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原著結局:玫瑰為何嫁59歲老男人?原來這已是她最好結局了

本文寫的原著,和電視劇有所出入。

在原著中結局最後玫瑰嫁給了59歲的羅德慶爵士,成為了羅太太。

而那個時候的玫瑰也只有三十多歲而已。

很多人都覺得玫瑰嫁給59的羅德慶是將就,覺得玫瑰不需要將就,畢竟她才三十多歲,雖然有過一場婚姻,也當了母親,但是她有錢有貌,為何要嫁一個老男人?

很多人想不通這一點,之前我以為是愛情,後來我仔細看了原著,發現不是愛情,也不是將就,而是深深地「無奈」。

甚至可以說玫瑰嫁給59歲的羅德慶不是一時間的衝動,而是經過了利益的權衡,甚至可以說是那個時候的玫瑰遇到的最好的選擇了,也是她最好的結局了。

富且貴的羅德慶

原著中的羅德慶爵士,富且貴。

他有三個孩子,兩個女兒一個兒子,都在國外生活。

他的妻子去世後他一直未娶,直到遇到玫瑰,他才有了再婚的想法。

對此遠在國外的兒子羅震中聽到父親再婚的消息,第一反應是替父親感到高興。

「那就好了,媽媽去世後,爹一直不展顏……爹是個好人,他應該享這晚年福。」

因為他的大姐回國參加了父親的婚禮,發現父親變得更加年輕了,而這一切都歸功於新夫人玫瑰。

甚至羅德慶爵士為了博得美人一笑,直接重新給玫瑰蓋了新房子,可謂一擲千金。

「爹爹要將老房子賣掉!」大姊說:「而且已另在石澳蓋了層平房,他既年輕又時髦,都不像以前的爹了。」

羅德慶娶了玫瑰後,不僅僅精神面貌更加年輕,而且事業上也更加有幹勁。

「我都不知道怎麼說才好,本來他已接近半退休,香港一些事務本想交給你大姊夫,可是現在他又東山復出,把幾爿公司整頓得蒸蒸日上,簡直寶刀未老。」

面對父親如此變化,羅家的女兒雖然擔憂家產但是也覺得父親身邊有一個女人安享晚年也是不錯的。

羅家的女兒一開始聽說父親再婚是緊張的,因為她們害怕將來家產被分走,畢竟這麼多年父親一直未娶,而這女人卻能成為羅夫人,她們一度認為這個女人是個小狐狸精。

可是當大姐回國參加婚禮後,便改變了這個想法,因為玫瑰太美了。

她們希望自己的唯一弟弟能夠回國幫父親打理家產,避免讓家產落入他人手中。

而羅德慶的小兒子羅震中是一個妥妥的紈絝富二代。

他在國外過著逍遙的日子,甚至覺得自己當好一個富二代就是對父親盡孝了。

後來他在姐姐的勸告下回國,而且還帶上了庄國棟,羅德慶見了庄國棟很欣賞他的才華,希望他能夠幫忙打理自己在倫敦的生意。

羅家的生意不僅僅在香港做到巨頭,甚至還做到了倫敦,可見羅家家大業大,羅德慶爵士背後不僅僅是富還有貴。

後來羅震中因為對玫瑰一見鍾情,可是發現玫瑰竟然是他的繼母,他一蹶不振回到了倫敦,終日換女伴排遣寂寞。

望著好友如此一蹶不振,庄國棟讓羅震中回國和父親爭,當然這是氣話,這不過是想讓好友振作起來。

可是羅震中卻說:

「跟羅德慶爵士爭?他現在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要人有人,我拿什麼跟他比?

女人跟我走,也不外是因為我是羅某的兒子,我還借他的蔭頭呢,我去與他爭?雞卵碰石卵。」

從羅震中這番話可以看出,羅家的富貴哪怕是在歐洲也是聲名赫赫。

而玫瑰成為了這樣富且貴爵士的太太。

玫瑰的一無是處

很多人可能會說,就算羅德慶爵士富且貴,玫瑰也沒有必要委屈自己。

畢竟再有錢,他也已經59歲了,已經快60了,就算他再什麼看起來年輕,也掩飾不了臉上的老人斑,身上的老人味。

而三十多歲的玫瑰正值風華,為何要委屈自己?

