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 | 程皎暘《金絲蟲》:一個驚悚懸疑的偽紀錄片

程皎暘,香港大學文學碩士,曾獲香港青年文學獎,入圍台灣「時報文學獎」,已出版小說集《危險動物》。



一個驚悚懸疑的偽紀錄片

程皎暘《金絲蟲》--創作談

《金絲蟲》是一個驚悚、懸疑、錯綜複雜的故事,但我選擇用隨筆日記體將它書寫出來。這故事其實雜糅了很多犯罪元素,金融詐騙、地下組織、一對看上去善良的父女實際上是詐騙集團成員,定期在葬禮或其他活動上尋找情緒瀕臨崩潰的人作為獵物。這對父女的關係本身也是畸形的,相互吸血又相依為命。除此之外,我還設計了一個超現實的生物,就是金絲蟲,它會依附在不同人身體裡面,人類需要定期進食現金來養活它。通過《金絲蟲》里「我」的觀察,以上兩條線索逐漸拼湊在一起,化作一篇驚悚超現實的作品。

表面上來看,《金絲蟲》強情節,假若用上帝視角書寫,集中刻畫多個角色及多線敘事,完全可以改編成一部類型電影,但我特地選擇「偽紀錄片」的手法來創作。寫這小說前,我一直回想電影《霧中風景》,有一個情節,女主角在卡車裡被侵犯,這殘酷的一幕,導演並沒真正拍出來,只是把鏡頭拉遠,對準卡車外部。那一幕讓我毛骨悚然,因為我並不知道車子裡面到底發生了什麼,但是我又好像知道發生了什麼,我的聯想,帶我完成了導演沒有拍出來的畫面,也就是說,導演成功利用我的想像,嚇到了我自己。我被這樣的手法驚艷到了,就想試試將其用在小說里。

讀者的想像力其實可以很驚人。只要我不斷鋪墊一些線索,讓讀者知道一點,又不知道一點,便可逐漸營造杯弓蛇影的驚悚氛圍。除了「我」作為旁觀者寫日記般的視覺描寫,我也不斷利用「我」的其他感官,調動情緒,尤其注重聲音描寫。這也是我從驚悚電影里學來的——燈光、聲音,有時往往比情節本身更令觀眾提心弔膽。



文章一覽

回到家的時候,家裡空蕩蕩的。夏叔叔還沒有回來,估計他今天撈了一單大的,怎麼也得請司機吃一頓吧。我想起曾經看過的那些新聞,什麼詐騙集團的人專門找孤老下手,獲得他們的信任,然後榨乾他們的財產之類。我那時想,現如今還會有人相信這種騙子嗎?想不到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我身邊。

我忽然不想再在這個屋子裡住下去了,想必那個什麼心靈互助會跟夏叔叔也是一夥的吧?那個程會長不是對夏嶼說,遇到合適的人選再介紹給夏叔叔嗎?也許就是專門把那些遭遇不幸的人當作獵物。

或許我應該把這段時間的見聞寫下來,無須加工,無須虛構,就是這樣一篇紀實文章,投稿給媒體。

或許我真的應該這樣做,我想著。現實往往比虛構更黑暗。

接下來的幾天里,我幾乎不怎麼去二樓了。就算夏嶼父女來喊我吃飯,我也以不舒服為由,躲在屋裡。我已經把長篇小說暫緩,開始快速記錄這段時間的見聞。同時間,我也開始重新投簡歷,以及尋找新的租房信息。

那天晚上,我不知睡到了幾點,忽然被一陣怪響驚醒。似乎是有什麼東西在反覆摩擦金屬而發出的聲響。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我凝神聽了聽,這聲音並不在我房裡,似乎來自隔壁,也就是夏叔叔的房間。

是他在敲打什麼東西嗎?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我有點怕,想假裝什麼也聽不到,就睡覺好了。

但聲音響個沒完。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緊張反而令我尿急。我翻來覆去睡不著,唯有爬起來。然而要去廁所,必須先經過夏叔叔的卧室。

我鼓起勇氣,擰開了房門。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聲音變得格外清晰。一縷月光從隔壁屋子裡透出來——夏叔叔睡覺居然也不關門。這麼不注意形象?尷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睡了還是在夢遊。總之為了避免讓他覺得我是故意經過他的房間偷窺他的生活,我故意先乾咳一聲,並自言自語為自己解圍:「哎呀,水喝多了,又想上廁所……」

