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網紅「王蓉仨娃媽」短視頻,長沙一MCN機構賠償6萬元!

近年來,隨著網路技術發展和移動終端普及,短視頻以其泛娛樂性、高參與度以及碎片化傳播模式迅速發展,逐漸成為我國數字版權及網路文創產業增長點。一些優秀的短視頻製作者,也因此享受了流量帶來的經濟效益。

與此同時,一些熱衷於坐享其成的機構與人員,直接做起了「內容搬運工」。為了逃避監管凸顯逼真度,甚至直接將賬戶註冊冒充成創作者本人。明明是「李鬼」,看上去卻比李逵還「李逵」。

4月17日,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例。

原告王蓉在抖音平台上註冊了「王蓉 仨娃媽」賬號,發布了其個人家庭生活的一些有創意的短視頻。

原告的視頻走紅後,「嗶哩嗶哩」平台上也出現了一個「王蓉_仨娃媽」賬號。同樣的賬號名、同樣的頭像,賬號中還原樣搬運了原告在抖音平台上分享的二十餘個短視頻。

經查,該涉案賬號註冊人為杜某,綁定的mcn機構為被告長沙某文化公司。雙方通過《賬號權屬確認函》約定:「註冊人享有的權利、義務歸屬於公司、公司應對賬號項下的一切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mcn是指多頻道網路(multi-channel network,mcn)是與內容創作者合作或直接生產各種獨特內容的經營體,並在發布內容的網路平台上執行業務和營銷功能,為網紅和自媒體提供內容策劃製作、宣傳推廣、粉絲管理、簽約代理等各類服務。

原告王蓉以mcn公司(長沙某文化公司)為被告起訴至天心區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涉案賬戶上所有侵犯原告著作權的短視頻,並變更該賬號名稱和賬號頭像;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餘萬元,並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原告起訴後,涉案賬號上發布了對原告道歉信息,並且被告法定代表人將道歉內容截圖發給了原告代理律師。

被告辯稱,涉案賬號是他人賬號,並非被告所註冊;被告沒有盜用原告的視頻素材進行盈利,侵權行為與被告無關,故請求駁回原告訴請。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1、本案中的短視頻屬於視聽作品

發布短視頻的賬號名稱與原告姓名一致,賬號頭像與視頻出鏡人原告一致,在無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推定原告為涉案短視頻的製作者。原告對通過自己賬號發布的、以自己為主角創作的短視頻作品享有著作權。

2、被告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被告未經許可,擅自通過其經營的嗶哩嗶哩平台涉案賬號發布原告的短視頻作品,侵害了原告對作品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至庭審前,涉案賬戶中短視頻已刪除下架、賬號名稱及頭像均已更改。

據此,天心區法院於2023年7月4日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6000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本案一審判決後,原、被告均未上訴,現已生效。

法官說法:

案件承辦法官魏立宇表示,短視頻既是普通人記錄生活、表達自我的重要形式,也逐漸成為經濟社會、輿論宣傳、信息傳播、文化建設的新型媒介。具有獨創性的短視頻構成視聽作品,不符合獨創性要求的短視頻則屬於錄像製品,二者均受著作權法保護。

在數字經濟的助力下,短視頻產業呈現出全民創作、全面分享的新局面。連接短視頻平台、內容創作者和廣告商的mcn機構,為內容創作者提供專業化服務,幫助他們實現穩定的商業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短視頻行業的創新發展。但利益的驅動下,部分自媒體、mcn機構已淪為通過擅自搬運、剪輯、傳播他人內容牟利的「剪刀手」「搬運工」。長此以往,不但直接損害創作者的創作熱情,更會破壞互聯網行業的競爭秩序和文化產業創新發展。

為此,法院將通過嚴懲侵權行為,進一步保護原創者的知識產權,鼓勵創新發展。同時也呼籲相關人員強化行業自律,加強平台監管,完善技術應用。

通訊員郭興娟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