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涉百位當紅明星

隨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應用迅猛發展,

黑客攻擊破壞、販賣公民個人信息類

案件發案更為頻繁。

近日,杭州公安召開新聞發布會,

通報多起案件破獲情況。

其中一起「倒賣明星網紅身份信息」的案件,

引發關注。令人沒想到的是,

幕後黑客,年僅19歲。

據報道,如今,明星和網紅的隱私信息儼然成為「熱門商品」,並形成一條產業鏈。一些賣家會明碼標價出售明星的航班信息,甚至他們的住址、身份證號碼、微信號等私人信息。2023年11月7日,富陽網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人在境外社交平台建立了一個「個人信息庫」機器人,大肆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網警調查後發現,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黑客姓韋,19歲。韋某高中輟學後繼續自學計算機,半年前他在境外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條「個人信息庫」尋找合作的消息,想著這不僅能看到別人的個人信息,還能轉手賺錢,就聯繫上了對方。

很快上家提供源代碼介面,韋某又自製了能夠自動進行收費交易的「機器人」,可以大量轉發到各類社交群,特別是明星的粉絲群。富陽區公安分局網警大隊民警楊名介紹,「信息庫中包含了大量明星、網紅的數據,當紅的明星有一百位左右。你只要輸入名字,就會自動返回關聯的數據。你輸入的信息越多,提供的信息就越精準。」

隨著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交易的成功實現,韋某覺得風險很大。於是他又招攬了兩名交易代收人員,並通過虛擬幣轉換獲利。最終,富陽網警在廣西將主犯韋某在內的三名嫌疑人抓獲,目前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據了解,韋某半年時間已經獲利50多萬元,網警在現場就獲取了80餘萬條公民個人信息。

事實上,明星信息被泄露的消息多次引發熱議。近日,5名高鐵站員工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廣東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判刑。

2019年1月起,被告人陳某等人利用鐵路車站客運員的職務便利,查詢銷售「明星」的乘車時間、車次、座位等個人信息,陳某共計獲利約19萬元。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等人9個月至3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案件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陳某等人均提起上訴,最終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鍾綺文介紹,如果公民非法出售、提供或獲取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以及行蹤軌跡信息,50條以上就已經構成犯罪。「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違法所得達到5000元以上追究刑事責任,達到5000元的10倍,即5萬元以上,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如果是收集處理個人信息的特殊從業人員,違法所得的數額是折半計算的,一半以上就達到從重標準了。」法官介紹,在相關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交通、快遞、住宿、中介等服務行業是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錢江晚報綜合中國青年報、杭州公安、杭州綜合頻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