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鐵鋼被「雙開」

日前,經湘潭縣委批准,湘潭縣紀委監委對湘潭縣自然資源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鐵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鐵鋼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貪圖享樂,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安排;權力觀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在承接工程項目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將本人及其親屬應當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王鐵鋼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湘潭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湘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呈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鐵鋼開除黨籍處分;由湘潭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湘潭市第十三次黨代會、湘潭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蓮鄉紀檢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