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十八歲第1集分集劇情介紹
洪大英鄭多貞離婚危機 洪大英變回十八歲的樣子
男子高中籃球比賽現場,是世林高中和白進高中比賽即將開始。洪大英是世林高中的種子選手,教練告訴他國家隊在賽場挑人,讓洪大英好好表現。鄭多貞是洪大英的女朋友,比賽前來找洪大英告訴他孩子的事情。洪大英放棄比賽前來找鄭多貞,告訴她自己一定會負責。
十八年後,此時的洪大英已經不復年輕時的帥氣,因為和鄭多貞吵架只好找朋友喝酒。早上,洪大英向朋友抱怨鄭多貞對自己不好。晚上睡覺的時候,因為打呼嚕,鄭多貞甚至想要悶死自己。朋友分析鄭多貞可能是出軌了,洪大英想要趁著這次升職挽回鄭多貞的心意。
鄭多貞向朋友抱怨洪大英,朋友知道他打呼嚕也認為是不可原諒的事情。鄭多貞是一名主持人,這次JBC召集主持人,不看經歷和年齡,只看能力。鄭多貞知道這是自己最後的機會,祈禱自己一定要成功。
洪大英在公司當十年的維修工,工作一直任勞任怨,在不同客戶家裡道歉,但是為了能夠升職都忍受了。洪大英到老人家維修洗衣機,老人讓他幫忙維修錄音機,老人誇獎他很能幹什麼都會修理,洪大英失落的表示自己人生要是能修好就好了,老人給他倒了一杯茶,想要幫他修理人生,洪大英表示自己的人生自己修理。
洪大英看到客戶家裡其樂融融,想起了自己的兒女詩雅詩宇,找他們出來吃飯。吃飯的時候,洪大英用老父親的口吻教訓孩子,問道兩人為了以後的打算,詩雅沒什麼想法,詩宇也覺得對之前喜歡的籃球沒什麼興趣。洪大英讓孩子們不要在意離婚的事情,自己馬上就要晉陞了,一定會挽回鄭多貞。詩雅見狀馬上向父親邀功自己夢到著火,這就是洪大英晉陞的好夢。洪大英趕緊把女兒的夢買下來,詩雅趁機要了五萬的零花錢。
詩雅的朋友寶貝來找她,洪大英看到寶貝妝很濃,又埋怨寶貝化妝太濃,作為學生有點過分,詩雅見狀趕緊拉走朋友。洪大英讓詩宇好好照顧鄭多貞的情緒,這段時間爸媽吵架鄭多貞心情一定很不好。
鄭多貞在電視台主持兼跳舞,副導演誇獎鄭多貞跳舞拳擊都做得很棒,導演還是不滿意,認為鄭多貞做得再好都是孩子媽媽。導演找來以為年輕的女孩代替鄭多貞,讓她回去當家庭主婦,鄭多貞現在只能指望JBC的考試。
洪大英的經理來到辦公室宣布五年一次的晉陞名額,大家都以為是洪大英當選,但是沒想到是剛進公司不久的金賢哲,經理不但沒有晉陞洪大英,還把他調取釜山。
聚餐的時候,洪大英的徒弟為他打抱不平,想著金賢哲是社長的侄子,沒有人脈就不能晉陞。洪大英找出經理,之前經理給他打包票自己會晉陞,經理以他高中畢業為由拒絕了他。洪大英想著離婚事宜,要是被調取釜山自己和鄭多貞真的要完蛋。經理指責洪大英平時不培養人脈,在公司聚會的時候都不出來。洪大英生氣的大聲質問經理,經理生氣的自責洪大英的性格,最後還指出他年紀輕輕的生孩子,才造成這樣的後果,洪大英忍無可忍的把經理打倒,失去了這份工作。
晚上,洪大英找鄭多貞道歉,但是鄭多貞沒有理他直接回家了。鄭多貞看著照片想起之前的快樂時光,跑了出去但是發電洪大英已經走了,鄭多貞失落的痛哭。
洪大英來到高中,看著自己曾經的獎盃和榮耀,不知道自己怎麼變成了這樣。洪大英拿起籃球,想起自己向鄭多貞求愛的時候,就是投中三分球的願望。中年洪大英已經不復當年的英姿,籃子里只剩下最後一顆球,洪大英自言自語要是球投進就回到過去吧。籃球投進的瞬間燈閃了一下,天上突顯閃電。
洪大英來到便利店,拿了一個泡麵和清酒,店員讓他出示身份證。洪大英笑著拿出發現店員竟然是詩雅,他大發雷霆的質問詩雅應該在自習室。洪大英已經變成十八歲的模樣,詩雅也認不出來把他當成變態。洪大英看著玻璃反光的自己,驚訝的跑了出去。詩雅把門鎖上,洪大英大喊解決自己的臉就來找她。
洪大英來到德振那裡,但是好友也認不出自己,德振生氣的表示洪大英比自己還丑,兩人扭打在一起,德振把洪大英打暈。德振拿起兩人高中的照片,發現跟他一模一樣。
洪大英醒來把事情的原委告訴德振,德振認為這時神送給他的禮物,讓他去實現自己的願望。年輕的時候洪大英的願望就是成為籃球運動員,洪大英想要重回高中,讓德振當自己的爸爸。
隔天,鄭多貞來到法庭處理離婚,但是洪大英一直沒有出現,鄭多貞只好失落的離開。洪大英解釋自己有重要的事情沒來,鄭多貞埋怨不知道什麼事情比離婚還重要。這時鄭多貞收到JBC的筆試成功簡訊,高興的手舞足蹈。洪大英等在家周圍,但是看著興高采烈的鄭多貞,德振更加確定她是出軌了,洪大英也下定決心過好自己生活。
洪大英裝作德振的兒子宇英,來到高中報道。德振對班主任玉慧仁一見鍾情,被宇英拉了出去。宇英跟詩雅一班,詩雅認出他就是昨天的變態,激動的站起來。
鄭多貞來到JBC面試,給洪大英打電話的時候,他正在上課就直接出去,告訴鄭多貞自己在釜山出差。洪大英來到廁所發現有人被反鎖,按開門竟然是詩宇,生氣的問他是誰把他關起來。洪大英介紹自己是德振的兒子,詩宇不肯把欺負自己的學生說出來,洪大英跟著他來到食堂,發現欺負詩宇的小混混,想要給詩宇出頭。
本文系陸劇吧原創,未經許可請勿轉載!轉載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