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毛星火的人,起诉了莫言。毛星火给莫言罗列的罪行是,涉嫌抹黑侮辱英烈。怎么说呢?莫言的书,队长也看了不少,像《生死疲劳》、《丰乳肥臀》等。在这些作品里,确实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游击队的形象不太正面,而地主是善良的,高尚的,类似于古代的乡贤。
队长印象最深的就是《生死疲劳》。主角呢,是一个旧地主,叫西门闹。西门闹是怎么当上地主的呢?按莫言的描述,是祖祖辈辈,勤勤恳恳,一点一点积累土地,才当上地主的。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人呢?肯定是有的。就像今天,很多人白手起家,也从无产阶级,变成了有产阶级,甚至当上了大老板,走向了资产阶级。
西门闹当地主的时候,算是一个乡贤。每逢灾年的时候,西门闹都会开仓放粮,救济百姓。可是呢,在斗地主的时候,他被打垮了,被一枪爆头,枪决了。死了后,西门闹就投胎变成了一头驴。他的房子被充公了,他的小姨太也跟家里的长工在一起了。这个长工也很有意思,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土地。西门闹被枪毙以后,他终于分到了自己的土地。
可接着,大家都知道,私人土地又被集体化了。这个长工就是一个死硬派,坚决拒绝集体化。拥有土地,是他一生的梦想。他分到了西门闹的土地,怎么都不愿意加入集体。我们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其实也很好理解。土地是什么?土地就是生产资料。谁愿意把自己的生产资料转给公家呢?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工厂,甚至自己的钱,哪一个愿意交给集体的?后来,包产到户取代人民公社,说到底,大家还是希望自己干多少,拿多少,不吃大锅饭,个人财产也不跟别人去分享。
在《生死疲劳》这本书里面,还乡团是谦谦君子,外国的洋人也是知书达理的,甚至日本人都还有一定的人性,但是呢,有一个群体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有所丑化,队长就不说了。可是,这就能起诉莫言有罪了吗?在队长看来,这是不妥当的,也是不符合司法精神的。
文学是什么?是虚构的,是想象的,是模糊的,是千人千面的。司法是什么?是真实的,是发生的,是统一的。毛星火起诉莫言,是用虚构的内容,来定义真实的罪行。这叫什么?这就叫“以言论罪”。那有人要问了,“以言论罪”怎么就不行了?造谣入刑,侮辱英烈,不都是“祸从口出”吗?
这就得看事实了。潘石屹的儿子潘瑞被通缉,就是涉嫌侮辱英烈罪。为什么潘瑞的罪名会成立呢?关键在于,得有实体的存在。比如,潘瑞说,某个人,某一群人,怎么怎么样了,发生了哪些无法言说的事。
首先,这个人,这个群体要真实存在,能够对上号,对上身份。然后呢,他所发表的那些“无法言说的事”,却是颠倒黑白的,恶意抹黑的,造谣生事的。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历史的虚无性与真实性相矛盾了。潘瑞就有罪了。
这就好比,你去造谣,歪曲雷锋,还在网络上大量发帖,引起重大舆论误解,那你肯定犯罪了。但是,你创造了一个张三,这个张三是一个文学上的虚拟人物,他老坏老坏了,但历史上,现实中,都对不上身份证号,没有这么一个人。那你就只是在写小说,讲故事。
很多人引用李敖的话来抨击莫言,说想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只要出卖祖国就可以了。这句话影响了很多人,导致很多人认为,莫言是因为抨击中国,贬低中国,甚至丑化中国,才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时,队长就要说两句了。中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是老舍。只是老舍没去领奖,就自杀了。
在老舍的笔下,骆驼祥子的苦难,是丑化中国吗?《茶馆》里的故事,是丑化中国吗?鲁迅没有获得过诺贝尔奖,但他笔下的阿q、祥林嫂、孔乙己,无一不是对准了某种苦难的生活。是不是也要起诉鲁迅呢?
莫言的文学地位不是诺贝尔奖奠定的。莫言是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可是,莫言在2011年就获得了国内的矛盾文学奖。
毛星火一定不知道,莫言是一个在部队里成长起来的解放军战士,是一名真正的退伍军人。1976年,莫言参军,当过战士、班长、干事。1981年,莫言被授予上尉军衔,后来又提拔为少校,享受副师级待遇。1984年,莫言考入原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现在已经被并入国防大学。毛星火起诉的那些经典小说,最早是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后来被多家出版社大量印刷。
毛星火一定没有出版过书,他不知道,一本书从写完,到出版,要经过三审三校。而且,莫言的《红高粱家族》还被改变成了电视剧,又要经过层层审核。如果莫言的书存在立场问题,甚至法律问题,这些书是绝对出版不了的。
很多人只以为莫言是一个作家,可很多人不知道,莫言也是一个退伍军人。更多人不知道的是,莫言是从解放军艺术学院里走出来的现代顶尖作家。
有些人不喜欢莫言,可以批评莫言。但是,“以言论罪”,以“虚拟的文学”论罪,是绝对不妥当的。它会超出法制,凌驾于司法体系之上。任何时候,舆论都不能强制主导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骂莫言可以,但不能审判莫言。这场针对莫言的舆论潮流,本质上只是一场流量的狂欢。有人发现,搞中外对立就能增粉赚钱,也有人发现,高喊“中国牛逼”就能涨粉破数百万,年入过千万。在这个疯狂的流量时代,起诉莫言,也成了一桩“看似光明,实则苟且”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