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對話命案嫌疑人馮學華 還原其439天逃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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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對話命案嫌疑人馮學華 還原其439天逃亡生涯 - 陸劇吧


2月16日,在眉山、樂山兩地身負多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馮學華在樂山落網。據此前通報及警方介紹,2017至2018年,眉山市東坡區白馬鎮、修文鎮先後發生三起惡性案件,東坡區白馬鎮村民馮學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流竄至樂山市中區後,他先後在悅來鄉和關廟鄉作案,涉嫌兩起入室強姦案。

從案發到被抓,犯罪嫌疑人馮學華一共在外逃亡了439天,經過眉山、樂山兩地公安持之以恆、艱苦卓絕的努力,終於在2月16日將馮學華抓獲。

這439天的逃亡,馮學華經歷了什麼?

2月16日晚、2月17日上午10時30分許和下午2時30分許,記者先後三次對話犯罪嫌疑人馮學華,試圖還原他的逃亡生涯。

初步查證:三起命案,兩起入室強姦案

2017年12月

據白馬鎮派出所民警劉樹勤介紹, 2017年12月4日,馮學華犯下第一宗命案,受害人余某是其鄰居,余某的丈夫外出務工,晚上回家不見妻子,電瓶車也不見了,以為妻子去了親戚家。到了第二天,妻子仍沒有歸家,四處打聽後沒有找到妻子。12月5日一早,受害人丈夫來到白馬鎮派出所報警,稱妻子(余某)晚上不在家,四處尋找無果。12月6日,警方調查摸排馮學華有作案嫌疑,但他不在家,通過進一步摸排調查,在馮學華家幾十米外老房子的枯井中發現了余某的屍體。

與此同時,在三四公里外的修文鎮又發生一起命案,通過DNA比對,嫌疑人是馮學華。兩案合併,專案組調查。

2018年10月

2018年10月19日,白馬派出所接到村民報案,10月17日晚8點一位村民的妹妹羅某下班回家,將近兩天聯繫不上。這一情況引起警方重視,經過調查,在馮學華家附近的另一處枯井中發現了羅某的屍體。

據民警透露,發生的三起命案受害人有一個共同特點——均與馮學華相識,系「熟人」,其中第一起和第三起受案人的家距馮學華家直接距離僅100米。

2019年1、2月

2019年2月16日晚,樂山市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張力文介紹,1月12日,樂山市中區悅來鄉發生一起入室搶劫強姦案。經過樂山市中區警方比對,確認犯罪嫌疑人就是馮學華,2月8日發生在樂山關廟的一起入室強姦案,也是馮學華所為。

對於2月8日的入室強姦案,馮學華解釋,一開始,自己只是到女孩家中想偷點東西吃,但被發現了。

至於後來為何還要繼續作案,馮學華說,只是想偷東西吃、偷衣服穿,被發現了才做的。

警方初步查證以上案件,更多情況正進一步偵辦之中。

警方兌現12萬元懸賞獎金

2月16日下午,身負多起命案逃竄在樂山的犯罪嫌疑人馮學華在樂山被抓獲,並於當晚被眉山東坡警方押解回眉山。2月17日上午,眉山市東坡區副區長、東坡區公安分局局長周茂雲率東坡警方來到樂山市中區公安分局白馬派出所,舉行了「馮學華案」懸賞獎勵兌現儀式,現場共兌現眉山市東坡警方、白馬鎮政府及樂山警方提供的懸賞獎金合計12萬元。

馮學華的A面

自述逃亡經歷:提心弔膽,疲於奔命

2月17日凌晨,馮學華在審訊過程中,提出想吃點東西,東坡警方為其準備了回鍋肉和涼拌黃瓜,他一口氣吃了五六片回鍋肉、幾塊涼拌黃瓜後,精神恢復了一些。他回憶起逃亡的經歷。

牆上蚊香寫「自白」:我走投無路了

表嫂稱曾被其威脅:不準舉報我

馮學華說,從2017年案件發生後,他一直東躲西藏,躲過樹林、睡過墳地、還翻越進閑置屋,在一張破床墊上入睡,日子過得提心弔膽。

2月17日上午,在眉山東坡警方的帶領下,記者現場走訪了幾處馮學華曾經躲藏的地方,意外的是這些地方距離他家並不遠。

在其中一處閑置房屋(主人外出打工多年),記者看到這裡高牆大院,院子里雜草叢生,民警從地里尋找到花生殼、酒瓶、食品袋等。

在平房內,除了一張破舊的床墊,沒有其他任何傢具。在牆壁上發現多處字跡,內容基本是「一生無悔過百年,我沒有親人和朋友,沒人邦(幫)我,如果有人邦(幫)我,我就不會去死,我走投無路了……」等內容。 據警方介紹,經過鑒定,這是馮學華的字跡,是用蚊香作筆寫上去的。

