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台湾法院揭露大s与汪小菲离婚官司细节,许多令人咋舌的协议首度曝光。
大s和汪小菲离婚两年,因抚养费、名誉权等官司多次对簿公堂,最近大s起诉汪小菲侵犯名誉权以及涉嫌毁损债权,检方调查后决定只起诉汪小菲违反《个资法》,毁损债权部分罪证据不足。
报告显示,两人离婚后协定,汪小菲从2021年12月1日到2038年3月,每个月要给100万台币的抚养费,每3个月给一次,共计1.8亿台币。
截止到2023年8月,汪小菲共计支付了4511万台币,折合人民币1032万元。
日前,大s又起诉汪小菲损坏她的财物,要求法院执行汪小菲的财产。
大s表示,汪小菲在2022年3月从她位于北市信义区的住处,搬走4件高价值的艺术品画作,将画作藏到其他地方,大s申请法院执行,法院没有在汪小菲酒店找到,大s因此起诉汪小菲毁损债权。
汪小菲在法院上回应,指画作是他婚内从香港寄到台湾,搬走画作时,法院还没有查封或判决归属,离婚协议也没有提到,他经常要使用这些画,不希望被偷走,想把东西留给孩子,所以才让司机拿走。
汪小菲还爆料,大s在和具俊晔结婚前一周,突然要求补充离婚协议,约定汪小菲不能踏进信义区房子,也不能阻止其他人进去,等签完协议后,大s就宣布结婚。
汪小菲得知大s结婚后才让司机进入房子拿走个人物品,他没有再拿其他东西,表示留在房内家具的价值,远高于大s要求执行的金额。
另外,检方公布了汪小菲和司机的对话,司机曾询问他是否将画作、酒柜、佛像等寄回北京,汪小菲表示“那个酒柜、画先不要寄回来,佛像、衣服鞋都寄回来”。
检方因此认定汪小菲只是拿回私人物品,没有藏匿画作,加上大s要求补充离婚协议,导致他不能进入房子,所以才让司机取回,难以认定其涉嫌毁损债权,决定驳回。
检方指出汪小菲的酒店价值3亿台币,大s拿到4511万台币后继续讨要生活费,同时觉得汪小菲偷走了画作,要求法院执行汪小菲名下2217万台币的财产(约人民币507万元)。
检方则认定汪小菲的财力充裕(3亿台币),即便拿走了4幅画作,主观上没有犯意,不会影响大s握有的债权。
不过,汪小菲早前在微博公布离婚协议,曝光了大s的地址、银行账户等,遭到检方起诉。
汪小菲近日被拍到和新女友飞往中国台湾及澳门等地,估计是处理官司,他和大s尚未回应此事。
有趣的是,汪小菲除了拿走画作,还搬走了百万的床垫,大s却没有谈及此事,估计是不想再度成为吃瓜网友的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