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竞选搭档万斯电影作品《乡下人的悲歌》的背后

因为主演为艾米·亚当斯,上映于2000年的《乡下人的悲歌》一早就被存在了网盘里,想看而一直没有看。

当川普宣布jd·万斯作为总统竞选搭档,作为畅销书作者、投资家的万斯突然就火了。然后,万斯写作的回忆录及同名作品改编的电影《乡下人的悲歌》也再次火了。

网上出版的旧书,突然就跟着价格暴涨。

那好吧,跟风一次,赶紧把电影看一下。这一次,不仅仅是欣赏一部电影,更多的还有看看电影背后的政治谱系的问题。

《乡下人的悲歌》是一部好莱坞难得一见的“红脖子”题材的影片。好莱坞更常见的是各种白左视角的影片,以追求各种平权主义,追求思想自由为标榜,尤其是近些年“黑命贵”“metoo”等运动的兴起,更是让激进自由主义成为了好莱坞的政治正确。以“红脖子”为主的保守主义的影片,的确是难得一见。

《乡下人的悲歌》难得地深入一个从肯塔基“山民”搬迁到俄亥俄州“铁锈区”的传统白人家族之中,去展现一个典型美国“红脖子”家庭的生活细节,让人得以窥视“特朗普是如何登上总统宝座的”。

原著《乡下人的悲歌》作为2016年的美国畅销书,让作者jd·万斯大火。等这本书翻译到了中国,推荐语就直接被标注为“特朗普为什么能赢得美国大选”。

拿国内的“北漂”来做个比拟,北漂来到大都市比较晚,急切希望融入都市,因此渴求公平,要求得到平等待遇,要求本地人不得歧视外地人。而本地原住民则因为涌入的外地人太多,导致环境乱糟糟的,加上外地人抢了本地人的工作,抢学校及医院床位,于是原住民就往往持保守态度,要求对外来人员进去区别待遇,加强管制,以确保原住民的利益不受损。

对于美国白人来说,黑人及拉丁裔就是后来者,是“美漂”。对于中下阶层的美国白人,也即“红脖子”来说,黑人与拉丁裔及其他移民给美国社会带来了骚乱,抢走了白人的工作,于是他们就会持有保守主义的态度,要求驱赶新移民,要求不能随意满足“美漂”的要求,美国要优先满足白人的各项保障。相对应的,黑人与拉丁裔及其他移民就追求自由,追求公平,要求先进,成为了自由主义的代言人。

这两大群体就分别构成了美国共和党与自由党的基本盘。共和党代表了保守势力,要求更多维护美国白人的利益,当然打的旗号叫“维护美国的利益”;而民主党则偏向新兴力量,偏向自由派,毕竟新型经济形态像硅谷、华尔街都需要新兴力量的加入,这个派别整体偏激进一些。

这两大基本盘目前分别被川普与拜登代表。川普代表的传统美国白人,拜登代表的是“美漂”与新经济势力,基本盘都在6000万上下,不相上下,差别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大。最终胜负就看谁的票仓能够真正转化为选票,同时再努力争取部分中间选民的选择。

川普对共和党做出最大的功劳,是改造了共和党,将共和党的传统建制派打击得溃不成军,进而将共和党变成了民粹代表,不再追求意识形态,成为了“红脖子”集中营。所谓的“红脖子”,是指的美国基层蓝领工人或农民,他们因为他们长期从事野外劳作,将脖子晒成紫红色,与身体其他部分的皮肤色相比深很多,脖子成为红色的。

川普的“让美国再次伟大”(maga,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翻译一下的话,就是让美国再次成为美国白人主导的国家,让美国再次成为世界领袖。这就像北京土著所说的“让北京成为北京人的北京”差不多,都是一个排外的口号。

对于川普来说,他还将maga升级了,变得更有欺骗性,因为美国是首先成为现代化国家的,是发达国家的先行者,是发达阵营里的原住民。而中国则是后来者,是“北漂”,后来者的到来,势必会影响到先来者的利益,为了确保先行者自身利益不受损,因此必须要排斥外来户,排斥后来者,要对其进行限制。

