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郭晶晶真是「下嫁」,霍啟剛名下恐無資產,一家5口領生活費

​當年霍啟剛和郭晶晶從戀愛到結婚,媒體一開始一直用郭晶晶「高攀」豪門的說法,直到結婚的時候,霍震霆親自說是郭晶晶下嫁霍家,大家才明白了霍家的格局有多大。

單憑出身來說,出身普通家庭的郭晶晶自然無法和豪門接班人霍啟剛相比,但是如今他們結婚11年了,回頭看這段婚姻,才明白霍震霆口中的「下嫁」是怎麼回事。

眾所周知,霍家雖然在港圈豪門中非常低調,但不妨礙霍家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老式豪門,其家族不但有著深厚的人脈資源,光是在南沙的一個「隱形資產」就被預估價值3千億。

這麼一說,霍啟剛作為霍家的長子嫡孫,又是公認的第三代准接班人,按道理分到的資產也不少百億啊,但偏偏,霍家又是一個與眾不同的豪門。

眾所周知,霍英東生前曾立下不少規定,其中包括霍家家族生意只能由長房一脈繼承,二三房子孫不能經商,還有就是他死後20年內不準分家。

所以霍英東去世後,霍家的絕大部分家族資產並沒有分到幾個兒子手上,而是集中放在了家族基金里,也就是霍英東基金會,有點像是「信託基金」的模式,然後家族成員每個月領取生活費。

可以參考李嘉欣公公的做法,李嘉欣也因為每月只能拿生活費被外界嘲諷了很久。

換句話說,霍家的物業豪宅,車子遊艇等等其實並沒有劃分到每個人的名下,霍家成員能用但卻不屬於個人擁有。

其實這一點霍啟剛的媽媽朱玲玲就是例子,傳聞她之前嫁入霍家,連出席活動時要用到珠寶,從霍家拿的珠寶也得寫「借條」。

而朱玲玲和霍震霆離婚時,朱玲玲是凈身出戶,有可能正是因為當時的霍震霆雖然是霍家長子,但事實上他私人名下也並沒有多少資產,因為霍家的資產都是「公家」的。

一直到霍啟剛這一代,霍家雖然發生了一些變化,但事實上大差不差。

霍家發生的變化是因為在霍英東去世後,霍家發生過一次「爭產」,就是2012年左右,後來經過調解,霍家的300億資產被分配到霍家三房子女手上。

從媒體發的資料來看,當年的300億里,其中100億分給二三房的子女,二三房的子女除了每人大概能拿到6000萬左右,另外每個月還能拿到一定的生活費。

而長房的三兄弟霍震霆,霍震寰和霍震宇,他們每人當時能分到的資產大概是65億元,他們能拿到手的錢也不多。

其中霍震宇拿到的最多,是5.73億元,霍震霆拿到2.93億元,霍震宇拿到2.89億元。另外霍震霆和霍震宇每月領取生活費各5萬元,霍震寰則能拿到10萬元。

長房的兩個女兒則只能分到大概1億多,另外每個月拿到的生活費也只有1萬元。

而這一次「分產」其實和霍啟剛郭晶晶的關係不大,因為直接獲利的是霍英東的子女們,而霍啟剛並沒有直接從中得到什麼。

霍啟剛雖然是長子嫡孫,也是未來的霍家准接班人,但其實他也是每個月領取生活費過日子。

比如霍啟剛現在和郭晶晶一家五口所住的1.6億豪宅,這套豪宅其實是霍家名下的公司所有,並不在霍啟剛或者郭晶晶名下,說白了,他們一家五口只是「借住」。

不過霍家對霍啟剛的小家庭還是非常重視的,加上郭晶晶為霍家生下1兒2女。在郭晶晶生下第三個女兒之後,霍家就給他們安排了這一套1.6億元的豪宅。

而且據媒體報道,一開始霍啟剛和郭晶晶每月大概領取十幾萬港元的生活費,在郭晶晶生下大兒子之後,霍家直接給他們的小家庭增加了每月6萬元的生活費。

按照霍家對「子孫後代」的看重,霍啟剛和郭晶晶在養育孩子方面絕對是不會有任何經濟上的困難的。

如果不算家族資產,其實霍啟剛的個人資產可能還不如妻子郭晶晶多呢。

郭晶晶雖然出身「平民」家庭,但她可是「世界冠軍」,這不僅僅是一個頭銜還是一個能讓她真正賺到錢的職業。據悉,郭晶晶在結婚前靠著代言等已經年收入超過千萬,是富豪榜上的常客。

最多的那一年,她的年收入超過3千萬。

另外,結婚前郭晶晶已經在石家莊和北京都買了房子。

而嫁入霍家的時候,傳聞霍家給了郭晶晶4千萬彩禮,另外還先後送了3套豪宅,包括一套價值3千萬的中式別墅,還有一套被預估價值三四億的北京四合院,這些可都是郭晶晶名下實實在在的資產啊。

霍家對郭晶晶還是很大方的,郭晶晶生孩子的時候,婆婆朱玲玲一出手就買了一隻30萬的手錶送給她。

別看郭晶晶私下生活非常樸素,買打折商品被百元包包,但人家價值超10萬的名牌包也不缺啊,只是她不喜歡炫富罷了。

雖然霍家的資產目前絕大部分都是「公家」的,但霍啟剛和郭晶晶這個小家庭的物質生活其實也已經達到了豪門標準了。

加上霍啟剛近幾年的事業規劃並不在「經商」上,他大概率會繼承爸爸霍震霆的家族任務,繼承「體育事業」。

這兩年,霍啟剛在香港和內地的頭銜也越來越多了,對於霍啟剛和郭晶晶而言,家族資產早已經不是最重要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