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美靜演唱會觀眾齊喊退票 南京文旅部門:接到投訴,已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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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薛昊悅 李沐子

4月20日晚,歌手許美靜在南京五台山體育中心舉辦的一場演唱會,引發了爭議。多名現場觀眾在社交平台發文表達不滿,並稱兩個多小時的演出時間裡,許美靜僅唱了半個小時,還不到五首歌,剩餘時間都是在互動聊天,《蔓延》《遺憾》《城裡的月光》等經典曲目全都是由樂隊和伴唱來演唱。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現場大批觀眾齊聲高喊「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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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微博截圖

4月21日一早,微博話題#許美靜演唱會 全場喊退票#登上熱搜。上午11時許,南京市文旅局工作人員告訴潮新聞記者,關於許美靜的演唱會,已陸續接到幾起投訴,目前正在處理中。

粉絲表達失望,投訴主辦方

「氣炸了,許美靜的演唱會真的太下頭了!。」4月21日,博主「楊老闆」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稱昨晚許美靜的演唱會「太坑人」。「楊老闆」在視頻中稱,整場演唱會許美靜親自唱歌的時長加起來也就30分鐘,其他時間要麼是其經紀人滿場跟粉絲互動,要麼是樂隊成員唱她的成名曲。極度失望之下,他已經分别致電南京和北京的12345熱線,投訴演唱會主辦方和購票平台大麥網,要求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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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供圖

乘興而來失望而歸的,還有歌迷戎先生,因為對演唱會安排不滿,他沒有聽完整場就提前離開了。「真的生氣了,出門就打了南京和深圳的12345,投訴主辦方。」

戎先生稱,他一直聽許美靜的歌,五年前許美靜在南京開演唱會時他就來看過,「買的最貴一檔內場票,當時完全不是這樣的情況。」因為喜歡許美靜的歌,再加上五年前那次演出體驗很好,所以這次演唱會戎先生第一時間就搶了票,680元,還邀請了三位朋友一起去聽歌。「結果前五首歌唱完,就開始了漫長的觀眾互動、答題送禮,互動結束後,許美靜就下台休息,把場子留給了台上的伴唱。」戎先生說,伴唱的歌手大家都不認識,「不知名的街頭藝人,然後還唱她的成名曲,大家就生氣了,因為大家來不是為了聽這些人唱歌的。」

演唱會還是見面音樂會?

許美靜演唱會引發爭議後,也有網友表示,售票平台寫得很清楚,這場演出是「見面音樂會」,不是演唱會,觀眾不應對演唱曲目和表演時長有過高要求。據了解,與演唱會相比,見面音樂會更多類似於歌手的粉絲見面會,可能會演唱一些比較小眾但粉絲熟知的歌曲,氛圍比較輕鬆隨意,規模也較小。

潮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社交平台上曾流出一份許美靜南京站演出的歌單,上面列出了18條曲目,根據備註信息,其中至少11首是許美靜親唱,5首合唱,2首由嘉賓演唱。而此次演出的場地南京五台山體育館可容納上萬人,此前舉辦過劉德華、張學友、周華健等數百場大型個人專場演唱會。據購票平台信息,此次許美靜演出售價共四檔價位,分別是380元、680元、980元和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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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社交平台

對於「見面音樂會」的解釋,戎先生並不認可。「買票的時候,官方售票平台大麥網上沒有任何說明,如果是這樣的安排,我認為主辦方是有告知義務的,現在這種操作,不是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打擦邊球嗎?」戎先生說,他已經向演出舉辦地所屬的南京市鼓樓區文旅局投訴,「這類經營性演出,應該都有嚴格的報批備案,如果演出內容和備案不一致,不就是主辦方違規嗎?」

21日上午,記者就此事致電南京市文旅局,工作人員表示,今天上午已陸續接到數起有關許美靜演唱會的投訴,目前文旅部門已經介入,正在處理中,至於演出的備案情況,暫提供不了更多細節。

消費者可以主張退票嗎?律師解讀

那麼,觀眾的退票訴求能得到回應嗎?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主辦方以「許美靜回歸」為賣點宣傳和開展演唱會,吸引眾多歌迷購票觀賞,那麼獲得歌手許美靜真實、充分、完整的視聽體驗既是購票者的主要權利,也是主辦方的主要義務,但顯然主辦方未盡到這一義務,將時間用於互動和其他歌手演唱上面,屬於主辦方提供的服務存在瑕疵,消費者可以主張退票或者退回部分費用。

此外,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付建律師建議,消費者可以先與主辦方協商退票要求,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費者保護協會舉報投訴,或向法院起訴,以合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開資料顯示,許美靜現年50歲,是新加坡流行樂女歌手。代表作有《遺憾》《城裡的月光》《陽光總在風雨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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