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恐怖情人的十點特徵,快逃!

新北市板橋區今(28日)傳一起恐怖情殺分屍案,一名28歲朱姓男子疑和台大畢業27歲的黃姓女友發生爭吵,竟痛下毒手將對方殺害分屍,並在今早畏罪自縊身亡。

律師呂秋遠表示,所有的恐怖情人,在交往時都會有徵兆,但在交往時大家會蒙了眼、瞎了心,以為這是因為他愛我、愛到入骨,所以才會無法自拔,甚至會找理由為對方辯解。但一日家暴,終身家暴,對於家暴零容忍,是在交往的時候就應該要有的態度。

呂秋遠根據以前實務經驗,提醒恐怖情人會有下列10點特徵:

恐怖情人10點特徵

1.平常會對小貓、小狗施暴,經常會摔東西表示憤怒。

2.會控制配偶的交友圈,不準跟異性講話或見面,幾點出門、何時回家都要他同意。

3.不能忍受挫折,會以馬景濤式的哭喊響應。

4.在關係里,不論做了好事壞事,都會把「我這麼做都是因為愛你」掛在嘴上。

5.除了愛情,生活沒有其他重心。

6.對所有人與事欠缺憐憫心與同情心。

7.自己永遠是對的,所有人都對不起他,對於不順從他的人會有激烈的恨意。

8.會以貶低人格的粗話、髒話攻擊伴侶或是其他人,認為伴侶就是低智與低等。

9.無時無刻懷疑另一半劈腿,掌控所有的通信軟體、包括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等。

10.如果對於輕微家暴一再容忍,認為會改,或是認為他是因為愛我才這麼做,玉石俱焚,是最常見的結局。

最後呂秋遠強調,關於家暴的原因,從來不是愛你,他只是愛自己,而且太愛太愛自己。

你以為你是擁抱他的燦爛,但其實只是擁抱他的腐爛。請你勇敢的提出保護令,而且遠離污染源。你媽生你,是讓你來當好人,不是讓你來當奴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