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吸氮死刑!第一次注射沒死成,第二次吸氮死狀極度痛苦,網友卻叫好! 

美國時間星期四晚8點25分,58歲的史密斯(kenneth smith)在阿拉巴馬州的懲教所里離開了這個世界。

他的死亡結束了一場持續35年的慘案,也開啟了美國死刑新的篇章。

(史密斯,圖片來自dailymail)

1988年,牧師查理斯因欠下巨額債務,決定殺妻騙保。

他以每人1000美元的價格,僱傭了兩名男子殺死他的妻子,一個叫約翰,另一個就是當時年僅22歲的史密斯。

一段時間後,查理斯的妻子被發現死在家中,兇手的手段極其殘忍,她的胸部有8處刀傷,脖子兩側還各中了一刀。

警方很快偵破了案件,查理斯畏罪自盡,約翰和史密斯被判處死刑。

2010年,約翰被執行死刑離世,至於史密斯,他「死」了兩次……

(查理斯夫婦,圖片來自dailymail)

2022年11月,史密斯接受了靜脈注射死刑,卻以失敗告終。

為他執行死刑的人找不到他手臂上的靜脈,只能一個勁地在他身上扎來扎去。試了幾次沒成功後,死刑執行官又將他置於傾斜的床上,頭下腳上,試圖讓血液集中在頭上,讓頸部的靜脈更加明顯。

但即便如此,死刑依然沒有成功執行。

一行人折騰了四個多小時,史密斯仍然活著,不過他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驚嚇,身上被汗水和尿液浸透了……

(執行死刑的病床,圖片來自dailymail)

發現靜脈注射不能殺死史密斯後,一直處在爭議當中的「氮氣死刑」便成了答案。

所謂氮氣死刑,指的是讓犯人吸入100%的純氮氣,以致缺氧窒息死亡。

根據美國化學安全與危害調查委員會的說法,對人類來說,呼吸純氮氣或其它類似的惰性氣體僅一兩次後,人就會失去知覺,感受不到任何痛苦了,是非常適合死刑的手段。

(氮氣死刑示意圖,圖片來自dailymail)

相比「無痛苦」,更重要的是,美國監獄需要藉助史密斯的死,來測試氮氣死刑代替注射死刑的可能。

因為近些年來,美國沒藥了……

2018年,美國俄克拉荷馬州懲教署署長承認,在美國已經很難找到合法的注射死刑藥物。

自從輝瑞公司停產了死刑注射藥物後,美國監獄想要獲取這些藥物,就只能求助於各種個人黑作坊,甚至從印度的黑市「走私」。

(相關報道,圖片來自dailymail)

因此,美國監獄方迫切需要找到一種新的人道的死刑方式,也就是氮氣死刑。

經過討論後,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的結果通過了氮氣死刑,史密斯也成了全世界第一個被該方法處決的人。

史密斯將被氮氣處死的消息公布後,立刻招來了許多人權組織的抗議。他們表示,氮氣死刑只會讓史密斯「看起來毫無痛苦」而已,實際上沒人知道史密斯有多疼:

「阿拉巴馬州已經折磨過史密斯先生一次了!

他們用針刺了他好幾個小時,如今又把他當成測試危險方案的小白鼠!這就是毫無人性的折磨!」

(反對的人權組織,圖片來自dailymail)

不過他們的反對沒有影響死刑的執行。

時間來到周四,在行刑當天,史密斯沒有胃口,拒絕了監獄提供給他的各種食物。

與妻子通話後,他被帶到了執行死刑的房間。

執行死刑前,他再一次要求取消處決,因為他擔心死刑讓他太疼,或者引起嘔吐,不過他的要求沒有得到採納。

最後,他被帶上了一個密封的面具,裡面會噴出100%純度的氮氣,將他窒息而死……

(示意圖)

沒想到死刑過程真如史密斯所料,他並沒有第一時間失去意識,反而在病床上掙扎了三四分鐘,然後吐在了面具里,看起來非常痛苦。

他透過面具說出了自己的遺言:

「今晚,阿拉巴馬州讓人類文明倒退了一步……我將帶著愛、和平與光明離開。」

隨後他掙扎著向旁觀的家人們做出了「我愛你們」的手勢,並補充道:「感謝你們支持我,愛你們所有人。」

當地晚8點25分,在執行氮氣死刑22分鐘後,史密斯被正式宣布死亡……

(史密斯死亡的懲教所,圖片來自dailymail)

當天見證了史密斯死亡的,除了他的妻子和兒子,還有被害人的兩個兒子。

他們提出觀看這場死刑,確保這場長達36年的兇案徹底結束……

「我們只希望這一切能夠結束,我相信他的家人也是如此,已經過了35年了……」

(死者的兒子如今也已經白了頭髮,圖片來自dailymail)

相關人員猜測,也許是面具沒有徹底密閉,導致少量空氣進入,才引發了史密斯的痛苦。

這也許說明了氮氣死亡技術還有不足之處,但網友們卻並不覺得可惜:

史密斯的牧師說,他死前真的很掙扎,最後一頓飯只吃了幾口牛排、薯餅和雞蛋……

他能選擇吃不吃最後一頓,但受害者不能!

(圖片來自dailymail)

我對氮氣死刑沒有意見,但我們為什麼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把人關在死囚牢房裡這麼久?定罪後第二天早上立即執行,就一了百了了。

(圖片來自dailymail)

我絕不會因為處決了另一個人而感到高興!

說實話,我希望我們生活在一個永遠沒有死刑的世界,但每當我想到這些可憐的兒子們是如何度過母親被殘忍殺害後的35年時,我都不禁想到,對這樣的罪行來說,死亡才是正義的。

這個殺手奪走了這個家庭35年的幸福回憶!

(圖片來自dailymail)

幹得不錯,就是遲到了27年。

(從1996年定罪到現在)

(圖片來自dailymail)

我的心只與受害者家屬同在。

(圖片來自dailymail)

死得很掙扎嗎?就像他對受害者所做的那樣?

(圖片來自dailymail)

正如網友所說,並非所有苦難都是罪有應得的,但人犯了錯,就應該付出足夠的代價。

也許史密斯死得真的很痛苦,但起碼這才能警示世人,不要再犯下類似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