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調查丨同一場電影線上線下票價相差數十元,到底有啥貓膩?

來源:海報新聞;作者:李子驕 張海振

「激發消費活力」——這是2024年消費維權年的主題。其涵義是要優化消費環境,讓消費者敢消費、願消費、樂享高品質消費,推動消費從疫後恢復轉向持續擴大。

然而,隨著消費領域新場景、新業態、新科技不斷湧現,侵權手段也花樣翻新,令人防不勝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海報新聞策劃推出「3.15調查」系列報道,為您深扒消費陷阱,甄別消費套路。

票麵價格與實付價格不一致,價差從2元到數十元不等

2024年,電影市場迎來開門紅,兩個重要檔期的票房均創下新紀錄,這讓從業者們對今年的市場有了更多期待。與此同時,退改簽難辦理、線上購票價格遭「區別對待」等觀影消費問題也成了觀眾投訴的「重災區」。

不少人發現,網購電影票的價格和取票後的票麵價格不一樣,有些票的差額甚至高達幾十元。為何同一場電影網購價格和票麵價格會出現差價,購票者多花的那部分錢去哪兒了,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

作為消費憑證之一,一張小小的電影票蘊含了豐富的信息:觀影時間、觀影場次、影廳類型、購票價格、服務費……購票者還可以直接掃描電影票上的信息碼,即可對電子票根信息進行留存。

「電影票上顯示的價格是35元,但是我明明花了72.9元買的!」近日,來自山東威海的小桃(化名)在小程序上購買了2月14日14點35分的電影《第二十條》,但她取完紙質電影票才發現,票麵價格和實際花費竟相差37.9元。她不禁感到疑惑,「買的時候也沒顯示有服務費,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價呢?我記得以前購票花多少錢,票面上就顯示多少錢,金額是一樣的,難道我記錯了嗎?」

無獨有偶,記者調查發現,網購電影票的實際花費高於票麵價格的情況並不少見。根據網友的爆料信息,電影票線上線下價格差異從2元到66元不等,大部分網友遇到的價差在5到20元區間,涉及的購票平台包括淘票票、貓眼、京東、大眾點評以及影院小程序等。

線上購票價格=票價+平台服務費+影廳服務費?

針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記者來到濟南市歷下區幾家電影院探訪。通過三種線上購票渠道,記者對比了同天、同電影院、同場次、同排位置的三張電影票,價格分別顯示為49.9元(貓眼)、41.9元(京東)、49.9元(小程序)。

網路購買電影票價格對比

而在影院取票後,記者觀察到,電影票票面明細標註了票價、服務費和影廳服務費三項。其中,票價顯示為44.9元,服務費5元,影廳服務費則顯示0元。此外,票類一項則顯示是「網路售票」。

不過,網購票是否被收取平台服務費和影廳服務費,似乎並沒有定數。在影院的自助售票區,記者隨機採訪了剛剛取到電影票的劉天(化名),他表示,自己通過線上渠道購入了兩張《熊出沒》電影票,每張票價為51.9元。「現場取到的票面上,票價為40元,多出來的差價,一項是服務費5元,還有一個影廳服務費6.9元。」

記者梳理髮現,一般電影票會標明電影價格、平台售票服務費和影廳服務費,而有些票麵價格只會寫明電影價格和網路售票服務費。

「除了票價,還要加一個平台的服務費,再加一個影院設置的服務費。平台的服務費是他們定的,影院主要涉及到設施維護、清潔等等,比如放映《熊出沒》的廳是親子廳,設計不同,還有些娛樂設施,所以服務費比較高。」一名影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來說,電影院都會向消費者收取影廳服務費,但有些票面並不會標註清楚所有收費項目。

根據線上購票平台客服的說法,電影票的價格由影院設定票價和服務費組成。通常情況,影城方面先設置一個價格反饋過來,平台再加入平台服務費,就構成了平台最終展示給消費者的價格。而平台收取的服務費包括給消費者鎖定作為、處理支付、處理退改簽問題等。客服表示,若線上線下購票價格存在差異,或許是因為影院的取票機性能不同,導致有些服務費項目無法正常顯示在票面上。

消失的服務費是否被「偷票房」?

2015年7月,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中國電影製片人協會就下發了《電影票務營銷銷售規範》,明確電商所售出的電影票,應在票面上分別明示電影票和服務費的價格。4d影廳、vip影廳的票價、服務費需經發行方與放映方通過合同確定,合理定價,並向觀眾明示。

那麼,同一場電影,各家影院的「服務費」沒有統一標準,甚至沒有出現在票面上,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業內人士認為,如果電影院設立不合理的影廳服務費,並且把服務費排除在票房之外,很可能涉嫌「偷票房」。

在定義「偷票房」行為之前,首先要了解的是,每一張電影票所對應的購票款,都是需要給國家上交電影專項基金和營業稅,而剩下的部分,則由影院、院線、投資製作發行方一起分成。由於票房數據直接涉及多方實際利益的結算,因此國家要求:電影院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地上報每一張電影票的數據,且要符合實際觀影情況。

上報的票價低於實際結算票價,可以看作是影院「偷票房」的行為之一,目的或是獲取更多的利潤。例如,某部電影實際以45元/人(票)的價格銷售,但在上報數據時則私自調整為25元/人(票),那麼其中20元/人(票)的差價就是被偷票房。

律師建議:保留證據,及時維權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如果影院服務費、平台費等其他費用並沒有在網購電影中明碼標價、標識醒目,而是以電影票價進行出售,導致票面與實際價格不一致,該行為一定程度上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付建指出,在提供服務時,電影院不得以任何形式亂收費。「一般來說,電影院加收的服務費應該是在觀眾接受的服務範圍內,並且不能過高。如果消費者觀影時遇到了網購價與票麵價不同的情況,可以進行維權。嘗試與平台客服聯繫,了解具體情況,並要求平台按照票麵價格進行賠償。如果平台拒絕退票或改簽,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或相關機構投訴,尋求幫助。」

在維權過程中,付建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幾點,「保留好相關證據,包括購票記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此外,消費者在觀影時遇到問題時,應該保持冷靜,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