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影:演員的「最強」形態

在文字中證道。——唐淚


或許沒有人能演所有角色。

絕大多數演員,也都有自己的特質和短板。

這只是常理,無須大驚小怪。

但大家都在表演這條路上前行。

而香港演員,也大都作品數量頗為驚人。

若以最強形態而論,可堪一場無分主配的「龍爭虎鬥」。

嘗試以文字鋪排。

周潤發最擅長的是氣場與義氣。

你如果給他一個氣場強大的角色,他出場就能將人物屬性飆到滿點,如果再拿上槍,那真的是無人能敵。

代表性角色是小馬哥、高進和李慕白。

一個孤身單騎為好兄弟復仇,另一個忍辱負重王者歸來,還有一個站如山嶽,爆發如海潮。

萬梓良同樣是氣場強大。

但他的氣場中有種「狠」勁,狠辣無情、不留餘地。

典型角色是大頭仔和鄧家勇,而和這樣的人成為了敵人,真的會「寢食難安」。

另外一個氣場型演員是鄧光榮

他是人戲合一的典範,甚至都不用演,出場即「大佬」。

李修賢則是硬漢的典範。

典型角色是阿B和李鷹,而無論是警察還是江湖人角色,李修賢都「強硬到底、誓不低頭」,似乎天生就有一種骨子裡的血性和武勇,尤其在義氣表現上,比周潤發顯得更為突出。

還有一個呂良偉,躁怒狂暴。

跛豪和渣哥,身體里流動的似乎不是血液,而是無止盡的躁怒。

說句「目無法紀」都是輕的,簡直就是無法無天,生在任何時代,都是一方遮攔人物。

五人可單獨成組,以氣場與血性為標誌。

梁朝偉的最強形態是內斂。

周慕雲為綜合最強表現,此外陳永仁、易先生和黎耀輝、阿琛等角色,都是基於這個形態的衍生。

換句話說,以內斂姿態行走港影江湖的梁朝偉,可稱同類型無敵。

比如待映的《風再起時》,他塑造了一個內斂式的藍江,雙雄另一面的郭富城飾演磊樂,而基本上所有的影評都在大讚二人演技,但誇梁朝偉迷人的言論不止一條,其中當然有粉絲視角,但也是其「內斂」形態的威力佐證。

梁家輝則剛好反向,他以外露角色居多。

巔峰表現當然就是李文彬。

表演的尺度拿捏可謂黃金分割,沒有一絲冗餘,表現遠勝其周朝先、大D等外露型角色演繹,更遑論笑劇里的諸多人物。

郭富城的最強形態,或是雜糅。

他很善於表現人物的成長和多面性,比如李問,從懷才不遇的畫家,到身陷囹圄的囚犯,再到謊言里的偽鈔畫師、現實中的悍匪,將警察玩弄於股掌之間,最後栽在沒心沒肺上,另一條線,則是文藝類型的強勢,有周長勝、趙得意和布華泉等深度角色,任意一個單獨拎出來,都可獨當一面。

尤富成長性的演員,當下還未能揣測其最終高度。

張國榮就是程蝶衣

他的很多戲裡,都流露出性情上的純真一面,但又似乎有種看破世情的漫不經心與頹廢情狀。

這種表現一路跟隨著寧采臣、旭仔、歐陽鋒、何寶榮甚至許文強,無時或缺。

周星馳更適合做一個沒有名姓的小人物。

恰如《喜劇之王》里的龍套,和《功夫》中的無名小子。

以喜劇為殼講人生百味,後期代表作皆如是,在其極簡表演之下,並沒有太大的動作與情緒的起伏,但其中內蘊的酸楚意味卻會慢慢主宰你的視野與心緒,甚至被無限放大。

畫地為限,在喜劇的國度內,傲然成王。

劉青雲永遠都是方展博

一方面是幸運,所有人都幾乎從一開始就認同他,也是銀河映像的寵兒,他想怎麼演,就怎麼演,但另一方面,他在表演上的探索與嘗試是真的很少,永遠都是翻來覆去的固定招式,雖然功力精深,卻難免乏味。

甚至可以這樣形容,他一走出來,接下來的表情和說話的語氣會什麼樣,會如何發怒、怎樣傷感,都幾乎完全可以預判。

曾志偉則是另一個被忽視的「本我」型千面影帝。

他的表演手段和劉青雲很像,非常固化,但人物氣質卻又變化多端,當得起一句「高手」之謂。

自卑靦腆的志偉和戾氣逼人的韓琛,都是他的最強形態。

劉德華,耍帥的印象根深蒂固。

從《天若有情》、《龍在邊緣》到《暗戰》、《阿虎》,一顰一笑,甚至甩頭走路,都有一種刻意的肢體語言在裡面,杜琪峰和他吵過一場,後來也不再干涉。

一定要挑一個角色,那肯定是「噴血」的阿華。

吳鎮宇的氣質略偏反派,帶有一絲「邪」的意蘊。

很多人可能喜歡他在《朱麗葉與梁山伯》裡面的表演,但其實靚坤倪永孝才是他最個性化的登峰造極。

其實剛出道時的吳鎮宇,走的是帥氣小生路線,但後來剃掉頭髮,就一往無前地走向了反派陣營,甚至演起好人,也像個壞人。

鄭伊健可以和陳浩南畫等號。

但似乎就限定在了這個角色上,其後兜兜轉轉,幾乎再無寸進。

任達華已經步入了「黃金配角」的陣營。

他在香港電影中配戲的比例實在是高得過分,就像一架不知道疲倦的機器,以至於說起這個名字,竟有種異常熟悉但又莫衷一是的感覺。

而《文雀》中小偷團體的重情重義的老大阿祺,似乎可以作為最好的註腳。

林雪的最強形態,可能是「吃」。

但林雪很挑導演,同樣的「吃」,在有些電影里就吃得稀里糊塗。

有個問題值得思考,以「吃」而論,林雪有沒有底氣,和《無間道》里吃盒飯的曾志偉一決高下?

隨手一列。
居然就談及了十七位演員。

而未及者眾。

限於篇幅,余者只能另文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