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ip為甘肅的老師在短視頻平台上傳了一則給上課愛說話的學生戴「小蜜蜂」,制止學生上課講話的視頻。視頻發布後,引髮網友熱議。
圖/網路視頻截圖
「小蜜蜂」是一種攜帶型擴音器,很多老師上課時怕學生聽不清楚會在課堂上佩戴。有網友認為,老師的做法很高效,嚴格要求學生有利於其成長。也有一些網友表示質疑,認為方法是好方法,但未經監護人同意將孩子視頻發到網上,「真的不妥」。
圖/網友評論
11月17日,該老師在個人社交賬號上發聲稱,自己已經迫於壓力選擇離職。視頻中,老師表示,視頻播放量過高,學生家長擔心對孩子產生影響,自己第一時間下架視頻,第二天到學校一直積極觀察孩子的狀態,但最終自己接到投訴,迫於各方壓力,選擇了離職。「
圖/網路視頻截圖
11月19日,經視直播記者嘗試聯繫該老師,對方尚未回應。該賬號ip地址顯示為甘肅,19日,記者聯繫上甘肅省教育廳。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也關注到這個視頻,具體是不是甘肅學校的老師暫不能確定,相關處室正在調查。
另據上游新聞報道,11月18日,記者從鄧老師稱自己離職的視頻中發現了一張原視頻截圖,有網友指認該視頻與山東滕州一所小學戴「小蜜蜂」的視頻有相似之處。該校工作人員回應:「這個跟我們沒關係,(辭職老師)不是我們學校的。」
目前,尚不清楚這名老師是哪所學校的。
那麼,老師將學生戴「小蜜蜂」視頻上傳至網路是否合適呢?對此,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興劍分析,老師對學生進行日常管理是應盡的職責,給學生戴上「小蜜蜂」約束其上課講話的壞習慣,也是比較可取的管理方式,但老師不應該將拍攝的視頻上傳至網路,這種行為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如果作品存在盈利的現象,可能還會侵犯其肖像權。「這種做法會給學生帶來不利影響,尤其是該老師並沒有對相關視頻進行打碼處理。」
吳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未成年人事項應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學生家長有權要求拍攝視頻的老師及短視頻平台下架相關視頻。如果老師傳播的視頻給學生造成了不利影響,學生家長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其進行賠償。」吳律師還建議,老師可以在社交平台上展示自己的工作狀態,但視頻中不應該出現學生的畫面。
19日,該老師再次發視頻回應此事。「由於自己的法律意識淡薄,給家長和孩子帶來了傷害,同時也給校方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在此我想對你們說一聲對不起。」
來源:經視直播、上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