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和汪小菲的又開始互撕了。
雖然八卦不是我們的專長,但從汪小菲發布的聊天記錄中 ,看到了一個律師的名字:賴芳玉。
這不是汪小菲第一次提到賴律師,他曾經在直播里大罵賴芳玉不是東西,還讓對方滾蛋。
即便失態在汪小菲身上常常發生,但為何他會專門針對一位律師進行猛攻?
究其原因,還是賴芳玉作為律師的實力。
這個被媒體稱為寶島最強家事律師,客戶大多是公眾人物,從政界到明星,幾乎沒有打過敗仗,而且還都贏得很漂亮。
比如歌壇天后張清芳和高盛副總裁宋學仁的離婚案。
雖然兩人相識時,張清芳已是巨星,但媒體還是喜歡用嫁入豪門,靠婚姻實現階層躍升這樣的話語來形容她。
婚後,宋學仁完全不支持她繼續完成事業,只希望她在家相夫教子,終於在結婚的第15年,選擇了離婚。
作為張清芳的代理律師,賴芳玉在庭外努力協商,僅用了一下午的時間,500元訴訟費,就完成了調解。
最終,張清芳獲得16億新台幣贍養費,和宋學仁劍拔弩張的關係也得以和平收場。
這場官司,也讓賴芳玉一炮而紅。
而賴芳玉作為律師,非常能夠共情且擅長幫客戶描述情緒,在處理離婚官司時也能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考慮問題。
最近又因浪姐火了一把的賈靜雯,當年與前夫的離婚案也是鬧得滿城風雨。
賈靜雯最火的時候,幾乎是365天無休的瘋狂工作模式,在累到崩潰時遇到了前夫,身價50億的孫志浩。
當時的她,覺得自己終於遇到了一個好人家,但誰知,所託非人。
婚後孫志浩多次「偷吃」被拍,賈靜雯還出來專門替他澄清解釋,跟范瑋琪回應有點像。
直到2009年,賈靜雯召開發布會,崩潰哭著控訴孫志浩帶走了女兒,還不讓她們見面,他們的婚姻問題也終於無法掩蓋。
這徹底激怒了豪門孫家,不僅重金聘請律師團隊,向賈靜雯提出離婚訴訟,還反咬她一口,要找她清算的婚後財產。
算下來賈靜雯需要倒給孫家幾千萬,最重要的是,她將無法獲得對她來說最重要的撫養權。
賴芳玉作為她的代理律師,明白賈靜雯別無所求,只想要女兒。
在她的調解下,賈靜雯答應和解,並支付孫家2600萬新台幣和3個附屬條件,但她如願以償獲得了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
法官對父親說:你的辯護人非常優秀
那是重男輕女的父親,對她第一次認可
今年53歲的賴芳玉,是一個「選擇與雞蛋站在一起」的律師。
1992年,以前三名的成績考進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更是成為了當年非常少見的女律師。
與如今溫柔但有力的形象不同,在成為律師的最初,為了樹立專業,她穿著古板的套裝,練習強勢和咄咄逼人的口吻。
但嘗試「裝」了一段時間,她意識到這是社會的病,需要治。
從那時開始,她決定撕掉「陽剛女律師」的標籤,還從律師變成「斜杠法律人」。
除了致力推動家暴法,還四處參與電視節目、寫書、參與活動,儘可能用自己的影響力讓更多人關注到女性平權和少兒權益。
媒體帶著偏見,還有些厭女的詞語形容她:妖女律師。
賴芳玉(右一)致力於婦女及兒少權益推動,
她跳脫社會對女律師外表的期待,要「有意識」扭轉刻板印象
對於這些評論,賴芳玉完全不理會,反而更加專註於自己的法律和公益事業。
她的確做到了,不僅成為了金牌律師,還被評為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
當大家認為這肯定是個肯定收費很高,請不起的大咖律師,她不僅長期為婦女兒童庇護所提供義務服務,還義氣免費幫人打官司。
比如幫金馬影后陳淑芳處理跨國離婚案。
40歲的陳淑芳在澳洲與丈夫相識,結婚後定居澳洲,但沒曾想,這卻是噩夢的開始。
到了異國他鄉,丈夫將她「軟禁」起來,不讓她學語言,還告訴她讀書沒有用,沒收護照存摺,連家門鑰匙都不給她。
獨自在異鄉的她只能忍,終於在1年後,趁丈夫不在家時,找出護照,向朋友借錢,偷偷逃回國。
可是對方繼續糾纏,甚至恐嚇她的家人,逼她的母親賣房子。
那段時間陳淑芳遭受不斷地騷擾,精神壓力不言可喻。好在後來前夫終於再婚,她才得以結束這段精神虐待。
根據澳洲法律,婚姻關係停止3年即自行失效,但台灣卻須夫妻雙方到法院離婚簽字,因此這場有名無實的婚姻,一直拖了26年。
「每次看到身份證配偶欄仍有名字,就覺得很噁心!但我又欠債,沒錢請律師,只能選擇拖。」
由於涉及到跨國,對方非常難搞,很少有律師願意接,但賴芳玉不怕。
不僅主動請纓,還免費幫她打官司,不僅因為她擅長,還因為她心疼陳淑芳。
終於,陳淑芳在70歲恢復了單身。
賴芳玉並不喜歡「明星御用律師」這樣的稱呼。
她曾經溫柔而有力地回答記者:
我就是一個律師,一個為平等與公正而努力,致力於減少壓迫與偏見的律師,僅此而已。
但,這也是律師工作的全部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