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當中的李雪蓮真的無辜嗎? 法院判決是否合理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講述了李雪蓮為證明自己的清白,也為了討回公道,一級級的上訴最終無果 ,對人生感到無望。事件的緣起緣滅究竟是誰的錯,對於電影當中法官的判決是否公正?電影所傳達的思想究竟是什麼?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一起聊聊這部電影中的亮點,以及李雪蓮是否真的無辜嗎。

此片的第一大亮點就是所反映當前國內政治的民主,從一個最普通的老百姓角度來說明問題。這也是大家想看到的,更是導演想表達的正能量。第二大亮點,不管什麼內容的劇本帶來怎麼樣的諷刺意味,沒有國家的支持他是播不出來的。我們能看到這樣的一部電影不管是給各級官員帶來什麼樣的思考,或者是給我們人民帶來怎麼樣的啟發,他都是在做一件事「普法「。

電影體現出我黨的與時俱進及為民謀事的改革浪潮,給我們觀眾一種滿滿的正能量。第三點是把基層的狀態半裸露的狀態揭發出來,如同北京車站的警察所做的一舉一動都值得我們深思,如果沒有旁邊那位神秘大爺的出言,事件會升級到什麼程度,醫院司機的態度又代表著什麼。生活中我們是否遇到這樣的事,我們應該怎麼處理,怎麼面對?小編認為這些是我們要看待學習的一個重點。

電影的緣起在於官司,可小編並沒覺得法院在李雪蓮的案子上判錯,錯的只是沒有在事後做好對李雪蓮的開導工作。法律總歸無情,一切只能依據現有的證據審判,單單原告的一面之詞又怎可相信。只是我們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了解真相後,覺得李雪蓮是有委屈的。可是證據無法證明她的委屈,證人也不願作證,清官難斷家務事大抵如此吧,這種情況小編認為不管誰身為法官都無法判決吧。

另一方面,李雪蓮的一味告狀看似堅持,但她卻又真的毀了很多人的生活。前夫的再婚妻子因為她的告狀而患得抑鬱症,可能有人會覺得破壞別人家庭的女人該當如此下場。可是再婚的妻子也有可能是被李雪蓮的丈夫騙婚,畢竟離婚證為真。一開始她以假結婚來告狀還算有點意思,畢竟現在社會為了利益做這種事的的確不少,這也算是社會問題了,夫妻為了所為利益假結婚或假離婚,最後反目成仇不在少數。但為了這件事最後牽扯到各個官員,雖然官員彼此推諉,不願好好為她判一下對錯。

但是她一級級的告的這件事也實在不佔理,她拿有離婚證不假,不管夫妻當初說的是真離還是假離,但有離婚證在手,王公道判離婚就是對的,她憑一方之言便說王公道收受賄賂,甚至因為旬院長不理她便連續院長都要告,實在無理至極。畢竟雨夜她去找旬院長時,人家就告訴她不服可以繼續上訴,可她卻把這句話當成是官員不願替她判案。之後她一級一級往上上訴,更是完全為了一句她前夫的話:你叫李雪蓮,我看你是叫潘金蓮吧。小編認為這完全是家務事,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她自己覺得受到了奇恥大辱,她前夫說的確實太過分,但這種事要人家官員如何替她斷?

政治常態決定人物關係和故事發展,這個事情只有中國人能看懂,談不上誰好誰壞,不同的人物有不同的性格和出發點,相信大家注意到了女主眼中表現的眼神狀態,從最初的尖銳到中期的茫然再到後期的黯淡,這件事孰是孰非沒有人真的能夠分辨。人物性格並非體現在女主身上,而是在各位男演員上衍生了一個大社會的小縮影,相信看完後仔細回味,不難發現身邊的人總會有一個或多個有這些人物的影子,不論孰是孰非,人生總要微笑對。你認為李雪蓮真的無辜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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