頓了頓,也不見夏叔叔有迴響。只有那不斷持續的怪聲。

我只好硬著頭皮向前走。本想目不斜視地飛速經過夏叔叔房間,無奈他身體過於龐大,硬要塞到我的餘光里。這一刻我感到奇怪,怎麼夏叔叔不躺在床上,反而席地坐在門邊,雙手好像還抱著他的大肚子?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我下意識地轉頭一看——只見夏叔叔的肉身靠著門,腦袋耷拉著,而他那肥大的身軀已經被開膛破肚,一個氣球那麼大的金色甲蟲從他的肚子里鑽出來,正趴在地上,咔嚓咔嚓地啃食著一沓鈔票;它的觸角尖銳如一雙鐵筷子,隨著它的嚙噬而不斷敲擊地板,發出嗒嗒、嗒嗒的聲響……

我不確定看到金色大蟲的那天晚上,我是怎樣度過的。是暈倒在地上了嗎?還是躲回房間里睡著了?不知道為什麼,我竟對那晚之後的事情失去了記憶,只記得我翌日醒來的時候,是躺在二樓沙發上的。我的身上搭著厚厚的毛毯,而夏嶼正給我的額頭敷毛巾。

我問她,這是怎麼回事。夏嶼說我昨晚一直在房間里哀號,把大家都吵醒了,結果發現我是發燒燒糊塗了。然後夏嶼趕緊給我喂葯,又要夏叔叔給我煲粥喝,兩個人照顧了我一晚上,我才算是好些了。

我四周望了望,確定夏叔叔不在屋裡後,連忙捉住夏嶼的手說:

「我跟你說,你爸爸有問題!」

結果我話音剛落,就有人接茬:

「你瞎說!你爸才有問題,你們全家都有問題!」

一個精瘦的小男孩忽然從沙發底下鑽出來,像只小猴子似的上躥下跳,大聲呼叫:「爸爸——你快下來——媽媽——你快下來——」

我盯著這小子不知所措,夏嶼一臉無奈地跟我說,這是她同父異母的弟弟。還不待夏嶼跟我解釋完畢,夏叔叔就牽著個女人進屋了。

小男孩連忙蹦了過去,抱住他媽媽的大腿,指著我大叫:

「她說我爸有問題!她才有問題!」

夏叔叔哈哈大笑起來,一把將那吵鬧的小男孩扛在肩上:

「你小子,還知道維護爸爸呢!」

而那女人則一臉溫柔地看著我,走過來問我好些了沒有。跟夏叔叔比起來,這個女人簡直就瘦得只剩一身骨架了。她齊耳短髮稀疏,面色蒼白,五官寡淡,穿著一襲白色長裙——竟也因瘦得過分而有了一種病態美。

「這是錢阿姨,」夏嶼跟我介紹,「她是我爸爸的現任妻子。」

「你好。」我對她簡單打了個招呼。

「我陪你夏叔叔來開會,住幾天就走。」她的聲音溫柔中帶著幾分虛弱,令她聽上去好似被人捏在手中的蝴蝶,隨時都有可能被搓得粉身碎骨。

夏叔叔把小男孩抱到我面前:

「這是你的敦敦弟弟。」

敦敦並不正眼瞧我,只是一個勁兒地要往他爸爸肚皮上爬。

「我跟你說啊,你們年輕人就是要多補身體。蛋白粉吃了嗎?你看小嶼,天天吃蛋白粉,多健康……」

夏叔叔又開始嘮叨他那一套健康理論了。而我的視線卻被他肚皮上的敦敦吸引,那個男孩不高,跟他媽媽一樣瘦,蜷縮在夏叔叔肚皮上的時候,有那麼幾分像我昨晚見到的那隻巨蟲。

這時候,白白也吧嗒吧嗒跑來湊熱鬧,硬是要往夏叔叔懷裡湊,結果被敦敦一腳踹開,它委屈得嚶嚶直叫。

十一

錢阿姨雖然嘴上不斷跟我賠著小心,保證自己不會騷擾我的生活,但她和敦敦的出現,簡直令這座小屋雞飛狗跳。我好似從沒見過像敦敦這樣聒噪的小孩,也不知道他是哪裡學來的毛病,一天到晚都要大聲嚷嚷。

