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影视剧中,厂长最怕看到“真实事件”改编这四个字。
这种无力感,在看完电影之后,依旧会持续很久……
但最近,却有很多真实事件改编的作品上线。
其中就有这么一部,如今31年已经过去了,但说起他来,至今都是无数人的梦魇。
他是美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杰夫瑞·达莫,汉尼拔的原型说的就是他。
他不仅杀人,还吃尸体,甚至还有奸尸癖和恋尸癖!
对人们来说,他就是一个变态,更是一个怪物——
《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
在本片中,没有一秒钟,一个镜头是浪费的。
深夜,在一个公寓外,突然一名黑人向街上跑去,他满身是血,用尽浑身力气拦在了警车前面,他大喊:
“那个街区里有个疯子,他想杀了我。
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在他的一声声哀嚎中,警察跟随他去了公寓,一进门,就闻到满屋子的血腥味儿。
越往里走,越让人毛骨悚然。
除了床垫上的血和桌子上的骷髅头以外。
打开冰箱,全是人体的器官,那里不仅冻着人头,心脏,甚至还有众多男性生殖器。
一个装满酸性液体的橡胶大桶里,泡着三具尸体。
就连验尸官到了都说,这更像是某个人的博物馆,而不是实际的犯罪现场。
因为这里有太多的人体器官,腐烂的肉体,刺激的化学物质,琳琅满目,目不暇接。
是的,他动真格了,真的杀人了。
而且杀的还不止一个人,从1978年到1991年的这13年里,他一共残忍杀害了17人。
他专挑黑人下手,男性,甚至还有未成年,将他们骗回家,下药、喝酒、拍照,等他们不省人事的时候,他就开始了他的行动。
为了保存尸体,让尸体能陪他更久。
他将死者的头颅放到冰柜中,把骨骼放到淋浴器内,对受害人实施活体头部钻孔,再试图向其中注入酸溶液······
甚至还对肢解尸块进行精挑细选的处理和烹饪·····
很多人看完此片后,都表示最近再也不想吃牛排了。
他有多可怕,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就在他被抓到的那一刻,他自己都说:
做下那些事,我就该死。
面对审讯,他没有丝毫的辩解,甚至坦诚到让人不可思议。
他不仅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还拒绝了犯人该有的律师的服务。
就连父亲想请求律师帮忙,找到了与其类似的杀人狂罪犯,想依循审判案例,将犯罪原因归于作案时神志不清,以免除他的牢狱之灾。
但他也给拒绝了,并说自己一切正常,没有精神失常,杀人时头脑也很清楚·······
面对如此恶魔,很多人都百思不得其解,他为什么会变成如此丧心病狂的怪物?
有些人说原生家庭不幸福影响的,有些人觉得他的恶就是基因里携带的。
面对众说纷纭,杰夫瑞·达莫只说了一句话:
我可能天生就是这样,不是因为发生过什么事,才让我变成这样的。
的确,他从小就表现的与别的小朋友不同,在别的孩子享受童真,玩滑滑梯,吹泡泡的时候。
他却痴迷于解刨各种小动物的尸体,而搞化学分析的父亲,不仅没有阻止他这种行为。
甚至还会给他科普,讲述各种解剖学知识,并带着他付诸实践。
而他幼时的这些经验,恰恰成了他日后作案的手段。
如果说,这只是巧合的话,那么真正让他杀人泛滥成灾的罪魁祸首,应该是畸形的社会氛围与松散的执法态度。
其实他的怪异,早被邻居格伦达看在眼里,每当他的房间有电锯声的时候,她都能猜到,又有受害者出现了。
她不止一次的问,你家到底怎么了?那味道真的让人受不了······
杰夫瑞·达莫却说,是有块肉坏了。
面对他的回答,格伦达显然不信,“你上个月已经用过这个借口了。”
杰夫瑞·达莫立刻说到:“哦,那是我的鱼死了。”
每次女邻居察觉异样,杰夫瑞·达莫总能找理由搪塞过去。
她甚至还报过警,但警察却置之不理。
因为她是黑人。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白人受到尊重与信任,而少数裔移民尤其是黑人群体则饱受歧视、无视。
其实有一次,有一个黑人也曾从他的公寓逃出来遇到了警察,但杰夫瑞·达莫却狡辩说他是自己的同性男友,吵架拌嘴了他才跑出来。
由于警察们漠视少数裔群体,嫌恶同性恋者,这起事件就草草了事。
而当男孩回到屋子以后,面临他的就只有死亡。
杰夫瑞·达莫甚至还酒后驾车载着满是尸体碎块的袋子。
然而,面对警察,他打起了苦情牌,说自己的父母离婚了,很伤心,所以喝了两杯酒。
警察看他年纪小,于是还开导了几句,就让他走了。
法官看他白皮肤,黄头发,长得像自己的孙子,也是从轻发落,觉得他不是那种 应该被送进监狱的人。
所以,黑人和白人真的差别就这么大吗?
在这里,种族歧视不能说是决定性因素,但也是造成这么多人死亡的重要因素。
光是女邻居就无数次地向警察反映,但却无人重视。
如今,真的已经晚了。
太迟了。
如果可以早点发现,那是不是会挽救很多人,不至于13年的时间里,死亡17人。
每条人命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
留下阴影的又何止是那17人的家庭,就像开头所言,直至今日,提起他依旧是无数人的梦魇。
厂长相信,没有恶是天生的,如果他的父亲制止了他,如果警察再负点责任······
那么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只可惜,直到结局都是令人悲痛的,他其实一直在等着被抓,每次听到警车的声音,他都以为是来抓他的。
但是·········从来没有。
这,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