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的李准基帶著當下最紅的韓劇《邪惡之花》回歸了。
該劇的設定非常扣人心弦:身為連環殺人犯的兒子、本身也背負著血債的在逃通緝犯偽裝成家世良好的富二代,與警察組建家庭,隱姓埋名10多年最終身份遭到暴露。
近年這種「惡人」設定的角色屢上熱搜,《他人即地獄》中李東旭飾演的殺人牙醫徐文祖、《罪夢者》中的許光漢飾演的變態男孩林季子、《kill eve》中的天賦十足的職業殺手Villanelle等,相比真善美的化身,人們似乎對「壞蛋」更加痴迷。
大眾對「變態」的痴迷不僅表現在對影視形象中,美國連環殺手加里·里奇韋,人稱綠河殺手,他在1982-1984年間殺害了48名女性,不僅如此,加里還喜歡屍奸,如此兇殘的殺人犯,入獄後竟然還收到了成堆的情書、「粉絲來信」用麻袋裝;北大弒母案的吳謝宇,在逃時在夜店做招待,也斬獲女客無數。
近幾年心理學界發表了較多的研究討論變態型人格對於人的吸引力問題,發現一些擁有反社會人格特性的人在兩性市場上更具魅力,尤其在短期擇偶中成功幾率遠高於正常人。
問題來了,為什麼我們這麼愛「變態」?
1、假面的魅力
擁有變態型人格的人,往往有一些反社會的人格傾向,缺乏同理心、對他人情感感知力低下等,因此,他們無需在正常社會中生存,就需要塑造出一個正常的面具,用以扮演正常人來應對日常生活。
《邪惡之花》中男主由於童年創傷導致他進入情感自閉,禁止自己與他人發生真情實感的溝通,於是無法理解和表達常人的表情,他通過閱讀表演書籍,一遍遍對鏡練習各種表情(微笑、悲傷、痛苦等)。
這類人往往觀察力極強,模仿能力高,邏輯性強,個別時候還伴有表演型人格,所以只要他們想就可以輕而易舉地「體貼入微」,抓住對方的「受用點」表演出對應的「魅力」,如果恰好再擁有美貌,完全就是頂配級別的PUA天才選手。他們對於這種「欺騙型」表演沒有愧疚感,表演久了甚至可以很清晰的把兩個人格徹底分離開來,就如同《邪惡之花》中的男主,上一秒殺人,下一秒帶娃,切換自如完全沒有不適感。
網劇《唐人街探案》中玫瑰的故事裡,張鈞甯飾演的跨國詐騙犯Ivy,外表纖細脆弱,氣質知性優雅,內心卻深如古井,騙術優越,面具一張接一張,即便睿智如男主的偵探也陷入了lvy的情網之中,導致誤判放走了真兇。
有趣的是這種結合在《福爾摩斯》中早有體現,福爾摩斯最愛的「那個女人」艾琳•艾德勒,也是一個充滿謎團的女人。看來不止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反過來也完全成立,越是聰明的男人可能越迷戀像謊言一樣的女人。
謊花是最美的花,你永遠不確定它的最終形態,它永遠會帶給你驚喜,而這驚喜中越是聰明的男人越能嗅到其中的破綻,他追著破綻一路走到底,是一個又一個的迷宮,在這種勢均力敵的對抗中貫穿的是可貴的理解,布局之人唯有徹底了解破局之人,這遊戲才能盡興地玩下去。就像lvy說的
「世上不可直視之物,一個是太陽一個是人心,謊花再美,也不會結果。」
有的時候謊花最大的真誠來源於她對自己發自內心的摒棄,不給自己結果,是身為一個人類對自身最大的否定,用欺騙的形式真誠地走向自毀,玫瑰有刺美如神,為的就是要你忍痛摘下,送它去死。
如果說劇內的「人民群眾」是被變態人士製造的假象欺騙而喜愛他們,那劇外知曉一切真相的觀眾為何會臣服於他們的魅力?
法國哲學家瑪麗-法郎士·阿茲布魯克在《謊言》一書中分析了人類為何說謊,其中有一種說謊心理是基於「自我保護」。即當外界環境讓人感到不安全或他人詢問了你並不想回答的問題時,人類會選擇說謊來保護自己從而獲得安全感。
試想一下日常生活中,誰沒有說過謊呢?但我們說謊並不全是為了獲取利益,損人利己,有些時候就如同瑪麗-法郎士說的,我們僅僅是不想把真實的自己暴露出來,因為覺得不安全。其實哪國法律規定我們必須要在任何時刻任何地點都坦誠相待這個世界呢?
