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官員備詢時好大官威 國民黨提案嚴重者可解職

針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抨擊萊豬進口沒有查廠、沒有強制標示就是說謊,台「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左起)、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衛福部門主管陳時中上台答詢,蘇表示沒有說謊也沒有傲慢。(圖片來源:台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台灣地區立法機構「立委」之間肉搏、舌戰已是常態,官員與「立委」之間,過去偶有鬥嘴發生,但在第10屆發生次數卻愈來愈頻繁。台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備詢時,數度與「藍委」賴士葆、蔣萬安拍桌互嗆,甚至反質詢「在野立委」。國民黨為此提案反制,對於反質詢、實問虛答、無故缺席的官員要有相應懲處。

蘇貞昌在總質詢時,多次杠上「立委」,其官員也是「戰功彪炳」。「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被「藍委」抗議時,以拍桌嗆聲離席。法務部門次長蔡碧仲也反質詢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與江啟臣拍桌互罵。「藍委」李貴敏擔任召委時,邀請安全部門主管邱國正列席,邱連假單都沒給,就派代理出席,李貴敏氣到要求委員會每10分鐘通知邱國正來開會。

「退輔會」主委馮世寬日前也差點與「藍委」鄭天財打起來,鄭天財質詢到生氣暴走丟咖啡,馮世寬也不甘示弱,脫衣上前打算跟鄭天財拼輸贏,被幕僚勸下。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曾經深夜半小時打8通電話給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高質疑林輝煌並非要解釋,而是氣急敗壞般破口大罵。

「藍委」陳以信、葉毓蘭、李貴敏都提案修正「台灣立法機構職權行使法」,陳以信版本規定,受邀到台立法機構會議及各委員會備詢的台當局官員及部門首長,若無故缺席,答詢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立法機構行為,可決議列其為「不受歡迎人物」,拒絕該位官員於該會期內進入院會或該委員會,直至原會決議取消。

葉毓蘭版本則規定,備詢官員如果違反相關答詢義務,經過告誡還是再次違反規定者,處5000元(新台幣,下同)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李貴敏版本則要杜絕實問虛答,在行政團隊或部門首長已逾法定書面答覆期限後,經質詢委員書面通知5日內未針對質詢內容答覆的話,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同意,該未依「法」回復質詢之部門首長將被解職下台。

李貴敏認為,如今已經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了,是「憲政」危機,因為民進黨「立委」只有黨意,所以讓官員有恃無恐,現在立法機構不管是質詢或審查,都像走過水一樣,民進黨當局在多數護航下,官員要過什麼政策都能過,並不在乎立法機構的看法,這就是公權力霸凌民意。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蔡當局的行政官員確實常有欺騙、呼嚨「立委」的狀況,她也曾在質詢時,吃過台當局內政部門次長花敬群的虧。但是關於國民黨打算針對官員藐視國會提出修法,蔡壁如表示尊重,民眾黨暫時不會跟進,在綠營「立委」過半的情況下,提案不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