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補差」斂財千萬元,瀋陽一區長自動投案,獲刑12年

文/青劍

瀋陽市原副廳級幹部張江徽,曾經在酒局上戲言,「對標補差」不僅適用在工作上,官員的經濟待遇也應如此。他確實付諸了行動,在某地方政府任職8年,年均受賄200萬餘元。2021年12月9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的刑事判決書,披露了張江徽的累累罪行。

笑納下屬禮金

張江徽原籍安徽阜陽市,大學畢業後直接進了瀋陽市經貿委,從辦事員到副處級歷經14年。2010年10月,張江徽被任命為遼中縣副職領導,分管組織人事工作。2013年起擔任遼中縣縣長。

張江徽經常對下屬念叨:「同事一場,這就是緣分。」擔任遼中縣領導不久,他就濫用職權,將經貿委的下屬騰進調到某局。在張江徽的關照下,從2011年到2019年,騰進從普通科員被逐級提拔為科長、副局長、局長。騰進工作上遇到難題,張江徽也傾力幫助疏通。為此,騰進逢年過節都會去張江徽家表示「感恩」。從2011年1月到2019年1月,張江徽先後17次共計收受騰進給予的41萬元。

曾是小學教師的李平,因為「筆杆子」不錯,被調到縣政府從事綜合文書工作。他本指望苦幹三年五載能被調到實權部門當領導,卻坐了十年的「冷板凳」。張江徽做了縣長後,他覺得新領導上任正是轉運的契機,遂處處巴結,果然博得了張江徽的好感。

2013年1月,李平陪同張江徽下鄉慰問教師,提出「挪挪位子」的想法。張江徽說:「你是綜合文書的『老把式』,沒你哪行!」讓李平安心工作,下次換屆之前再說。李平哪等得了,這年春節前夕,他上門拜訪,在文件袋裡塞了5萬元現金,連同煙酒一併奉送。第二天,張江徽就在縣長辦公室約見了李平,告知已經徵求了組織部門的意見,「去干老本行吧,教育局局長該動動了。」李平感激涕零地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此後,李平年年進貢,直至2019年5月,他分10次送給張江徽現金共計36萬元。

副縣級調研員任遠因年齡偏大,原先協助分管「務虛」的工作。對此,任遠頗有不滿。2013年6月,張江徽兼任瀋陽近海經濟區管委會主任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副廳長級),任遠隨行開展調研。趁此機會,他提出了「做實事」的願望。張江徽當即表態全力支持,並很快在縣領導班子的分工會議上,力薦任遠分管經濟。任遠如願以償,自然投桃報李。此後數年,他先後17次在張江徽的辦公室送出「紅包」,共計40萬元。

2016年4月,遼中撤縣改區,張江徽就地轉任遼中區區長,仍然兼任近海經濟區管委會主任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張江徽為某街道辦事處主任萬翔在職務調整、工作開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6次共計收受其賄賂20萬元。

工程項目撈金

張江徽擔任地方行政領導期間,與各路房地產老闆關係緊密。

新宏房地產開發公司(簡稱新宏公司)的老闆汪輝,算盤打得很精準。他看中了兩塊土地,擬開發學府華城、金裕華城樓盤。為了少付土地出讓金,汪輝向張江徽許諾重金,要求將這兩個樓盤都列入政府棚戶區改造項目。受利益驅使,張江徽明面上提出通過招拍掛公平競爭,暗地裡授意相關部門給汪輝走流程「意思意思」。

汪輝拿下這兩塊土地後,在學府華城違規自建鍋爐,解決供熱問題。環保部門接到舉報,責令新宏公司限期拆除。張江徽出面打招呼說:「這是民生項目,還是保留下來比較好。」為感謝張江徽的幫助,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汪輝分5次送出現金共計400萬元。

比起下屬的禮金,開發商出手都很闊綽,張江徽辦事也很上心。亥浩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周偉,習慣於直來直去地談生意。2014年12月,他為了以較小的代價拿下某地塊,直接找到張江徽洽談。兩人定好了土地面積和價格,以及張江徽的個人報酬。之後張江徽便指示自然資源局負責人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但是,周偉的公司資金有限,為履行承諾,他向朋友借了200萬元現金,送到張江徽手中。2019年5月,張江徽擔心其腐敗問題暴露,將200萬元退給周偉。