據馮學華的表嫂回憶,2017年馮學華鄰居被害案案發後五六天(大約2017年12月12、13日左右),她曾在自己家的老房子見過逃亡途中的馮學華。17日上午,馮的表嫂回憶稱,當時她家老房子已空置,裡面養著雞,大約中午1點過,她去撿蛋。「我本來沒有看見他,結果他以為我看見了他。我走時,他追上來拍了我一下肩膀,說,『不準舉報我,不然下一個就是你!』我嚇慘了……」

據東坡區白馬鎮派出所民警介紹,此次馮學華逃回老家,是因為警方在白馬鎮鄰近的鄉鎮發現馮學華蹤跡後,大規模搜山,馮學華鋌而走險,逃回了老家。

遺憾的是,等警方接到舉報趕到馮老家時,馮已再次逃走。

晝伏夜出偷食物偷衣服

1年多幾乎沒和人說過話

之後,由於眉山警方搜查的力度不斷加大,馮學華出逃外地。

民警通過尋找馮學華遺留的蛛絲馬跡發現,馮學華曾在眉山白馬、修文,及樂山夾江、井研等地待過。

2月17日上午,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在對話馮學華時,其表示,逃亡的這些日子,先是在眉山市東坡區修文等地,後到了樂山夾江、通江等地方活動,要麼住在山上,或者廢棄的房屋裡,沒有好好吃過飯,也沒有好好喝過水,連這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

和許多逃犯一樣,馮學華也擔心被警方發現,他說,自己經常晝伏夜出,一天東躲西藏,偷水果,偷食物,甚至吃紅苕,看到路邊住戶家有晾曬的衣服,也會偷來穿在身上。1年多來,除了偶爾買東西,他都沒跟人說過話。

警方也證實,馮學華落網時,身上穿著的衣服,也是偷來的。

民警表示,在眉山,馮學華常年生活在這片丘陵環境中,對附近地勢比較熟悉,利用這個優勢,進行躲藏,後來到了樂山,在陌生的環境里躲藏就沒有那麼容易了,2月16日,筋疲力盡的馮學華在樂山市白馬鎮被抓獲。

逃亡不忘喝酒,自稱能喝六七兩

「衝動是魔鬼,對不起受害人」

雖然一路逃亡,警方也在緊鑼密鼓地抓捕中,但嗜酒成性的馮學華並沒有忘記喝酒,在他多處藏匿過的地點,都發現有他喝酒的痕迹。

「在一個受害人的家中,我們也在屋內發現他留下的酒瓶。」民警說。在一些細節上,馮學華不願多說,但承認自己能喝六七兩白酒的他反覆表示,喝酒衝動了。

記者問道,假如有一個機會給受害人說話,你想說什麼?「對不起。」說完這話,他低下頭,沉默片刻,他又搖了搖頭:現在除了後悔沒有什麼用了。說了幾次,他長嘆一口氣,又連說兩次:衝動是魔鬼,希望他們(別人)不要像我一樣衝動。

為何要在眉山對受害人下手?2月17日上午,在記者專訪時,馮學華坦言,是因為和受害人「有仇,大仇」。

「他們經常說我不好,導致我的兒子現在都沒有成家。」馮學華說。

在三次的對話中,馮學華的話語並不多,但說起兒子,他的語言明顯就多起來。當記者問及是否很愛自己兒子,馮學華點點頭,「嗯」了一聲。

民警分析,馮性格衝動,加之愛喝酒,可能是他走上了這條道路的原因。

探訪馮學華老家:

受害人丈夫稱其多年前已對妻子下過手

2月17日早晨,記者來到馮學華的老家:眉山市東坡區白馬鎮橋樓村2組。

距離馮學華家幾十米處便是受害人余某的家,得知馮學華落網的消息後,受害人的丈夫何某激動地說:「我不要什麼賠償,一定將他繩之以法。」

何某說,自己與馮學華是小學同學,一個班,後來成為鄰居,平日也沒有什麼往來。他記得在多年前,馮學華曾經對妻子「下過手」,晚上悄悄翻進家中,進入妻子屋中,企圖強姦,不過沒有得逞。事發後,家人並沒有報警,馮學華的妻子前來道歉,保證不會再犯。沒想到,悲劇還是發生了,何某十分痛心。

針對馮學華所稱的何某的妻子曾說他壞話而導致其懷恨在心一事,何某表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確實不知道雙方是否有發生過口角,但他「打工回來時,聽別人說過馮和我老婆之間發生過爭吵。」