所以,“让美国再次伟大”,就是不让中国变得伟大。这个口号,对内对外都属于典型的保守立场,很容易理解。对于很多华人来说,因为他们不满中国,因而对川普以先行者排斥作为后来者中国行为大加赞赏,因为川普排华所以挺川,跟“红脖子”一样成为川普铁粉。其实在“红脖子”眼里,他们本就是首要的排斥对象。

不过,“红脖子”为什么会保守?因为他们年轻时从事的工作后来成了落后产能,被产业升级改掉了,像传统钢铁产业、传统煤炭等矿业、传统汽车制造业等等,曾经的美国工业发达区,后来则成为了著名的“铁锈区”,这些传统产业的从业者,他们不理解产业升级的概念,只会把自己命运的不公,利益的受损归结到政客们的阴谋,归结到新兴资本的阴谋,归结到移民者抢他们的工作,所以渴望川普这样的传统英雄能够登基,能够让传统产业恢复光荣,让他们所理解的美国再次伟大起来。就像中国的东北人都渴望着东北作为“共和国长子”能够再次发达起来。

其实经济的发展是不可逆的,传统产业一旦沦落就再也很难重新振起了,时代的发展是没有时光倒流的。就像德国的莱茵地区,同样成了铁锈带,也只能在转型中寻找新机会,而不是恢复荣光。可是“红脖子”们理解不了,只会随时间一起老去。所以,川普的基本盘里,选民的年龄偏大,是美国最后的保守势力。新兴经济力量,因为需要新活力,大多会偏向自由主义。不过,要想“红脖子”这代人彻底消失,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还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所以,川普急切想要上位,时不我待。

“红脖子”里的年轻一代,则在努力走出自我,努力融入新生活。《乡下人的悲歌》的作者、川普的竞选搭档jd·万斯就是典型的代表。

作为一名出生于1984年的年轻人,jd·万斯姥姥一家属于肯塔基山区的“山民”,也就是典型的美国乡下人。他的妈妈贝芙带着他搬迁到了俄亥俄州工业区,想要在这里可以过上好的生活。作为美国传统重工业基地,俄亥俄州类似于中国的东北。贝芙在那里成为了一名护士,jd的父亲则成为了钢铁厂的一名产业工人。如果时光倒流到1960年代,那jd一家将会是典型的中产家庭,一起过着幸福的日子。

可是,贝芙来到的俄亥俄,是一个正在走下坡路的工业区,是后来著名的“铁锈带”,尽管这里有大量钢铁生产工具,有巨大的车间,但是现在变得锈迹斑斑,转不动了。

贝芙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生活,于是变得堕落,不断吸毒,粗鄙不堪。

只有jd·万斯,通过努力学习,先是成为了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然后又考进了耶鲁大学法学院,成为了一名天之骄子。后来,加入了华尔街,成为了一名新型精英,并迎娶了一名印度裔女子乌萨,一步一步走上了成功大道,直到成为川普的竞选搭档,成为了川普的接班人。

其实,最初万斯对于川普的主张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他就生活在“红脖子”家庭,知道川普对于红脖子的态度是忽悠,知道传统产业是无法重振的,因此他抨击川普是“煽动家”、“玩世不恭的混蛋”、“美国的希特勒”。

(我对特朗普的崛起毫不感到意外,我认为要怪就怪整个共和党自己。无论我们喜不喜欢,我们都是属于低收入、低教育水平白人的政党。我说过很长时间,我们得给这些人提供些什么(甚至可以逐渐地把我们的吸引力拓展到面向黑人工人阶级),否则的话,就会有煽动家去做这个事情。我们现在面对的就是这么个情况。特朗普就是共和党集体忽视所导致的结果。我翻来覆去地想,特朗普到底是一个和尼克松一样玩世不恭的混蛋,还是他不会那么坏(甚至可能还有些用);或者他其实就是美国的希特勒。这能不让人泄气么?)

没有想到,几年之间,jd·万斯反而成为了川普的拥趸,成为了他的竞选搭档,成了他的接班人。

这就好玩了。是万斯背叛了自己吗?他为什么要打自己的脸?

