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易烊千玺代言广告陷“罗生门”诈骗案一审宣判: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万元。某化妆品公司基于曾经的合作关系委托宋某“签下”易烊千玺作为新的广告代言人。宋某出示了自己公司与易烊千玺所属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由其负责操作代言事宜。随后化妆品公司将1696万元代言费打进宋某账户,宋某又以拍摄费等名义向化妆品公司索要600余万元。2018年10月,化妆品公司在天猫旗舰上放出一张剪影照并称“猜猜新代言人是谁”。粉丝很快猜出该剪影是易烊千玺。次日,易烊千玺工作室却连发两条声明表示从未签订代言协议。化妆品公司报警后,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原标题:易烊千玺代言广告陷“罗生门” 法院判骗子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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