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明星需要具備什麼?我覺得是人文修養。演技可以磨練,但個人修養呢?
近幾年娛樂圈的人,接連不斷,從吳亦凡開始到霍尊,張哲瀚等等,各種負面事件層出不窮。不是稅就是睡。該繳的稅沒有繳,這是缺乏法律意識與合規意識。藝人就應該把精力放在作品上,別忘了自己的今天都是粉絲給的。不克己復禮最後遭殃的就是你自己。
明星為什麼總發打臉的聲明?
其一,像其之流的藝人從不覺得自己錯!都是別人陷害,
其次,因為有後台。
大部分能火的明星背後都有資本操控。在官方通報後,明星要為違法失德行為負承擔虛假闢謠的責任,虛假闢謠等於造謠,公眾人物必須以身作責。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行為有放大作用,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從而有義務在道德上做出表率,成為為社會指示道德正確方向的標杆。以誠立身立業,多一些合規意識與道德感,少一些公關伎倆,守住自己的人設、珍視自己的聲譽。做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明星不僅要有光鮮的外表也要有良好的品質。明星作為一個表率作用,應該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文藝塑人塑心。德不優者不能懷遠,才不大者不能博見。應遵循言為士則、行為世范,把為人、做事、從藝統一起來。不管曾取得過什麼樣的成就,獲得過什麼樣的榮譽,都要潔身自好,不可觸犯法律法規。要將崇德尚藝作為一生的功課,講責任,遵守法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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