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限薪令出台,導致藝人的薪酬壓縮了不少,所以有些時候,明星為了多賺代言費都會幾人捆綁在一起或者季度年度打包算,來鑽限薪的空子。一線男星多山多山出道多年,當年因為某部清宮古裝劇大爆,最近這兩年算是靠著口碑奠定了基礎,提升了一些國民度。通常一些大牌和受眾廣的代言,藝人和品牌方會大肆宣傳,但是像某些家紡或者實體店、教育機構一些接地氣的代言,一般不會怎麼宣傳,藝人拿了代言費就完事。當時多山接了某個普通代言,代言費還算挺高的,但是他覺得自己國民度不錯,對於商家來說他們需要國民度高的,所以小生就要求加錢。
因為限制薪酬,商家就只能把多山和同是代言人的某位前輩代言費打包算在了一起。沒想到的是,多山和前輩算分成時,要求7:3的份額算,因為他人氣和熱度比前輩高,所以合同基本就按照他的意思來,但是這樣一來,前輩的代言費比以前少了。前輩也會起疑,在查清楚之後,等代言到期之後就沒再續約。而多山的代言費因為限制也少了不少,但是他依然要求商家給那麼多代言費,多出來的就不走合同(相當於陰陽合同),商家見他有點貪心,合約到期了就找了新的代言人。(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對號入座!)
溫馨提示:爆料不易,大家回復盡量用拼音,實在猜不出來可以私信我「答案」兩個字,即可查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