結果,敦敦一叫喚,白白也跟著叫——我之前還沒見過白白對什麼人如此狂躁,估計是記了那一腳的仇。雜訊在屋子裡此起彼伏,簡直讓我沒法兒再專心寫作。

而錢阿姨跟夏嶼似乎也經常會在二樓爭吵。如果不是親耳聽到,我不能相信錢阿姨的聲線竟可以如此高亢。有時我也有點好奇,會站在樓梯聽聽她們在吵什麼。似乎是夏嶼有一筆錢存在錢阿姨的賬戶里,但錢阿姨不還給她。不久,敦敦也加入戰爭,他破著嗓子號啕大哭,引得夏叔叔也加入混戰,他好像在拍桌子,不斷發出砰砰砰的聲響。每次聽到這種聲音以後,錢阿姨與夏嶼就都消停了,我的耳根才回歸清靜。

儘管如此,夏叔叔的「會議」也沒受到家事的干擾,甚至搞得比之前更熱鬧。我已經養成了在那一聲車鳴之前就醒來的習慣,似乎每天的期待,就是趴在窗檯觀察夏叔叔出行的新裝束。有時,他會帶上錢阿姨,錢阿姨一改樸素,穿金戴銀,而夏叔叔身上也印滿名牌logo。有時,他會帶上白白——給白白穿上一身狗西裝,讓它充滿了貴族氣息。他甚至還會帶上夏嶼——夏嶼居然把頭髮散下來,披在肩上,化著嫵媚的妝容,穿著一襲露背連身裙——我感覺小學畢業後就再也沒有見過她打扮成這樣了。但無論夏叔叔帶誰去「開會」,敦敦是一定會留在家裡的。為了避免聽那孩子叫喚,我一般看完夏叔叔的出行,就會抱著筆記本電腦,去戶外待一天,直到夜晚才回來。

有了錢阿姨以後,夏叔叔也不怎麼做飯了,倒是時不時會帶些外賣回來。我猜,那又是他請,「獵物」吃高檔餐廳後留下的剩菜吧。一開始,夏叔叔還是會像以往一樣,招呼我一起吃。但錢阿姨卻說她自己有乙肝,讓我最好別跟著一起吃——夏叔叔和敦敦都打了疫苗,只有我沒打,怕傳染我,讓我最好自己出去吃。

我自然明白她什麼意思,無非就是找借口疏遠我。但無所謂,我也不屑與他們這家人為伍,住在這裡只是想趕在九月來臨前,把手頭的文章定稿。

這些同居的摩擦,於我而言真的不算什麼——除了晚上所受的煎熬。如今,我依然每晚都會被「嗒嗒——咔嚓咔嚓——」的怪聲給吵醒,然後又不得不經過夏叔叔的卧室去廁所。

現在夏叔叔一家睡在一起,卧室門關得嚴,我看不到裡面的景象,但那怪聲卻越發清晰、越發響亮。有時我甚至在想,是不是三個人肚子里都養了一隻吃錢的怪蟲,它們的觸角同時撞擊地板,發出更加肆無忌憚的雜訊。而當我回到房間,閉上眼睛,我的夢裡也會出現一隻只金光閃閃的小蟲,它們密密麻麻,攀附在我房間每一處角落,不斷吸食我的空間、我的氧氣,直到它們的軀體越來越龐大、越來越擁擠,最後完全地將我吞食……

八月的最後一天,我寫完了在美涯村的紀實文章。從心靈互助會,到夏叔叔去葬禮找客戶,再到一家人的喬裝「會議」,我通通寫了下來。就連夏叔叔肚裡的「吃錢怪」,也被我記錄在內。當然,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我全部給他們起了化名。編輯很喜歡我的稿件,她幾乎一天就看完了,大呼精彩,並稱讚我的想像力又有進步了。

我跟她強調,這不是想像力,而是現實。我寫的全都是我親眼所見,無一虛構。所以,我希望她可以將這篇文章刊登在「非虛構」版面。

編輯卻怎麼都不信我說的,她懷疑我是想用「非虛構」之名來炒作作品。

「我知道,你很想出成績,但這樣的炒作得不償失。早晚有一天會被人識破的呀。」

我不知該怎麼說才好了。我告訴她:「我只是希望更多人關注到這個事件,留意到這種詐騙行為,以及要審視自己或身邊人是不是也被「吃錢怪」給侵蝕了。」

「這個主題很好啊。」編輯說,「你放心,我這次會把你的小說刊登在頭條。」

我還能說什麼呢?這個刊物是我曾經一直想上卻沒有機會的。頭條稿費高,關注度也高。我沒有拒絕的理由。

「好吧……」當我敲下這兩個字的回復時,我竟彷彿又聽到了「嗒嗒——嗒嗒——」的聲響。我知道,是那隻小蟲又在我的心頭起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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