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唯一一部青春美劇,終於結局了,時間真的過得好快,十二年了,瑞克從醫院醒來彷彿就像是昨天。
從第一部就開始追,最先開始喜歡的是我感覺這劇把人性表現得特別真實,一直到格倫被爆頭,後面真的想棄劇,但是為了弩哥我又繼續追。
如今從第一季活到現在的就剩弩哥和卡媽了,對卡媽印象真的特別深,從被一個家暴的柔弱女人成長成現在這樣的有勇有謀,甚至好幾次救團隊人員於危難之中,對她真是佩服。
還記得農場主一家,監獄風雲,歡迎來到伍德伯里,垃圾站的叛變,救世軍的出現,亞歷山大,神之國,山頂寨,海邊旅館,那些和瑞克度過的日日夜夜,如今都要成了回憶。
後面救世軍尼根的出現,用棒球棒砸死了格倫和魂斗羅時給我留下滿屏的震撼,一部劇最精彩的是從泥濘中走出來,反敗為勝,很多人看到格倫死了棄劇了,但我覺得好看的開始了,行屍走肉表現的是團隊。
再到後面看到瑞克的兒子卡爾死了,從第一季看到喪屍還會躲在媽媽懷裡的小朋友成長為男子漢,結果居然為了另一個醫生小伙死了,實在有點捨不得,再看到瑞克讀卡爾給他的信,心酸的不敢再看下去。
最後就是,瑞克不能回歸,讓我真的意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