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影院回应“单身人士买票不能选C位”系行规,行规难道就一定合理?

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实习生 王金瑞

“我想购买的电影场次选座时只卖出了2张票,却不允许我单张购买核心观影区的中间位置。”近日,上海多家影院回应“单身人士买票不能选c位”。(据7月10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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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上购票中,有的是在点击选座过程中跳出提示,有的是在确认准备付款阶段弹出提示,称购单人票不能选核心位置。这在相关从业者眼里,算是“影院和行业的通用规则,其他购票渠道和影城也采取同样的选座规则”。

看到这,不禁感叹,又好像是“行业内的公开秘密”——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行规”能不能成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挡箭牌”?这一问题,值得商榷。

影院优化座位利用率没有错,防止“双人观影不能连坐”也没有错,但消费者同票同价,都具有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无论是单人还是多人,无论是否愿意坐在中间,这些诉求都应该一视同仁。观众的确可以现场自主协商,看看如果隔开了可否换座,但这种协商是建立在先前线上可以正常选座的基础上,是观众自己的事,不应该由平台所左右。

随着影片质量的提升和类型的多样化,影院的配置越来越好,加上票价不贵,单人观影不在少数。他们或许不想被打扰,或许是找个休闲之处,或许就只想看自己喜欢的电影,没有人陪伴也会去。观众观影习惯的改变,保证单人观影的质量,提高单人观影的满意度,这部分群体的选座自由,就不应该被想当然地忽视,更不应该默认为就该“靠边”。

影院作为休闲娱乐场所,服务对象是广大消费者。满足不同层次观影者的需求,是影院与时俱进提升服务的应有之义。选座看似是小事,却是可以影响观感的。特别是在场次座位空余较多的情况下,单人限制就更伤害消费者的权益。拿出多样化的座位选择方案,提供更加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就显得确有必要。推而广之,在商业运营中,经济效益最大化固然重要,但绝不意味着要以部分消费者权益最小化为代价。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