「他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擔,一切由法律來裁決。」2月17日,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馮學華的妻子,她說自己和他關係並不好。兩人1989年結婚,婚後馮學華對她和兒子都不好,他脾氣暴躁,酒後經常打她罵她,由於孩子等原因,並沒有選擇與其離婚。

17日,得知父親已被警方抓獲,馮學華的兒子並未現身。不過,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公安分局白馬派出所民警劉樹勤轉述其兒子的話:父親犯下大罪,現在心情很複雜,父親犯下罪,害了人,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很寶貴的,自己很理解公安機關抓獲父親。

馮學華的B面

起底抓捕難點:蟄伏如蛇,滑如泥鰍

2月17日,馮學華落網第二天,許多民警都紛紛感嘆,晚上終於睡了一個好覺。

抓捕工作如何開展?經歷了什麼?2月17日,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分局為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揭秘抓捕馮學華的難度和一些細節。

心理素質好 作案後還去趕集

民警介紹,馮學華雖然是東坡區人,但犯案之初,他並沒有留下作案時的影像,警方所掌握的,多是馮學華二十多年前的身份證照片,但幾年來,他的相貌特徵不斷發生變化,這給搜捕工作帶來了一些困難。

民警同時透露,馮學華的心理素質好,也是其長期逃亡的一個原因。在最初犯案後的幾天,由於尚未案發,他並沒有出逃,還讓鄰居用摩托車搭乘他前往相鄰的場鎮趕集。同樣,隨著包圍圈的變小,有一次馮學華曾提著砍刀想衝破公路上的村民防線,只是看到人多,才折回跑進了山裡。

沿山林逃竄 選擇高點便於觀察下方

由於眉山警方廣泛發動了群眾工作,在城區或城郊,馮學華已無藏身之地,所以他只能不斷變換藏身之處,先是在眉山藏匿,後又逃往樂山,但地點多選擇在山間。

警方透露,馮學華是個農民,長期習慣在山林生存,有較強的野外生存能力和反偵查能力。所以,馮學華從眉山逃竄至樂山,都是沿著山林一路逃竄。

民警以馮學華曾藏身過的東坡區白馬鎮的一座小山為例,它海拔僅有幾百米,但視野比較開闊,山間廢棄房屋比較多,馮學華藏身期間,山高林密,居高臨下,能看到參與搜捕的一些警民,所以往往在警民參與搜捕的時候,他就選擇無人的地方逃跑。

民警說,在馮學華落網的樂山白馬鎮,那邊的山比眉山白馬的山還要高,範圍還要大。「幾百個民警上去,如同在山上撒一把米。」

有野外生存能力 會下山偷衣服和食物

除了馮學華自身有野外生存能力,還有一個原因是,在四川的冬天,鄉間的食物比較充足,除了山上或丘陵地帶有水果,田間有蔬菜,路邊還有一些農戶家會晾曬食物等,這也給馮學華逃亡提供了食物保障。「在犯案前,馮學華以前經常也小偷小摸,在野外生存的難度不大。」

馮學華也承認,在逃亡時,他除了偷吃水果,紅苕,也會下山到農戶家中偷衣服,偷食物。「我還有點錢,還買了下酒的花生。」

據記者拿到的一段視頻,頭戴連衣帽的馮學華此前在樂山一小賣部買東西。視頻中,他手持一張百元現金遞給小賣部老闆,購買酒、可樂等物品。小賣部女老闆找零後,還用塑料袋將物品裝好,馮學華提著東西,沿馬路走遠。

還原落網現場:

村民一棒打掉手中刀,警察趕來後終落網

嫌犯馮學華落網,除了警方的不懈追捕,被廣泛發動的群眾也立功了。在現場,幾位參與搜捕馮學華的村民回憶了搜捕細節。

第一個發現馮學華蹤跡的,便是村民王俊(化名),他在趕集回家途中,發現馮學華上山,儘管他是一名聾啞人,但他及時將信息通過村民傳遞給警方。

據居民李某某介紹,2月16日下午,他和陳某某在搜尋至毛大爺家房屋後面的柴房時,進去就發現疑似有人蹲在兔子窩旁邊,有豆稈遮擋。「當時,我就說裡面好像有人。」李某某說,剛說完,那人就站了起來,手裡拿著刀,向他們刺來。

「這個時候,我就拿木棒打過去,當時他可能被震住了,晃了一下。」李某某說,第一棒打在他的頭上,他就往屋外跑,李某某跟著追打,第二棒打在他的背上,他又往院壩中間跑。此時,更多村民趕了過來,另一位村民又一棒打在他的手臂上,把他手裡刀打掉了,大家一起把他按倒在地,附近的警察迅速趕來,馮學華終於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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