對於離婚後的玫瑰的魅力,原著中她的哥哥黃振華曾說過這樣的一番話:

我也覺得玫瑰是離婚三次,到四十九歲半還有人排隊追求的那種女人,她的命運註定是這樣,傾國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為紅顏禍水,也是命運。

黃振華說玫瑰哪怕離婚三次,到了四十多歲依舊有很多男人排隊追求她。

其實黃振華說的沒錯,那個時候的玫瑰失去了傅家明但是她身邊從不乏追求者。

而對於那個時候的玫瑰經濟條件,原著中寫道:

追求她的人很多,婦女雜誌仍然以刊登她的訪問為榮,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現在黃家老房子那塊地,也足以使她成為城中數一數二的富女。

她具備了一個女人所有的最佳條件。

很顯然那個時候玫瑰繼承了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那個房子價值千萬,她本人並不缺錢,而且成為很多雜誌爭相採訪的名媛。

她哪怕三十多歲了,依舊耀眼,正如書中所說,她具備了一個女人所有的最佳條件。

無論是外貌,還是錢財。

既然她有那麼多選擇,為何要嫁給一個老頭呢?

在原著中,玫瑰曾對自己有過這樣的一段評價:

我是一個結過婚的女人,孩子將近八歲,最近在鬧婚變,我的性格自由散漫,不學無術,除了打扮花錢,什麼都不會,我甚至不能養活自己,就會靠家人生活,我自覺是個一無是處的人。

玫瑰這番話其實總結非常精闢,她對自己的認知還是非常清醒的,這也是她為何會嫁給羅德慶的原因。

因為玫瑰雖然有錢,但是那些錢終究有一天會花光,而她自己無法養活自己。

更重要的是她哪怕三十歲的她依舊會為一條精緻的裙子高興。

原著中寫道:

「我要淋浴換衣服了,」她說:「今晚要參加一個盛宴,我添了一件聖羅蘭的長裙,那設計真是美麗——」她伸一個懶腰,笑了,「我真永遠不會長大,到今天還為了一件裙子一個宴會而雀躍,多麼幼稚無聊。」

玫瑰從小喜歡美麗的裙子,熱鬧的晚宴,而那個時候她即將參加的晚宴正是羅德慶爵士的邀請。

她接受了晚宴,也接受了羅德慶爵士對她的追求,沒有其他的原因,因為這個男人能夠給她這樣精緻的裙子,這樣高級的晚宴。

要知道玫瑰在十七歲的時候每月花在衣服上錢都是一萬數千元的。

原著中寫道:

玫瑰這孩子,服裝店送到我寫字樓來的賬單,往往一萬數千元。

幾件白蒙蒙的衣裳,貴得這樣,我嚴重向她提出警告。

「還是中學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歲。」

「十七。」她說。

「十六歲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顧左右而言他,總而言之,每季不準花多過三千元。」

「三千元!」她幾乎要昏厥,「三千元還不夠買一件大衣哪,大哥。」

玫瑰出身的時候正是父親事業蒸蒸日上的時期,從小她被寵著長大,物質上從來都是最好的。

哪怕十幾歲她也是毫不心疼為了一件大衣花三千元,只是那個時候為她買賬的人是父母,是哥哥。

而如今三十多歲的她,只能靠自己。

其實玫瑰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她從小功課都是拔尖的。

甚至在美國的那十年里,她成為了職業學生,她拿了三張文憑,分別是法律、純美術、歐洲文學。

所以玫瑰是一個非常有學識的女人,只要她想養活自己,找一份體面的工作並不難。

但是她從未想過工作,甚至她對上班是很不屑的。

原著中寫道:

「是,我是沒出息。」她承認:「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寫字樓里坐半輩子,賺那一萬數千,跟人明爭暗鬥。」

「蘇姐姐是例外,」她說:「我將來可不要像她那樣能幹,我不打算做事。」

她瞧不起在寫字樓上班的女人,更從未打算過要上班。

而她讀書只是為了面子,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更加有學問,為了讓自己在未來挑選男人上更加有砝碼。

她從未想過自立,所以說她是玫瑰,是永遠只能依附他人的玫瑰。

庄國棟一無所有

對於母親玫瑰改嫁羅德慶這件事,玫瑰的女兒方太初這樣評價:

「——她嫁了別人。」太初感喟,「羅德慶是什麼人呢?一個有錢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揮霍的,而我父親沒有鈔票。她還有什麼資格做我母親呢?」

