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隔空猥褻」未成年人引發關注。5月19日,南都記者從「江西法院」官方賬號獲悉,李某某脅迫多名被害人多次給其發送裸照、裸視頻或拍攝淫穢視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判刑五年六個月。
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通過添加被害人qq成為好友,獲取被害人的自拍照,再索要裸照的方式,在網上尋找14歲左右的女孩實施猥褻。
如被拒絕,李某某就通過ai換臉合成受害者的裸照圖,並以將該照片發到網上或發給被害人父母、朋友脅迫被害人給自己發送裸照和視頻。之後,李某某又將索取到的照片、視頻繼續脅迫被害人。通過上述手段,李某某對多名被害人多次實施猥褻行為。
婺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被害人未滿十四周歲,仍然脅迫多名被害人多次給其發送裸照、裸視頻或拍攝淫穢視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另外,被告人李某某在其中一被害人年滿十四周歲後,仍繼續採用相同手段對該被害人進行強制猥褻,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數罪併罰。
依據2023年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人的行為屬於該解釋中的「隔空猥褻」。結合被告人李某某行為手段的惡劣性,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綜上,法院依法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被告人李某某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采寫:南都記者 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