2013年5月至2014年,張江徽還接受瀋陽龍騰房地產開發公司(簡稱龍騰房開)法定代表人柳建的請託,為該公司開發某雅苑項目在土地出讓方面提供幫助。龍騰房開因急於建房銷售和回籠資金,拿下地塊不久,就違規未批先建。被執法機關查處後,張江徽出面打招呼擺平。2014年9月,張江徽收受柳建給予的100萬元現金。

史豐和吳林本是工商個體戶。眼見房地產市場發展得火熱,竟也動起了做項目的腦筋。兩人投入全部家當,通過註冊資金認繳,合夥成立了房開公司。2014年上半年,遼中某樂園地塊招拍掛。為了順利中標,他們向朋友借了70萬元,加上自有的30萬元,於2014年9月,送給張江徽100萬元。張江徽承諾提供幫助,他們又從大連某公司高息借款3000萬元,以公司名義向土地儲備中心繳納了3000萬元土地出讓保證金。2015年9月,因未能實現土地開發,保證金原路退回。張江徽也將100萬元好處費歸還。

2017年5月,張江徽利用擔任遼中區區長的職權便利,為瀋陽葉哏房地產開發公司在獲取土地使用權及推進周邊配套建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給予的好處費100萬元。2018年1月,公職人員苟泉在遼中區開發溫泉項目,以朋友名義註冊成立溫泉地熱服務公司。為使溫泉項目順利推進,苟泉在張江徽辦公室留下裝有80萬元現金的旅行包。

主動投案酌情量刑

2019年5月,張江徽調任瀋陽市總工會副主席(副廳長級)。 同年9月,遼中區原常務副區長陶某因涉嫌受賄被紀委監委查辦。作為曾經共事的同僚,又都與開發商打過交道,兩人是知根知底的。張江徽不由膽戰心驚。

陶某在留置期間,提供了張江徽插手學府華城、金裕華城土地出讓金等違法線索。2020年3月,瀋陽市紀委監委對該問題線索展開初核工作。5月11日,張江徽主動給市紀委監委打電話,說其有相關問題需要向組織說清楚。同日,市紀委監委對張江徽涉嫌嚴重違法問題予以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張江徽歸案後,還供述了其為某汽車貿易公司新廠址所選地塊加快辦理土地性質變更手續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50萬元。2014年7月,爽麗公司因違規未批先建被有關部門處以126萬餘元罰款,經張江徽出面干預,降低為罰款5萬元。爽麗公司法定代表人魯光送給其50萬元。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張江徽受某銅業公司老闆蘇揚請託,以企業扶持資金名義享受到遼中區政府稅費優惠政策共計2255萬餘元。

張江徽還供述稱,自從當上縣長後,他陸續收了不少錢,這些錢既不敢存銀行,放在家裡也擔心不安全。2018年2月,他與多年好友陳俊相約喝酒,張江徽取了200萬元現金,讓他幫著保管。張江徽通過同學認識了女老闆方蓉。一次,方蓉無意中向張江徽提起,有錢的話可以借給她的公司做資金周轉,並按民間借貸利息結算。張江徽從2013年起,陸續分多筆借給方蓉350萬元。

2020年12月22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對張江徽提起公訴。出庭檢察官指控稱:2011年至2019年,張江徽利用其負責政府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土地出讓、撥付款項、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為26名個人及單位在職務調整、工作開展、辦理土地性質變更手續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622.83萬元。

一審開庭時,其辯護人辯稱,張江徽系自首,請求從輕處罰。對此,法院審理認為,張江徽雖自動投案,但當庭否認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故其行為不應認定自首。對其自動投案情節及如實供述部分受賄事實,調查階段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及案發前退還部分贓款的情節,量刑時酌情考慮。

2021年4月26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江徽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扣押贓款人民幣334萬元,上繳國庫。其餘違法所得繼續追繳。宣判後,張江徽沒有提出上訴。

同年11月,瀋陽市遼中區紀委監委組織開展「以案釋紀」警示教育月活動,公開了張江徽手寫的懺悔書信。張江徽說:「心理一旦不平衡,貪慾之魔就掙脫而出。」

(文中除張江徽外,其餘涉案人員和涉案單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