地樂壇關於雲朵與其師傅刀郎的各種風波持續發酵,引發了廣泛討論。

雲朵,這位曾經的草根歌手,在師傅刀郎的悉心栽培下,憑藉《西海情歌》、《愛是你我》等歌曲迅速走紅,成為大眾熟知的歌手。

然而,前段時間曝出刀郎的經紀公司要收回雲朵四首歌曲的版權,這一舉動在外界引起了軒然大波,至今熱議不斷。

在這場風波中,一個不可忽視的角色是音樂人陳偉。陳偉在短視頻平台上以「炮轟」刀郎而聞名,他頻繁地在直播間對刀郎進行各種負面評價,甚至將刀郎的這一版權決定也捲入其中,指責其格局太小。

陳偉,一個在樂壇並非一線的音樂人,卻通過頻繁「黑」刀郎而獲得了極高的關注度。他的直播間里,經常充斥著對刀郎的批評和嘲諷。

從「新歌是網路垃圾」到「聲音退步嚴重」,再到「開演唱會就是為了圈錢」,陳偉的言辭可謂犀利且不留情面。而這次,他又將矛頭對準了刀郎收回雲朵歌曲版權一事,聲稱這是刀郎心胸狹隘、眼裡只有錢的表現。

據陳偉所述,他認為雲朵的成名離不開她演唱的那些歌曲,尤其是《西海情歌》和《我的樓蘭》。在他看來,刀郎的這些歌曲是雲朵唱紅的,而歌手與唱片公司解約後,通常唱片公司會大方地將歌曲版權贈予歌手,以便他們能在直播間繼續演唱或進行商演。

因此,陳偉質疑刀郎在雲朵離開啊呀啦嗦多年後,仍收回歌曲版權的做法,認為這不符合行業慣例,更是對雲朵的不公平。

顯然事實並非如此簡單。在娛樂圈,版權問題歷來複雜且敏感。藝人與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往往對歌曲版權的歸屬有著明確的約定。

如果合同中規定版權歸公司所有,那麼藝人在解約後確實可能無法繼續使用這些歌曲,除非獲得原公司的許可或授權。

此外,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詞曲著作權通常歸詞曲作者所有,而錄音製作者權則歸錄製該歌曲的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所有。因此,在藝人解約後,能否繼續演唱原公司的歌曲,並非陳偉所說的那麼簡單。

以雲朵為例,她雖然曾是啊呀啦嗦的簽約歌手,並演唱了多首膾炙人口的歌曲,但這些歌曲的版權歸屬並非她個人所能決定。

根據合同和法律的規定,刀郎或啊呀啦嗦公司完全有權在解約後收回這些歌曲的版權。而雲朵如果想要繼續演唱這些歌曲,就必須獲得刀郎或公司的授權。

值得注意的是,陳偉對刀郎的批評並非基於事實和法律的分析,而更多是基於個人的主觀臆斷和道德綁架。他試圖通過煽動公眾情緒來抹黑刀郎的形象,從而達到蹭流量、提升個人知名度的目的。

這種做法不僅缺乏職業道德,也損害了樂壇的公平和正義。

總之,刀郎收回雲朵歌曲版權一事並非如陳偉所說的那樣簡單。在這場風波中,我們應該保持理性客觀的態度,尊重合同和法律的規定,同時也應該警惕那些試圖通過蹭流量來博取關注的行為。

畢竟,真正的音樂人應該靠作品說話,而不是靠詆毀他人來提升自己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