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鍾欣 近日,張傑在其福州演唱會現場,報出了一串由自己生日組成的手機號碼。因該號碼真實存在,這一行為在網路引發了巨大爭議,相關話題登上熱搜。9月9日晚,張傑工作室就此事致歉,並稱正在協商解決方案。
9月6日,張傑在福州演唱會的互動環節中,提到了一串包含其出生日期的手機號碼,並問現場觀眾:「你會給我打電話嗎?」「maybe(可能)我會打給你們」。然而,這串為互動而報出的號碼真實存在,歸屬地為上海。據媒體報道,機主由於短時間內突然接到大量陌生電話,已經被迫關機。有網友認為,張傑的言辭具有誤導性,會給非公眾人物的機主造成麻煩。也有網友認為,粉絲都知道這是張傑的出生日期,不會當真。
9月9日晚,張傑工作室正式就此事致歉,承認該號碼未經提前驗證,因此給機主帶來了麻煩與困擾,「這是我們工作上的重大疏忽和失誤,我們深感抱歉。」
同時,張傑工作室還提到,自事件發生當天起一直積極聯繫機主,希望有機會能夠直接致歉,並透露已獲得了初步進展,目前正在協商解決方案。「在此,我們虛心接受大家的批評指正,接下來將全力做好補救措施,同時也懇請大家不要再去打擾機主。再次向機主及關心此事的所有人真誠致歉!」
南都記者梳理資料發現,無意間曝光真實存在的手機號碼,對機主的生活造成侵擾,此前在文娛領域也曾有發生,多見於影視作品。
電影《被光抓走的人》畫面中出現曹某門店招牌上的電話,曾致使其每天接到數以百計的陌生來電。2020年,法院判處被告採用技術手段遮擋該電影中原告的電話號碼,同時賠償原告3萬元。南都記者查詢該案的判決書,法院認為,原告將手機號碼公開在店面招牌上,意在招攬客戶,系向特定範圍內公開,而非向不特定範圍非設限公開,影片侵害了原告私人生活領域內應有的安寧狀態。在未經原告准許,影片私自泄露涉案電話構成對原告個人隱私權的侵害。
2020年,某網路熱播劇公開使用了黃某實名購買的手機號碼,導致黃某頻繁遭受陌生電話等侵擾。法院判決被告製作公司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和律師費1000元。
2018年,電視劇《愛情進化論》第17集出現了張某的真實號碼,大量電話、簡訊等侵擾了其私人生活的安寧。法院認為,出品方侵害了原告的隱私權,判決其向原告賠償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