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黃子佼此前陷入性醜聞案備受關注。8月12日,南都記者從台北地方法院獲悉,12日下午,黃子佼用隨身硬碟儲存並持有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案二度開庭。據多家台媒披露稱,此次檢方又查出新證據稱,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數量從此前的7部增至48部,受害人年紀最小只有11歲。
台灣藝人黃子佼出庭
據南都此前報道,黃子佼2023年曝出性侵醜聞,被控猥褻多名女子,震驚台灣演藝圈。但其「強制猥褻」罪名因查無實證,且已和被害人和解撤告,最終於今年4月以不起訴偵結。但是,檢方曾在2023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在硬碟中發現他在色情網站上購買了大量影像,當中有7部是未成年女子性影像。
台北地檢署此前認為,黃子佼犯後已坦承罪行,自願拋棄該硬碟,未散布或販賣性影像。於是,檢方於今年4月3日一審予以黃子佼緩起訴2年、支付罰款120萬新台幣,及書寫1200字的悔過書等處罰,但引發各界質疑檢方輕縱。在輿論壓力和檢方重新審視案件後,台北地檢署於5月17日正式對黃子佼提起公訴。
8月12日下午,黃子佼用隨身硬碟儲存並持有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案二度開庭。多家台媒披露,黃子佼此次穿著第一次出庭所穿深藍色上衣和格紋長褲,戴著鴨舌帽和口罩現身法院。庭審約100分鐘後結束,黃子佼面對在場媒體的提問沉默不語,坐上友人接應車輛離去。
據悉,此次庭審採取不公開審理,但多家台媒披露,檢方此次查出其持有的更多未成年人性影像,多達48部,受害人年紀最小只有11歲。據了解。此案從一審開始,原本「虛心認錯」的黃子佼態度突然轉變,一度改口否認犯罪,並質疑檢察官起訴證據有誤。他還辯稱,性影像都是在台灣相關針對少年兒童法規調整前所持有,因此不能用新的規定來審判。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 |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