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里卢凌风的诡异V型官途,有背景也不好混


在整部剧集里,卢凌风先后担任过四个官职:金吾卫中郎将---县尉---司法参军---大理寺少卿。

我们来解读一下他的这几个官职。

特殊的身世背景

先得说一下卢凌风的身世背景,这和他的职场路线密切相关。

卢凌风是千年名门望族范阳卢氏的家族成员。

唐朝之前的几大名门望族,我在前面文章里已解读过。在当时天下四大世族“崔卢郑王”中,范阳卢氏排第二。

在四大世族面前,隋唐的开国家族杨氏、李氏就是暴发户,自叹不如,只能对他们优待、拉拢。

在卢凌风身上,还有更独特的身世。

他少时是皇太子的伴读、玩伴。这就类似于魏东亭和康熙帝的关系。

“人面花”案之后,公主私下向苏无名透露:卢凌风是她的未婚私生子!当然卢凌风本人虽有察觉但不知情。

顺便提一下,卢凌风的历史原型,是太平公主薛绍的幼子—薛崇简,后来反对母亲谋逆叛乱,被表哥唐玄宗特赦并赐李姓。

《唐朝诡事录》里,在家族背景和个人身世的双重加持下,卢凌风的人生注定不凡,也就决定了仕途。

但在当时复杂多变的宫廷政治环境下,他的职场路线也增添了波折。

金吾卫中郎将

关于这个官职,我在前面文章里已解读过。金吾卫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皇宫及京城的日夜巡查、警戒,还经常担任皇帝外出时的依仗、护卫任务。

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但相比千牛卫、内卫这样的贴身护卫机构,金吾卫距离皇帝身边还是远了一些。

而且金吾卫还要承担京城的日夜巡警任务,挺辛苦的一线干活差事。但在巡城捕快和京城老百姓们的眼里,还是很威风的。

在家族背景和个人身世的双重加持下,卢凌风在23岁就担任了金吾卫中郎将。

当然,这也与卢凌风的个人能力有关。例如他对皇族忠心,武艺高强,做事果敢,手段凌厉。这个职位确实很适合他。


这个职位,貌似是个类似于保安队长的武职,其实却不一般。

上面说了,它的职能特殊、重要,关系到皇城的治安和皇族的人身安全。因而一般出身的人没有资格担任,往往是给世族、皇亲贵戚子弟准备的。就象卢凌风这种根正苗红的。

而且,金吾卫中郎将的官阶相当高。

金吾卫有一套官职体系,最高长官是大将军,下属有将军、中郎将,以及一帮吏员、卫士。

金吾卫大将军的官阶是正三品,与文官的中书令、六部尚书是同等级别,仅次于宰相。

在唐朝能混到这个官阶几乎是到天花板了。因为一品、二品官阶是授予给朝廷元老养老送终的。例如受武则天宠信的狄仁杰,到晚年也就是仕途顶峰时,从正三品晋升为二品官阶。

金吾卫中郎将的官阶是正四品下,仅比州刺史、裴喜君父亲吏部侍郎的级别稍低一点。

何况,卢凌风不用经过十年寒窗苦读、科举考试以及官场资历煎熬,而是直接上位,春风得意,傲视众臣。

例如在《唐朝诡事录》里,他从开始就藐视苏无名,后来转变了看法,但也时常挂在嘴上说“你是个书生”。

更重要的是,他还很年轻,相当于现在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年龄,人生未来有无限想象空间。

由此,卢凌风在剧中处处清高自傲、盛气凌人的表现,是可以理解的。

县尉

然而,经过长安红茶案,卢凌风被撤职、逐出京城。无奈之下,他作为苏无名的私人助理,跟随到南州

协助苏无名破获甘棠驿、石桥图、黄梅杀这三个诡异疑案之后,卢凌风被朝廷委任为橘县县尉。

县尉是唐代县级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但是排名在末位,而且负责执行具体工作。例如卢凌风不但要完成侦破命案之重任,还要负责征收赋税、维修建筑、疏通水利设施等事务。

同样是县尉,根据县的等级,官阶也有差别:

