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國在疫情期間不應該「全民發錢」(二)現金=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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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許多國家都提出了類似於「全民發錢」的政策,但是,這一政策實際上並不適合於疫情期間的我國。我將通過一個系列的介紹,詳細解釋題眼中的每個詞語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意義,給出作者自己的思考,詳細解釋「全民發錢」為何不能在疫情期間的中國推行。這是這個系列的第二期,我們將在這一期理解「發錢」背後的深刻內涵,以及走進「錢從哪裡來」這個關鍵問題。

往期文章:

你所享受的每一項福利制度,其實都可以用現金購買到,那麼我們為什麼不直接發錢呢?

傳統的俾斯麥式社會福利制度通常不存在「無條件地一次性或按一定周期不間斷地直接給予受益人現金」這一類型。我們熟知的津補貼概念屬於職工福利而非社會福利。而俾斯麥式社會福利制度的主要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醫療報銷、房租退稅、義務教育等,這類福利制度的共同特點是,受益人獲得的福利形式要麼不是現金,要麼有很多附加條件。對社會而言,這導致了社會福利名義上覆蓋了非常多的人,但實際上並不是所有社會成員都享受了同等的社會福利資源;對個人而言,這導致了他獲得了很多他不需要的社會資源投入,而對於他急需的社會資源支援,他卻因為不滿足條件而無法獲得。

我來舉一些簡單且常見的例子:一位享受著高比例報銷的醫療保險的健康職工因經濟環境衝擊而被住房貸款困擾;一位家庭住址和工作地點距離較遠但仍屬於同一城市的職工因戶口位於當地而無法享受房租退稅,但他因為當地相對不足的交通設施覆蓋水平而付出了漫長的通勤時間和高額的通勤費用;有天賦的童星因為要按時完成義務教育而不得不選擇放棄演藝事業,復出之後因為長期沒有存在感而人氣大跌。

作為決策者,當我們不知道社會上更需要公立學校還是公立養老院時,為什麼不問問現金自身的想法呢?

顯然,相比之下,無條件地一次性或按一定周期持續給予受益人現金,不僅是面向受益人的福利,更是給了受益人選擇的空間:身體健康但是受經濟環境衝擊的職工可以不去拿現金福利看病而是去還房貸;飽受通勤折磨的職工可以拿現金福利貼補通勤費用或者乾脆也在工作地點附近租住;有天賦的童星則可以拿現金福利選擇在自己相對短暫的空閑時間購買有利於自身業務發展的教育產品,在半工半讀的狀態推遲完成接受教育的具體時間點。每個受益人都能及時且充分地從福利中獲得最大的利益,是「發錢」這個理念的最大價值。

事實上,這一點也反映了,相比提供的具體保障而言,俾斯麥式社會福利制度看起來對於僱員和僱主而言負擔較小、對於政府而言項目可持續性強的核心原因——受益人獲得的平均財富與受益人對保障效果的感知相比,算是微不足道的。以醫療保險為例,受益人的感受是「以較小的持續投資保證了自己幾乎可以一直保持健康或可以恢復健康」,否則就存在「遭遇重大健康風險導致的個人財政崩潰」。由於後者的風險會因為嚴重且不可逆的特點而被受益人在心理上放大,連帶著前者的收益也會被放大,因此相應的參保代價也就會在心理感受上被縮小。實際上,從概率上說,由於這種風險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因此幾乎沒有人能充分享受到與其付出的代價相匹配的俾斯麥式社會保障制度下的醫療保障。

而且,像免費教育這樣的福利,實際上是賺錢的可持續的福利項目,因為人才是屬於全社會的取之不盡的財富。

錢從哪兒來?會不會被糟蹋掉?

