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朴有天因性侵需赔偿29万元 却拿不出赔款?

10月17日报道 据韩媒报道,此前被法院判处性侵需赔偿5000万韩元(约29.3万元人民币)的朴有天因为迟迟未偿还,遭到对方律师的警告。

法院对状告歌手兼演员朴有天性侵的第二位举报人A某做出了赔偿5000万韩元的判决,但朴某已经一年多没有进行支付。对此,A某方面的律师发出了“如果不偿还债务,将提起诉讼”的“警告书”。律师称,他在前一天向朴有天发送了内容证明。文件中包含“要求立即偿还债务,如果到10月25日为止不明确表明立场,将提起刑事诉讼”的内容。

李律师解释说朴有天应赔偿的5000万韩元于2019年9月1日开始直到全部还清为止,必须支付12%的滞后利息。所以到目前为止,朴有天目前需要偿还的金额共计5600万韩元。朴有天方面却一直没有支付赔偿金,在得到监治审判后向法院申报说,自己的财产与以他人名义支付的3000万韩元月租保证金加在一起也不到100万韩元的存折。

李律师表示“粉丝签名会或演唱会的收益是以谁的名义获得的”,“不得不怀疑他们为了不偿还债务而故意隐瞒收益”。还表示即便真的没有能力偿还5000万韩元,也应该表明今后要如何处理的计划。

据悉,朴有天于去年因先后7次吸食冰毒而被起诉,同年7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2年执行。之后曾提及隐退的他在今年3月预告了画报集的日程和签名会,回归演艺界。画报集以75美元(约8万6000韩元)的价格出售,今年7月还向日本洪水灾民捐赠了粉丝见面会收入。

据悉,A某于2016年提交诉状称“朴有天于2015年在首尔某娱乐酒店的卫生间里监禁后强奸了她”。当时,朴有天在经调查后受到了不起诉处分,A某因涉嫌虚假控告而被移交审判。但之后,A某被大法院判为无罪,脱去嫌疑的A某于2018年12月以朴有天为对象提出了1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

(责任编辑:刘佳鑫_NBJS1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