在方太初眼中玫瑰嫁給老男人是因為那個老男人有錢,有資本供玫瑰揮霍,雖然刻薄,但卻真實。

玫瑰嫁給羅德慶後,在歐洲度蜜月的時候,羅德慶因為公司的事情提前回國了,而玫瑰在這個時候和在歐洲的庄國棟舊情復燃了。

他們天天約會,不顧世俗,不顧臉面。

甚至庄國棟為了重新追求回玫瑰,他拋棄了女友,辭去了工作,放棄了一切,最後玫瑰也開始和他約會。

後來羅震中看到玫瑰手上戴著一個手鐲,他認出了那是之前他陪著庄國棟去玉器市場買的。

那一刻,羅震中為自己的父親感到悲哀。

他對玫瑰說:「有選擇的愛便不是愛,玫瑰,承認吧,承認吧,承認你並不愛羅德慶爵士,你欣賞他尊重他崇拜他,但並不愛他。」

羅震中看出了玫瑰對自己父親並沒有多少愛情,更多不過是欣賞崇拜。

而聽完羅震中這番話後,玫瑰的反應暴露了她不愛羅德慶的真相。

她嗚咽:「如果家明還在……」

她這個時候愛的不是羅德慶也不是庄國棟,她和庄國棟約會不過是因為曾經被拋棄過罷了。

後來羅德慶假死設計讓玫瑰做出選擇,最後玫瑰還是選擇了羅德慶,拋棄了庄國棟。

畢竟身為羅太太的她能夠獲得一大筆遺產,就算羅德慶活著,而庄國棟也給不了她想要的那種奢華生活。

事後,羅家人都原諒包容了玫瑰,因為她美麗,因為她在最後關頭選擇了羅爵士。

而庄國棟這一次是真的徹底失去了玫瑰,他不僅僅失去了玫瑰,更是失去了一切,他的工作,他的名聲,他這麼多年來的努力都化作泡沫。

雖然庄國棟體面有才華,但是他能夠給玫瑰的也不過是在一個不知名的市場上買一個不起眼的手鐲罷了。

事後,庄國棟消失了,只有羅震中擔心他,而玫瑰卻若無其事的和羅德慶去百慕達曬太陽去了。

只有羅德慶的財力能夠供玫瑰揮霍,能夠讓她一直保持這樣奢華的生活。

而在庄國棟拋棄女友後,他的女友小曼成為了羅震中的女友。

是羅震中主動追求的她,甚至不需要什麼追求,那個女孩就答應了羅震中。

沒有什麼原因,不過是因為嫁給羅震中比嫁給庄國棟更有前途罷了。

而羅震中挑中她不過是那個時候他得不到玫瑰受了情傷,想隨便找一個女人罷了,而恰好那個時候小曼出現。·

他對小曼說:「嫁我勝過嫁庄國棟,他是窮光蛋。我不是說人要拜金,但我們確實是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

是的,哪怕庄國棟之前體面,但是現在他一無所有了,所以現實的女人都不會選擇他。

最後原著中寫道:

姊姊與姊夫們仍回英國去協助老爹的事業,老爹與玫瑰形影不離,是城裡人公認最美麗的一對。

而小曼,漸漸嶄露頭角,開始出鋒頭,做雜誌封面,名牌時裝穿在她身上,相得益彰,新一輩的名媛來不及與她交往,因她是羅德慶爵士的未來媳婦。

我則與小曼維持著長期訂婚的狀態,因目前流行這樣的關係——有什麼不愉快呢?一切十全十美。

玫瑰和羅德慶成為城裡人最美麗的一對,玫瑰依舊是上流社會最耀眼的女性,她頻繁地出現在各種晚宴上,依舊過著熱鬧奢華的生活。

而小曼漸漸嶄露頭角,她成功打入了上流社會,只是因為她是羅德慶爵士未來的兒媳,而她也慢慢變成了下一個「玫瑰」。

所以玫瑰最後嫁給老男人,其實並不是將就,其實是玫瑰的無奈,因為她除了美貌一無是處,而她那個時候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利用這絕美的皮囊換來自己想要的奢華生活,和下半輩子的衣食無憂。

其實做到衣食無憂她父母留給她的已經夠了,但是她所追求的從來不是衣食無憂,她從小被寵壞了,她沒有辦法過衣食無憂的普通生活。

人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而對於玫瑰這樣的女人來說由奢入儉難就更難了。

所以三十多歲的玫瑰嫁給59歲的老頭,不是將就,是她的無奈,因為她這一生只能依附他人生活,而她的慾望確是無窮無盡的。

或許遇到羅德慶是她的幸運,因為他有足夠的錢財供她揮霍,但同時這也是她的不幸,因為她這一生只能是一朵依附他人的「玫瑰」。

唯一慶幸的是她的女兒方太初沒有像她母親一樣長成為一朵依附他人的玫瑰,而是長成了一顆獨立的樹。

希望你我都不是依附的玫瑰,而是獨立的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