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迷稱因「條件退」誤導購買演唱會門票,大麥網:已過退票窗口期,無法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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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劉冬莉

實習生 謝宛辰

河北秦皇島市民陳女士在購買演唱會門票時,看到頁面上醒目地顯示有「條件退」字樣,便以為可以退票。可購票後才發現,該鏈接的詳情頁面顯示,此時已過退票最後期限,無法退票。

這讓陳女士無法接受:「既然已經不能退票,就應該直接標註不支持退票,為何要寫『條件退』?」她認為,平台顯示有誤導性,讓她下單購買。因此,大麥網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大麥網工作人員則表示,平台已在頁面顯示了關於退票的限制。至於對陳女士造成的誤導,她會向公司反饋。

付款後4分鐘申請退票被拒

「付款購買演唱會門票後,在未出票的情況下馬上申請退款,卻遭到拒絕。這合理嗎?」近日,河北省的陳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投訴。

6月28日,家住河北秦皇島的陳女士在大麥網上花費2280元,購買了一張6月29日的「張學友60+巡迴演唱會 鄭州站」演唱會門票。付款成功後,她發現當日從秦皇島前往鄭州的火車票已售罄、無法前往。此時,大麥網平台顯示演唱會門票尚未出票,她便第一時間聯繫大麥網客服申請退票,得到的回復卻是「無法退票」。

「從付款成功到第一次申請退票,前後只有幾分鐘時間,平台卻在尚未出票的情況下拒絕退票,這太不合理了。」陳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展示了她的訂單截圖和客服聊天記錄。訂單顯示,其購票付款時間為6月28日早上6時53分,首次因退票事宜聯繫客服時間為當日6時57分,相隔僅4分鐘。陳女士表示,她曾以「未出票」為由聯繫客服申請退票,客服卻稱,可向相關部門反饋儘快出票,但無法退票。當日13時41分,陳女士購買的演唱會門票正常出票。

陳女士還向極目新聞記者回憶稱,當時下單時,她曾看到頁面上有「條件退」3個字,便認為是可以退的,再加上演唱會門票難搶,她沒有多想便立即付款下單。可後來才注意到,該商品詳情頁面下方,還有一則說明:本輪售票不再設無條件退款,退款規則沿用現有規則。2024年6月21日、22日、23日場次6月12日15:18後將截止退票;2024年6月28日、29日、30日場次6月15日15:18後將截止退票。

歌迷稱因「條件退」誤導購買演唱會門票,大麥網:已過退票窗口期,無法退票 - 陸劇吧陳女士出示的購票鏈接顯示,該門票可「條件退」

也就是說,陳女士在6月28日購買29日場次演唱會門票時,已經過了退票的最後期限。這讓陳女士無法認同:「既然已經明確不能退票,就應該直接在上面標註『不支持退票』,為何還要繼續顯示『條件退』?」她認為,正是因為看到「條件退」的字樣,讓她誤以為可以退,才衝動下單。因此,大麥網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大麥網:已過退票窗口期

陳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展示了大麥網向她發送的簡訊回復:「演出票為有價觀演憑證,非普通商品,其背後承載的是文化服務並具有時效性、稀缺性等特徵,此訂單不支持退款;建議您做好時間調整正常觀演,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6月28日、29日,陳女士多次通過電話、在線客服等方式申請退款,每次收到的回復都與上述內容差不多。

歌迷稱因「條件退」誤導購買演唱會門票,大麥網:已過退票窗口期,無法退票 - 陸劇吧大麥網給陳女士的簡訊回復

另據陳女士出示的「張學友60+巡迴演唱會 鄭州站」購票頁面顯示,該演唱會的價格為480元-2280元。其中,在「服務」一欄中,「條件退」醒目地排在第一位。

7月5日下午,記者在大麥網上搜索「張學友演唱會」發現,陳女士購買的「張學友60+巡迴演唱會 鄭州站」演唱會門票已經無法顯示,但杭州、深圳、西安等地的演唱會仍可顯示。記者進入杭州站購票頁面看到,該頁面與陳女士提供的鄭州站購票頁面相似,同樣標註了「條件退」。點擊右方按鈕後,頁面彈出「服務說明」,顯示:本項目支持有條件退款,若需要收取退票手續費,將以用戶實際支付票款為基準收取。由於項目主辦方提供的退票政策不同,具體可支持用戶申請退款的情形以項目詳情頁公告為準,退票政策最遲於實際開售時公布。

記者梳理髮現,近一年來,關於大麥網退票的投訴屢見不鮮。黑貓投訴平台上,有2萬餘條投訴中包含「大麥網」,其中不少與退票相關。

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暘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本案中,雖然大麥網在商品詳情頁面有關於「本輪售票不再設無條件退款」的說明,但需要消費者下滑屏幕後才能看到。相比之下,「條件退」字樣則更加顯著。

7月5日下午2時許,極目新聞記者撥打大麥網客服電話。在表明身份和來意後,客服表示,將有專員聯繫。當晚8時許,一位自稱大麥網工作人員的女士聯繫記者稱,根據主辦方公示的項目規則,陳女士申請退款時間,已經過了退票窗口期,無法協商退票。「針對陳女士提供的車票等相關證明,平台均第一時間反饋和溝通。」該女士表示,大麥作為一個售票平台,對於退票是沒有決策權的。此外,是否出票並不能成為退票的依據。客戶只要成功付款,便一定會出票。

針對陳女士所述,因「條件退」誤導,以為當時也可以退票,該工作人員解釋,在該項目的公示頁和詳情頁都有相關的退票規則和提示,「條件退」是針對這個項目的整體規則。對於後期是否會改變顯示方式,她會向公司反饋,但以最終頁面呈現內容為準。

(圖片由陳女士提供)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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