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
薛之谦发布微博长文
点评《飞驰人生2》
针对“盗摄”问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曾有专家曾雯雯透过《今日影评》节目平台指出,简单来说,龙标亮起的时候,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只要拍摄正在放映的影片,就属于“盗摄”行为。
你此前对盗摄行为有了解吗?
你怎么看?
值班编辑 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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