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周杰倫及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訴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路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為網易遊戲《天下3》的相關主體公司,以下簡稱「網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原告方一審敗訴,二審將於3月26日開庭。
據知情人士證實,該案件一審判定被告《天下3》勝訴,法院駁回傑威爾205萬元索賠等全部訴訟請求。法院認定,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天下3》微博自費抽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不具備盈利性質,較難令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人等聯想,未違反商業道德,判定被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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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倫方以不正當競爭狀告網易
去年4月17日,傑威爾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網易告上法庭,起因是2022年網易在推廣旗下遊戲《天下3》時,曾將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製作成遊戲道具,並在新浪微博官方賬號內舉辦轉發抽獎送周杰倫新數字專輯及演唱會門票的活動。
傑威爾和《天下3》曾先後發布聲明
傑威爾方認為,網易的上述行為屬於不正當藉助周杰倫的超高人氣、新專輯的超高熱度及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程度,為遊戲引流,從而增加遊戲用戶最終實現獲利,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網易方公開刊登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5萬元。
原告一審敗訴,全部訴請被駁回
據接近網易《天下3》的相關人士證實,該案件一審判定網易勝訴,法院駁回了傑威爾205萬元索賠等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認為,首先,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天下3》微博自費抽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不具備盈利性質,公眾不易誤認抽獎方與周杰倫存在代言等特定關係。
同時,法院認為,《天下 3》雖然在遊戲中將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製作成遊戲道具,但該「遊戲道具」僅為專輯兌換「憑證」,且該活動只針對遊戲20級以上老玩家開放,並不具備拉新引流、盈利等性質,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外,法院認定,從行為目的看,《天下3》在抽獎微博中使用周杰倫姓名屬於合理使用,是在指明獎品為周杰倫的新專輯,另從行為結果看,原告也未舉證損害。法院認為,相關公眾有一定的判斷力,可以區別這些活動是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行為,較難令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人等聯想,故上述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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