  • 最高级别的是京县尉,官阶为从八品下,例如苏无名担任的长安县尉;
  • 其次是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尉,官阶为正九品下,例如苏无名担任的武功县尉;
  • 再次是上中县尉,官阶为从九品上;
  • 最低级别的是中下县尉,官阶为从九品下,例如卢凌风担任的橘县县尉。

在唐朝官制里,从九品下的官阶,是正式编制官员品级最低的官阶,也就是垫底的。

因为官阶太低,县尉没资格开府,办公点叫公廨。例如卢凌风在橘县还得自行租房居住。

虽然破获了众生堂疑案,赢得了当地吏民的称赞,但是卢凌风再次遭遇撤职,仕途被灭灯。

这个意外的结果再次说明:身世背景如同双刃剑,既可助人少年得志,也会使人受连累、躺枪。

司法参军

这个官职,很多人比较生疏,这里多解释几句。

“司”的意思是操作、掌管,“法”是法度、法令;“参军”可不是参加军队,而是“参与军事”的意思。

古代很多官职包含军事性质,故而叫“参与军事”,简称为“参军”。例如三国时谋臣荀彧“参丞相曹操军事”。

这个官职自汉代就有,与军事执法行动密切相连,掌管刑律、缉捕犯人。

在我国唐朝以前,法律没有民法和刑法之分。到了唐朝,社会制度逐步走向成熟、规范化,法律也趋向人员职业化,分工细化。例如司法参军审理刑事案件,司户参军审理民事案件。

卢凌风的仕途黑暗期,苏无名就邀请他担任私人司法参军,协助破案。

卢凌风协助破获鼍神案、人面花案件之后,再次被朝廷启用,被太子和公主联名推荐为雍州司法参军。

在唐朝,司法参军(也称为法曹参军)一般只在地方政府的三都、六府和州设置。

同样的,根据所在机构的等级,官阶也有差别:

  • 在三都、六府,司法参军的官阶为正七品下;
  • 上州的司法参军的官阶为从七品下,中州为正八品下,下州为从八品下。

在州里,刺史、别驾、长史、司马都是领导班子成员,司法参军是他们的下属,主管一州的司法工作。放在现代,比地级市副市长低一级,与县长同级别。

雍州地处京畿之地,因而司法参军的官阶为正七品下。这比他之前担任的橘县县尉的级别高了很多。

而且关键是,国都长安城就属于雍州的辖地,在皇帝眼皮下,出了政绩容易被看到,提拔升职快。

在参天楼事件中,卢凌风大显身手,没让太子和公主失望,个人能力也获得了皇帝认可。

于是,他被直线提拔,荣升为大理寺少卿。

大理寺少卿

“理”的本意有“是非得失的标准”,引申为审理狱案、量刑定罪。“大理”就是掌管司法的最高级别。

“寺”的本意有“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由此引申为官员任职之所,即官府、朝廷,是古代官署名。

例如我们常听到的太常寺光禄寺宗正寺太仆寺鸿胪寺等,都是古代的中央朝廷机构。

大理寺,是全国最高司法机构,掌管刑狱案件的最终审判,修订律令等。相当于现代的国家最高法院。

在唐代,大理寺的职权更大,要负责审理京师案件、由刑部复核,可以驳正皇帝及高官的判决意见,可根据诏令而逮捕﹑囚禁和审判大臣,也要派员到地方审理重要案件等。

唐代大理寺的最高长官是大理卿,官阶为从三品,与六部尚书的地位相同,仅比宰相级别低一点。

大理卿的副手是大理寺少卿,官阶为正四品上。地位相当于现代的国家最高法院副院长,标准的副部级高官。

这个官阶,与《唐朝诡事录》里吏部侍郎裴坚的级别相同,比金吾卫中郎将的级别高一级。


经过几番波折和心路折磨,卢凌风最终得到了补偿和惊喜。除了他自身努力之外,太子和公主显然是用心良苦的幕后推手。

或者说,上天早就备好了这份礼物,只需在适当的时机赐予。

其实我倒是觉得,大理寺少卿的职位,与苏无名更匹配。可惜他没这个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