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卖烟花?可别尝试“刑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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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评论
想要燃放烟花爆竹、给春节增添“年味”未尝不可,但购买产品时一定要把安全摆在第一位

据青岛日报报道,近日,青岛市城阳区应急管理局联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区分局对城阳区某编程中心孙某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发现孙某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孙某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作出处2.2万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8059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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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起事件引发了大家对于烟花爆竹销售的关注。在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已经成为许多商家的销售渠道,但在这起事件中,孙某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不能与一般的“微商”相提并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必须严格依法在制定网店销售,以此保障产品质量与公共安全。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显然不可能符合监管条件,纯属以身试法之举。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销售愈加热络。在朋友圈、小区团购群、甚至短视频平台上,都不难看到有人打广告私贩烟花爆竹。尽管这些人打出的价格相对“优惠”,送货上门也十分便利,但其中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烟花爆竹内含火药,一旦存在质量瑕疵或是保存、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烟花爆竹的管理十分严格,要求所有销售者必须持证经营,如此才能确保其安全性。

依照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必须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进货渠道、零售场所、经营面积等方面,有关部门也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市民在微信群、朋友圈中违法贩卖烟花爆竹,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乃至刑法规定的处罚。

其实,只要是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就一定有政府指定的烟花爆竹售卖点,这些售卖点不仅合法正规,所售产品也都有质量保障。在朋友圈和群中兜售的烟花爆竹虽然便宜,但可能是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在燃放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后果十分要命。

这次有关部门对孙某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提醒所有想做烟花爆竹生意的人,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这样的处罚不仅是对个体的惩戒,也是对整个行业的警示。

此外,公众也要注意:想要燃放烟花爆竹、给春节增添“年味”未尝不可,但购买产品时一定要把安全摆在第一位,寻求正规渠道,切莫为了一点小便宜将自己和家人置于风险之中,更不能推波助澜,替那些不法销售者找销路、搞推销。有法律人士表示,未获得正规销售许可证,市民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形式销售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帮助朋友转发宣传推销内容,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也要承担相关责任。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也能让生活更有烟火气,但我们必须把安全问题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以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个人也应该增强法治意识,谨记擅自网售烟花爆竹涉是违法行为,不要轻易去尝试“刑不刑”。

撰文/李华锡

编辑/杨鑫宇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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