無條件地一次性或按一定周期持續地給予每一個公民完全相等的現金,這就是「全民發錢」或者說UBI這種創新的社會福利制度的概念。這一概念至今仍備受爭議,但其倡導者顯然已經通過實驗回擊了某些爭議,並對另一些爭議給出了顯然可行的解決方案。

首先,倡導者們最先回應了「都發錢等於都沒發錢」的奇葩論調。作為一種社會福利制度,其倡導者最先強調的觀點是,UBI首先具有明顯的劫富濟貧的正向再分配效果,明顯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傳統的UBI倡導者喜歡用簡單經濟模型和初等數學計算方法來解釋這一點,但實際上我們完全應該採用更簡單的理解方法來解釋UBI的再分配效果:我們都知道,人頭稅是一種典型的累退稅,具有劫貧濟富的效果,是較差的財富再分配方式,而UBI實際上就是納稅額度為負數的人頭稅,也就可以視為某種累進稅的等價概念,具有劫富濟貧的效果,因此是較好的財富再分配方式。

抗議人頭稅的中世紀英國民眾。人頭稅對於富人九牛一毛,對於窮人傾家蕩產,但在數值上人人平等。

其次,質疑者經常攻擊UBI的第二個點是其所需的資金來源。對此,倡導者雖然都認為這個問題有解,但給出的答案並不相同。倡導者給出的答案大概分為兩派,量入為出派和MMT派。

量入為出派的共同出發點是,國家財政部門應當從傳統的經濟學理論出發,追求消滅赤字這一財政目標,也就是根據財政部門的收入能力編製福利開支計劃。

根據強調財政部門的增收或財政部門的減支的不同,量入為出派內部又可以再分為兩派,分別是開源派和節流派。

國家財政管錢的原則和您家女主人管錢的思路差不多:大多數人避免負債度日,但少數人也能憑本事欠錢。

花式課稅,但拒絕橫徵暴斂

開源派認為,財政要發錢,就得手裡先有錢,比如收稅。只不過相比於現有的各個稅種,開源派做出了一些創新性的解釋和發展。

首先是傳統的所得稅和消費稅。開源派認為,只要不採用累退式的稅率(即收入和消費高的人少繳稅,收入和消費低的人多繳稅),哪怕只採用固定稅率,都應當在確定實行UBI的前提下,儘可能使這兩種稅的稅率提高到與UBI發放額度匹配的水準。雖然這給人一種「全民發錢,但是又被消費稅收回去了」的錯覺,但是最底層的人仍然是受益者。舉個例子:如果消費稅率是10%固定稅率,UBI發放額度是4000元/年,那麼每年消費額度在40000元以下的人都會從UBI受益,因為他們繳稅額度比UBI少,且越是貧困,消費能力越差,從UBI中受益越多。所得稅也是同樣的道理,想一想,我國有多少人每月消費不超過3000元呢?

日本的消費稅最容易計算:一切物價的10%就是需要繳納的消費稅額度。日語里的「稅拔」就是指「不含稅價格」

然後是創新的數字稅和機器人稅。兩個稅種從字面意思上不好理解,我給大家用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去解釋。

先說數字稅。數字稅作為稅種中的一個大類,其中最值得討論的子稅種是數字服務稅

第三次工業革命以來,「迅猛」這個詞已經不足以形容互聯網產業的發展速度了。作為這個時代的贏家,互聯網產業實際上是利用了全體公民的價值在賺錢。作為一個網民,你的每一次搜索、每一筆訂單、每看過的一條短視頻和每發表的一條評論,都是白白送給互聯網公司的大數據的一部分,而互聯網公司用這些大數據賺錢是不需要繳稅的。顯然,大數據是全社會所有公民共同創造的數字財富,社會有充足的理由從使用大數據財富的主體那裡獲得相應的報酬,這便是數字服務稅,一種以企業向用戶提供某些數字化服務所獲得的收入為課徵對象的新稅種。

當下,歐盟和美國人楊安澤都在力推數字服務稅的落地,具體實施方案很有可能是直接對使用這些大數據的企業(主要是大型互聯網公司)徵收利潤的10%。

你我共同創造,如今屬於社會的大數據,正在被科技贏家「白嫖」。

然後說說相比之下沒那麼容易理解的機器人稅。在說機器人稅之前,我們先來說說發生在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的一件奇談。


下期預告:

有一種思潮的人叫做「盧德主義」,形容有這種思潮的人被稱為「盧德分子」,但很不幸的是,連比爾·蓋茨都被人戴上了這頂頗有一些貶義色彩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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