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法
4月24日,南昌市高新区法院对被纳入信用“黑榜”的被执人熊某下达准予暂停适用信用惩戒的决定书,解除了对他的信用惩戒措施。这是自4月13日全省法院试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以来,我省完成的首例信用修复案例。
据了解,2019年9月2日,熊某与申请人方某达成民事调解,同意在2019年10月30日前给付15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熊某未能如约给付。无奈之下,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查封熊某名下的财产,并于今年3月12日依法将熊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榜”,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被处罚了才知道信用的珍贵。有了这次教训,以后再也不敢失信了。”在上海开设模具厂的熊某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生活处处受限,不能坐高铁、飞机,在贷款、招投标、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均受到限制,生意受到很大影响。
在得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后,熊某主动联系南昌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主动先期偿还10万元欠款,并承诺在三到五天内还清余款,请求恢复信用并解除消费限制。根据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相关规定,经合议庭审查,法院将其信用等级恢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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