这一切答案,从《乡下人的悲歌》里是可以看出端倪的。

看《乡下人的悲歌》原著,jd·万斯真正发生蜕变是在海军陆战队期间,那时候他不仅是一名大头兵,同时还负责自己连队的新闻报道。正是对于信息的广泛涉猎,改变了他的思想,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也意识到了人生的方向,进而才有了退伍后去考取耶鲁大学意志。

在电影版《乡下人的悲歌》里,jd参军经历的戏份被压缩掉了,jd的思想改变变成了他与母亲贝芙发生矛盾,然后寄居在姥姥家里,是姥姥为了帮助他学习,不惜停掉自己的医药费也要给jd买学习用品。是姥姥的行为及生活环境,刺激了jd,进而让他发生改变,不再与本地其他孩子一样碌碌无为,而发誓要凭借高考出人头地。

电影版《乡下人的悲歌》远不如原著那样打动人心,减弱了冲击力,也缺乏了真实性。但好处在于努力塑造了艾米·亚当斯饰演的母亲贝芙,以及格伦·克洛斯饰演的姥姥布兰顿阿嬷,两个形象都还不错,尤其是格伦·克洛斯的表现更是非常惊人。

jd·万斯对于“红脖子”家族,是既恨又爱,怒其不争,恨其不才,但是这又是自己的原生家庭,还是要毫无保留地投入去爱。对于布兰顿阿嬷及贝芙,jd也是尽量去理解他们不幸的原因,然后继续发掘他们人性中的光辉,然后去褒扬她们,去爱她们。

电影版《乡下人的悲歌》之所以不足够好,在于导演朗·霍华德依旧努力将jd·万斯的故事打造成一个“美国梦”的故事,也就一个人只要努力,无论生活环境多么差,依旧可以成功。“美国梦”是典型的美国白左式思维,真正的代表作是《当幸福来敲门》。努力用一个自由主义的态度,去拍摄一部保守主义的影片,这个是拧巴的,很难成功。

《乡下人的悲歌》更多是一部现实主义题材的故事,不是“美国梦”的浪漫主义幻想,但是影片却有着向浪漫主义倾向,这就导致了影片的撕裂感。故事很现实,审美很浪漫,外貌与肌体是不融和的,因而使得影片没那么优质,纵然导演是朗·霍华德这种大拿,也无济于事。

《乡下人的悲歌》这个名字就说明了jd·万斯的所有思想倾向,因为他知道作为“山民”与“红脖子”的乡下子弟,像他这样能够改变自己的人,微乎其微,他的家乡里的更多的孩子会跟随环境变得堕落,变成新一代的“红脖子”,看不到一丝改变的希望。

《乡下人的悲歌》展示出了美国“山民”“红脖子”的生活状态与温情,也展现出了川普在忽悠铁锈区选民的强大力量。正是因为铁锈区民众生活里充满了各种不堪,所以他们期待川普这样的民粹主义总统的出现,希望他能够成为自己的大救星。

已经成为精英的jd·万斯起初面对川普的口号,当然知道他是纯忽悠,是思想鸦片,是精神欺诈。可是,对于“红脖子”群体,毕竟川普愿意去为他们代言,愿意去为他们做出改变,万斯面对的是“有”与“无”的问题,在面对“坏警察”与“没有警察”之间,当然要先选择“有警察”。所以,万斯在思考一番之后,思想发生了改变,“打不过,就加入”,成为川普谱系的一部分,然后想着怎么去帮助自己类似的家庭。当然,作为政治素人,万斯的加入,给川普带来了新生力量,因此川普也大方地不计较万斯之前对于他的批评。

更何况,在对外层面上,万斯与川普是一致的,他们一致要将中国当成美国最大的对手,一致想要将中国排除于美国之外。所以,万斯作为川普竞选搭档公开露面的第一面,就将矛头指向了中国,大放厥词。

那么,美国选民究竟该什么选?美国该怎么办?中国又该怎么办?

且走着瞧吧。

无论如何,jd·万斯已经成名,并极有可能会成为未来的美国总统,他的这部作品,还是值得看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