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判处积极参加绑架、轮奸加拿大女记者阿曼达.林德特(Amanda Lindhout)的索马里人阿里.奥马尔.阿德尔(Ali Omar Ader)15年徒刑
加拿大女记者的索马里噩梦
阿曼达.林德特1981年生于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红鹿市,自幼父母分居、家境贫寒。她从小憧憬“伟大的生活”,整天看国家地理杂志,希望有一天能环游世界。她曾经想当模特、美容师,但都没什么大成就,学业上也遇到一些麻烦,未能进入大学,只得在家乡一间鸡尾酒吧当女招待。
她坚信这只是玉汝于成所必须经历的磨难,24岁时,她辞去女招待职务,打起背包,宣称自己成了一名“自由记者”,开始了真真假假的“事业之旅”。她宣称自己出没于世界各大热点,为“法兰西24电视台”等国际主流传媒提供战地新闻,去过伊拉克、阿富汗等许多地方。但有些她宣称的地方没人见过她,绝大多数她宣称曾受雇的国际传媒也否认招聘过她,法兰西24电视台甚至表示“不大采用林德特的供稿”,且两度回绝其求职要求(要求任该台驻伊拉克和索马里记者),理由是“不够专业”。当然,还是有许多同行、同胞的确在阿富汗和伊拉克见过她,但唯一承认雇佣过她的正式媒体,却是伊朗国家电视台(这又让她遭到一些同胞的批评)。她在“索马里事件”发生前最出名的一件事,是2008年哄传被伊拉克反美势力领袖萨德尔(Muqtada al-Sadr,有趣的是,今年早些时候这位萨德尔领导的政党获得了伊拉克立法选举的大胜,有望成为执政党)绑架,当时她对此不置可否,但多年后却表示“并不是被绑架”,对方在让她找了个当地熟人做保后就让她自由离去,前后不过1小时光景。
2008年,她在伊拉克结识了祖籍澳大利亚布里斯班、37岁的自由摄影记者杰奈尔.布伦南(Nigel Brennan),在一些版本的叙述中他们成为一对恋人。无论如何他们决定结伴“闯天下”,目标是极端组织肆虐、常年无政府状态的“非洲之角”索马里。
8月21日他们抵达索马里,仅仅两天后他们就连同当地临时雇用的翻译艾尔米(Abdifatah Mohammed Elmi)和临时从下榻酒店借来的司机伊赛(Mahad Isse,)等两人,一行共5人,一同在前往内战难民营地陆上被一个不知名极端组织的一伙年轻歹徒所绑架了。有消息称,这伙人原定的绑架目标是国家地理杂志著名记者德雷珀(Robert Draper),当天此人和助手计划走访难民营,但这位记者经验丰富,进行了周密的安全防范,且临时改变了回程路线,不愿“走空”的歹徒遂将阿曼达和杰奈尔当成替罪羊抓走。
9月17日,两人被绑架的镜头出现在半岛电视台上,当时他们都穿着黑袍,呼吁“救救我们”;10月13日,绑匪提出250万美元赎金;2009年1月15日,3名同时被绑架的索马里人获释,随后绑匪降价至100万美元;6月10日,CTV收到一段视频,视频中阿曼达流泪恳求拯救自己,并简单叙述了自己当前的悲惨处境。
由于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政府加入了美国政府“不和绑架者做任何交易”的联盟行列,拒绝效仿其它国家(如德国)向绑匪支付租金,杰奈尔和阿曼达被关押了整整460天后,才在两人家属“拆房子卖地”筹足100万美元,并通过一个专门给绑匪“拉皮条”的私人公司付款后,于2009年11月25日终于获释。
在这460天里阿曼达“出名”了:专栏作家蒂娜.布朗(Tina Brown)在小报《每日野兽》上绘声绘色地叙述了她如何被轮奸、花样虐待,并给绑匪生下一个孩子的故事,吸引了无数读者。恢复自由后蒂娜将这些驳斥为“一派胡言”,坚决否认自己怀孕生子的传闻。不过2013年她自己和资深记者柯蓓特(Sara Corbett)合写了一本名为“天空之家”的回忆录,其中包含有轮奸、受虐、绝望,以及在看到一只飞翔小鸟后突然产生生命渴望等生动情节,这让她在2014年获得CBC最佳非小说类奖,也让她的后半生彻底改变。
阿德尔落入法网
( 副标题)参与绑架轮奸加拿大女记者的索马里籍嫌犯被判刑
尽管囿于国际共识,加拿大联邦政府和皇家骑警并未介入对阿曼达等的营救,但他们并非无所事事:他们发现,代表绑匪和家属接洽,并在整个事件中表现活跃的阿德尔是个关键人物,他不仅拉皮条,怂恿阿曼达家人变卖家产凑赎金,而且亲自参加了绑架、关押、虐待,甚至轮奸。
皇家骑警将此人的大幅照片放在自己总部,集思广益,绞尽脑汁,希望找到将他逮捕法办的办法。但阿德尔身在一片混乱危险的索马里,皇家骑警鞭长莫及,怎么办?
