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诗曼自曝!

近日,演员佘诗曼在某档综艺节目中自曝自己以前还是新人的时候,曾经被同剧男演员欺负。
节目中当提到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一些不合时宜的争吵时,佘诗曼分享了自己做新人时的经历。
佘诗曼表示,(同剧男演员)他会对你指指点点、说你走错位、挡住光这些,而且还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有种给新人下马威的感觉。
面对这种情况,佘诗曼随后表示“因为我是一个很冷静的人,我不想影响到大家的进度、情绪,所以什么都不想,但是我会给每个人三次机会,如果你再来的话,我就出手了。”
到了最后一次,忍无可忍的佘诗曼决定反击,在拍完那场戏后,佘诗曼把这名男演员拉到一旁,直接说到“我给每个人三个机会,你已经用完了,你不要再这么欺负我,我一定跟你斗到底,因为我没有错”,并表示“并非故意挡光挡镜头,你可以好好说,或者叫我站旁边一点也可以。”
佘诗曼称经过这一次反击后,这位男演员感到害怕,之后就再也没有欺负过自己了。
来源:@佘诗曼charmaine
佘诗曼于1975年5月28日出生于香港,1997年因获得香港小姐季军而进入娱乐圈,代表作品有《十月初五的月光》《金枝欲孽》《宫心计》《使徒行者》《延禧攻略》等。
2023年,佘诗曼主演的《新闻女王》同时在内地和香港爆红,创造了多个数据纪录,名场面频频出圈,“man姐”魅力俘获粉丝无数,《新闻女王》也成了2023年豆瓣评分最高的港剧。佘诗曼更是凭借《新闻女王》文慧心一角获2023tvb颁奖礼“大湾区最喜爱tvb女主角”和“马来西亚最喜爱tvb女主角”,以及最有含金量的“最佳女主角”。
遭遇职场霸凌怎么办?
职场霸凌,泛指在工作场所里,个人或团体对于同事或是下属进行不合理的行为,包含言语、非言语、身体、心理上的虐待或羞辱。
如果霸凌只是个别人的行为,遇到这样的同事、上司,抗争可以代替离职。
1、收集证据。证据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微信qq等对话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
2、申诉。到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申诉,寻求帮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3、进行法律咨询,向专业人士咨询获得专业的意见。如果遭遇民事侵权行为(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等被侵害),可以直接到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身体受到轻伤以上伤害,遭遇猥亵、诽谤等行为,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存在无故降薪、辞退等行为,则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解决。
4、申请劳动仲裁。面对用人单位的劝退、逼迫离职等行为,可以通过民法典等清楚自己的权利,同时到劳动部门申诉协商处理;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保护好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5、面对不清楚的书面通知或协议不要轻易签字,以防有风险。
来源:成都商报、新闻晨报、红星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