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保却又“交”了保费,这可怎么办?

交了两年保险费,今年想退保险,却又无意中“交”了保险费,这令家在兴平的张先生哭笑不得。

消费者:想退保,又“交”了保费

1月27日,张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2019年11月份,他在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自己办了一份保险,保险名称为华夏常青树(多倍2.0版)重大疫病保险、康平意外伤害保险等7种保险,其中,华夏常青树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年期为20年,每期保费为4885元,其余6种保险期间皆为1年,3种交费年期为一次交清,3种交费年期为1年,保费分别在13元到810元不等,7种保险共6300余元。2020年12月份,张先生又交了一次保费,金额与2019年交的6300余元一致。

2021年11月28日与12月1日,张先生均收到华夏保险的缴费提醒,应缴金额为7100余元,张先生均未进行缴费,“今年由于各种原因,手头有点紧,就想着把保险退了,刚好交保险费的银行卡里也没钱,也就不交今年的保费了”张先生说。

2022年1月8日,张先生接到华夏保险宋姓工作人员的续费电话,“他告诉我该交保险费了,我就给他说我今年要退保,我就再没管过这个事情了,因为我想着保险就退了”张先生说。直到1月25日,张先生缴费的银行卡上收到其朋友转账的钱,“大概是下午4时许打的钱,不到半小时吧,保险公司就把保费划过去了”张先生说。之后,张先生便开始与保险公司交涉退保事宜。

张先生告诉记者,1月26日,他去兴平的保险公司处理此事,魏姓工作人员按照正常退保流程为他处理此事,最后告知他可以退费1400余元,当天下午,张先生就收到了这1400余元。“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前两年的保费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处理,但是今年的保费,我说了要退保,却还是把保费扣了”张先生说。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若客户要退保,会告知其相关事宜

1月27日上午,该保险公司魏姓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的服务人员不是她,具体情况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她按照常规流程为张先生处理此事。魏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保单到期前,工作人员会给客户打电话提醒客户缴费,如果客户要退保,他们会了解原因,确认客户要退保后,会提醒客户不要给缴费卡上存钱或挂起报单,提前为客户办理手续。

1月27日下午,该保险公司宋姓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张先生有他联系方式,他应该给张先生打电话提醒过续保事宜,并称,如果张先生当时说要退保,他会告诉张先生相关退保事宜。

咸阳银保监分局:建议双方按照合同协商处理此事

随后,记者联系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监管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其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若双方无相关证据能证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是否有向客户告知退保事宜,那么建议双方按照合同协商处理此事。

律师:双方应尽量协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张先生与保险公司业务员对张先生在续保前要求退保这一说法各执一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张先生无法举证证明其曾告知保险公司业务员退保,则对张先生不利,张先生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保险公司不需退还今年的费用。

赵良善表示,相反,如果张先生有证据证明其曾告知保险公司业务员退保,因保险公司业务员有义务告知张先生退保需办理手续相关事宜,如保险公司业务员无证据证明其曾告知过张先生退保需办理手续相关事宜,导致张先生未办理退保手续而扣费的,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即保险公司需退还今年的费用。反之,如保险公司业务员有证据证明其曾告知过张先生退保需办理手续相关事宜,而张先生未办理退保手续致扣费的,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张先生承担,即保险公司不需退还今年的费用。

赵良善建议,保险公司尽量与张先生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张先生可诉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 牛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