一名聪明的警官经过缜密研究后认为,阿德尔自命不凡,认为是和其他同伙不同的“聪明人”,可以将计就计引诱他上钩。他们派人假装出版商和阿德尔接洽,称可以支付巨额版税,换取对方在阿曼达事件中的“独家曝料”,合作一本畅销书,垂涎版税的阿德尔于2015年6月兴冲冲地从索马里首都摩加迪沙飞往加拿大渥太华自投罗网。他旋即被提起公诉,检方要求判处他15-18年徒刑。
在庭审过程中,阿曼达及其家人当庭叙述了自己的悲惨遭遇,以及阿德尔在其中令人发指的作为,包括故意把阿曼达刀架咽喉时发出的惨叫用电话传递给受害人母亲。阿德尔则在3月当庭表示认罪、后悔,但将之归咎于“人类固有的弱点”,向受害人道歉、请求原谅,要求“回家照顾家人”;他的律师亚当(Samir Adam)则认为“判12年比较公道”。
宣判时法官史密斯(Robert Smith)认为,现年41岁的阿德尔在绑架和虐待过程中扮演了“非常积极的角色”,且当庭陈词漏洞百出,他所谓“系被迫充当谈判代表和翻译”的证词无法被接受,因此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不仅仅是“公道好还”
然而这不仅仅是个“公道好还”的故事。
阿曼达在庭审过程中被迫回忆那段不堪回首的痛苦,并发出“我经常质疑自己是否已经获得自由”的感慨,她所受的伤害是深刻的、不可逆的,对加害者的惩罚也不能改变这一切——何况远非所有加害者都受到应有惩罚。
加拿大政府、警方在设计诱捕加害者方面表现出色,令人赞叹,其恪守“不和绑匪交易”原则,意在避免更多绑匪被“财富效应”鼓励,让更多本国公民受害,也无可厚非,但方方面面对当局的“高标准、严要求”,却也是情理之常。
在阿曼达被绑架期间,一些媒体和媒体人编造各种耸人听闻和“儿童不宜”的故事,消费受害人的痛苦,这是非常不道德的,当时阿曼达的怒斥和维权理所当然。
但耐人寻味的是,随后阿曼达本人也加入到“自我消费”的行列,有人对比她和昔日“难友”、如今似乎已不再有什么瓜葛的杰奈尔稍早推出的另一本回忆录,发现许多细节驴唇不对马嘴,有自我“刷色”和“加戏”之嫌。正因如此她的回忆录受到一些异议,曾有人在这本书获得CBC“非小说类奖”时调侃“应该给它小说类奖的”。
争议是否有道理见仁见智,但阿曼达却借此从一个无人问津的“菜鸟记者”,变成了聚光灯下的全球慈善家、社会活动人士和“著名媒体人”,甚至,从未接受过完整高等教育的她,如今也变成了莱斯布里奇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
不能说这一切不是她应得的,但一如许多资深媒体人早在近10年前就曾质疑的:她是合格的记者么?
她缺乏专业素质,写出的稿件很少被媒体采用,也没有什么人愿意和她搭档,没有正规媒体愿意雇佣她,给她经费、编制和后勤支援,没有赞助者愿意给她资助,她家境贫寒,当女招待攒下的钱有限,不得不要么跻身争议性传媒、投报给无名小报(有一家加拿大地方小报曾收了她一篇稿),要么“富贵险中求”,冒险去许多有经验媒体人不愿涉足的危险热点碰碰运气,为自己不专业的“产品”增加“热点加成”。
她在索马里仅工作了不到48小时,却付出了被囚禁虐待460天的惨痛代价,并让自己家庭和许多好心人为此倾力付出,甚至倾家荡产。当然,行善是应该的,行善也不必望报,但倘若当事人自己在策划人生之途时,能够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一些、专业一些,是不是会更好?
如今已是“自媒体”时代,媒体的门槛更低,“变现”难度也相应更大,对于有志跻身其中的新一代年轻人,希望他们不要仅从阿曼达故事中读到“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而更应思考一下自己该做什么,不做什么,才是对自己负责、对所有人负责的选择。
图1、长期置放于皇家骑警总部的嫌犯大幅照片(加通社)
图2、落入绑架者手中的阿曼达和杰奈尔(半岛台)
图3、成为名人后频繁走秀的阿曼达(women of influence,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