但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觀念」一些「規則」一些「人情世故」要求你充分的暴露自己,到處遍布的以保護為名的攝像頭、審查委員一般的「親朋好友」、八卦同僚、親密關係中期待你「交代一切」的父母、男/女友等等這一切,從某種程度來說,他們都是沒有「界限感」的侵入物,而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每個人都有隱私的需求,即便這個隱私可能並不重要、也不怪異、也非見不得人,但那也是一個心靈重要的組成部分,它需要被尊重,我們也有權不讓任何人知曉。
但現實生活往往不盡人意,人們對窺視他人隱私有著極高的熱情,在這種氛圍中變態人士的假面將這些看客們「反將一軍」,而觀眾在這種過程中會帶入一種反擊的快感,對強大的外界恢復一種掌控感即「你只能知道我想讓你知道的」,有一種我才是強大的掌權者的錯覺。
為什麼說這種強大是一種錯覺呢?其實真正的強者不是站在操控鏈條頂端的人,而是無論在任何環境任何狀態下都不懼怕做真實自己的人,操控其實是虛弱的表現,試圖操控一切意味著你懼怕一切,尤其懼怕「失控」,而真正的強者是直面一切,隨時可以接受失控、應對失控,他不控制一切他戰勝一切。當然也正因為變態人士的強大是虛假的,因此他們擁有了第二個魅力——反差萌。
2、反差魅力
弗洛伊德心理學流派認為每一種變態人格的養成都和童年的遭遇息息相關,綠河殺手的母親就是一個控制欲極強的女人,而《邪惡之花》的男主父親本身就是連環殺人犯,童年也遭遇了很大的心理創傷,人在童年時期是比較脆弱的,當遭受了超過本身承受力的傷害後,往往會發展出另外一個人格來保護幼年的自己,這就導致他們的人格發育非常不健全,與正常人相比,他們內心可能會一直保留一個幼年時的自我,允許縱容這個自我不必長大,所以不少變態人士的真實內心可能非常幼稚、單純甚至會有點……可愛。
《kill eve》中的職業殺手Villanelle,殺人無算,手法華麗,殺人時最喜歡看著被殺之人的眼睛逐漸失去光澤,但她本身的行為舉止又時時透露出孩童的笨拙和可愛,由於和聯絡人康斯坦丁親近,就裝死人嚇唬他,給年老的康斯坦丁辦3歲孩子的生日宴會,完全枉顧康斯坦丁是組織的聯絡人,並且擁有在她不聽話時處決她的權力。
Villanelle在3歲和30歲之間穿梭但切換並不自如,因為3歲是真實的她自己的一部分,所以她只會在親近的人面前暴露,但這種真實的人格就像是假面背後的煙霧,總會從細枝末節中冒出來,這時候反差萌的感覺就出來了,沒什麼比大魔王是個小孩子更惹人憐愛了,這會激發看客的救贖衝動,誰不想做救世主呢?拯救他人於深淵,可以最大限度的滿足一個人的價值感。
上一秒女殺手
下一秒小哭包
但我要說這種拯救衝動非常愚蠢,一個沒有跌入過深淵的人,會過於樂觀的估計拯救難度,而這種樂觀本身就是對深淵之人的一種冒犯,你沒有痛苦過就不要叫別人蔑視痛苦,你沒有絕望過就不要叫別人戰勝絕望,變態人士最不可忍受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弄不好你會激發他讓你「腰疼」一下的想法,這就是所謂的送人頭。
所以拯救深淵之人這事,一定是從深淵中爬出來的人才可以嘗試的騷操作,普通人往往是,一通操作猛如虎低頭一看送人頭。但人類的特點就是過於自信,總想嘗試做救世主,所以意欲「拯救」也是人們迷戀變態人士的重要心理基礎。
掂量一下深淵的深度
3、死亡驅力衝動
在希臘文化中有兩種極端對立的人類文化,一種是日神文化,即阿波羅精神,代表著正確、秩序、智性,一種是酒神文化,代表著放縱、混亂、獸性。
其實人類出現在地球上也就500萬年左右,人類文明史就更加短暫,尤其是現代文明史,即便是當代,世界的發展也是極度不均衡的,人口販賣、奴隸他人在當代地球也是屢見不鮮的,現代人總忘記人也是動物這個事實,人類的人性關乎文明,獸性關乎動物本能,有些時候你很難說哪一個才是人類的本性,殺戮如果是反本能的為什麼人類這麼熱衷於戰爭、屠殺?
翻開歷史書哪篇不流血?按心理學分析理論來說,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組成,本我類似獸性本能,自我是社會性,而超我是文明的代表,不可否認人都有回歸本我的需求,因為在本我狀態中人最自由,而變態人士在回歸這件事上做的比較徹底。
無視規則的欺騙、肆意妄為的殺戮、不付代價地傷害他人滿足自我,即便是普通人也不得不承認看著他人作惡有時會有「爽感」,但無疑人類發展出理智不是為了溫良恭儉讓,而是為了讓人類更好的生存,完全屈從獸性,必將極快的走向滅亡,所以酒神精神中包含著一種「死亡驅力」,即追求極致和刺激甚至死亡的衝動,但酒神精神也不是這麼淺薄的縱慾,它還代表從生命的絕對無意義中獲得悲劇性陶醉。
美劇《真探》中的男主角就是一個在日神與酒神之間穿梭的人類,真正的酒神不是打破規則,而是離開規則,這是一種別樣的美感——他到過無人之境,極度自由是自我的放逐的結果。只是當世界只剩下死寂之後,自由是否還那麼重要?失去了人群這個對立面,個體是否還存在?沒有黑,還有白嗎?酒神更像是日神的完結篇,精美的邏輯盡頭可能是死一般的寧靜。
可能每一個人類內心都著酒神與日神,就像《kill eve》第三季中Villanelle說的,每一個人內心都有一頭怪獸,有些人意識不到它存在,有些人假裝它不存在,有些人被它馴服,有些人嘗試馴服它,有些人決定和它共生。
人群有的時候會幫助我們忽略怪獸,有的時候會激發怪獸,但我想沒有人能真正戰勝這個怪獸,可以殺死獸性的人類已然不是人類而是神。大部分人在假裝它不存在或被它馴服了,但也有一些人選擇了與它共生,在走向共生的那一刻,可能會發現隔著一條深淵凝視時——變態即我,我即變態。
每個人都有想成為暴徒的衝動,就如同每個人也都有想成為聖人的衝動一樣。在神性和獸性間搖擺不定、掙扎糾結、又充滿光芒的是我們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