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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曝光台 | 快来看看有你熟悉的面孔吗(十一)
发布时间:2024-08-21 08:54:14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弘扬诚信正气,维护法律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现将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对有财产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东山法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并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特别声明
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东山区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