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隊》電影版
看了一點最近熱映的《三大隊》,發現相比原型,有幾處不小的改動:一是粉飾了當年的刑訊;二是兇犯被改編為窮凶極惡的累犯;三是程兵孤身追兇被改編為三大隊全體下場,看起來就像一群失意中年男人趴。
在現實中,三大隊在刑訊事故後共有五人被判刑:程兵8年,小劉5年半,張海子3年零9月,老徐12年。其他的也被紀律處分後脫職。分管刑偵的楊副局長也引咎辭職。整個三大隊,只有老張沒有參與對案犯上手段,在三大隊被撤銷後,轉崗去了派出所。劇情大大淡化了刑訊對全體警員命運的影響,也使他們的形象更為正面了。
也許因為原型不接受採訪,而筆錄也不能查閱,所以故事雖然有大綱,但沒有血肉,只能靠想像填充。為了把故事填滿,兇犯不得不多多犯罪,隊員也都要加入集體追兇。
看到兇犯窮凶極惡,心思縝密的時候,就會想,可能現實中兇犯是惶惶不安,四處躲避,不敢再犯案,所以才特別難抓。把他塑造成這樣,只是增加了情節的可看性,主角追兇就變成了這個惡性犯罪分子必須歸案,因為他太危險。塑造這個角色不是為了呈現其個性,而是烘托主角並驅動情節——畢竟,深度不夠,那就情節來湊。
然而,這樣一來,追凶的複雜心理就可能被簡單化了。劇中追兇的原因是:刑訊隊員都脫了警服,師傅中風,這個案子變成了局裡的恥辱,每次都被省里廳里當反面典型,丟了所有人的臉;入獄變成了女兒的人生污點,想重新證明自己,獲得女兒的接納;除惡務盡,這個兇犯危害特大,必須拿下。其實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抓獲這個真兇,是對他們所有人男子氣概的致命打擊。
一群已經不是警察的男人(其實都是刑滿釋放人員),為了洗刷恥辱、證明自我,開始了追兇的歷程。在狗場訓狗的徐一舟,開夜宵攤的馬振坤,在調查時去當保安的廖健、開出租當司機的蔡彬,都加入了暗訪摸排,但在現實中,自始至終其實都只有程兵一個人在追兇。
這是影視劇最重大的改動,孤膽英雄成了群像:程兵孤身追兇4年,和他身邊有一群老戰友,一直試圖重溫三大隊的高光時刻,這是完全不同的心理感受和經歷。
電影版導演戴墨對這一改動的解釋是:「我們不太想讓他變得那麼孤單,所以想讓他的夥伴們,在路上陪他一段時間。」
這說法很樸素,但影視作品這麼改動當然沒這麼簡單(至少可以多出幾個角色,人物就多樣、複雜多了),更重要的是,這讓故事本身從個人英雄主義變成了一種集體精神的體現,尤其是一種彼此支撐的「兄弟情」。
無論是劇情表現,還是影評,大抵都覺得這可歌可泣——一群失意的男人,為了一個共同的正義事業走到一起,堅持不懈,最後還把事給辦成了,這不就是平凡人的奇蹟嗎?
然而,換個角度來看,這其實就是一群中年男人,終於找到了個正當理由,可以逃避無聊的工作和家務,全身心投入一項更崇高的事業中去了。
一群男人湊在一起,別的事都不用管,那可真是太開心了——雖然我本人很難領會這種感覺,那對我來說太無聊,無非打牌喝酒,但我知道,那是許多男人的最愛。
在《三大隊》里,兄弟們湊在一起喝酒的情節實在是太多太多太多了——雖然劇中包裝成使命,但那種開心的感覺不像使命,倒更像是拋下日常瑣事之後的解脫。
《三大隊》電視劇照
在劇中,他們擺脫了老婆、女友,終於可以揚眉吐氣地做男人了,而伴侶無論自願還是不願,最終都只能理解支持。這說是「追兇」,從儀式上來說倒更像是軍隊出征:男人們要上戰場殺敵了,女人們只能留在後方默默付出。
開餐館的,請了個廚師給自己頂班;吃軟飯做保險的,長假+停薪留職,老婆只好理解;平日當家庭婦男只管接送孩子的,老婆願意出經費,結果人財兩空,他帶著錢跑去參加兄弟伙了;退休的,這個老婆表示理解,一輩子警嫂,有他沒他一樣。
為了能長久的有辦案經費(富婆的錢也有花光的一天),他們又搞了個燒烤攤,白天辦案,晚上賣燒烤+打聽情況……總之兄弟們在一起,就是開心。
雖然電視劇版里,也陸續有人退出,第一個回家的是餐館老闆,因為老婆撞翻了上菜的,被燙傷,不肯去醫院,搞成敗血症昏迷,總得回家照應。主角看到退休的犯病了,吃軟飯的讓老婆再堅持一下,就謊稱真兇已死,一大早自己關了手機跑去東北跟蹤線索,給其他人留下回家的火車票和經費。這種自我奉獻更印證了一點:這是真兄弟情。
雖然這改編為一個現代故事,但從故事內核來看是非常傳統的:一群受挫的男人,為了一個共同的正義事業,各司其職,在克服常人難以想像的困難之後,最終達成了目標。
日本的《忠臣藏》就是這樣一個敘事:幾十個莫名其妙成了浪人的武士,為了洗刷主公和自己的恥辱,隱姓埋名,秘密籌劃,為了籌措經費甚至不惜把妻子賣到花柳町,終於在雪夜手刃大敵,報仇雪恨。
《三大隊》的故事當然沒這麼誇張,但從本質上來說,這都是男人們的正義事業:雖然他們的身份早已不該管這事,但他們還是毅然拋下小家,聽從了召喚。真正的問題在於:女人們,連同他們的家庭、瑣事,統統都被視為可割捨的牽絆,而他們與其說是為了實現正義,不如說是為了恢復自己受傷的男子氣概。
不難看出,這背後還隱含著這樣一層意味:有某個更宏大的目標,值得你拋下小我去奉獻,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當然,這些故事中,目標最終都實現了,它沒有提到,如果目標沒實現,這樣的犧牲到底是否值得,被犧牲的那些女人們又怎麼想,無論她們是否理解,還有別的選擇嗎?
這個故事原本還有別的講法:如果追兇的男人是單身自願,那在不牽連別人的情況下,他當然可以。然而,這種個人英雄主義在國內顯然不受青睞,因為國內觀眾的口味往往就是鍾愛那種複雜的糾葛、兩難的選擇和忍氣吞聲的苦衷,這樣才越發顯得他們很難。問題是:英雄獲得了光環,但背後家人的犧牲則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
我知道,有很多人會被這樣的故事打動,但不知道有多少女性願意成為這樣的家屬?時代已經不同了,是否可以有不同的故事講法?當然,你也可以為老故事而感動,但感動完了,最好想一想,你是在為什麼而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