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小麦。
我的前男友蒙蒙刚刚结婚了。我送了他一个面包机,这样他每天早上吃面包都会想到我了。
我大学时代的第三个愿望也实现了,那就是:希望他能幸福。
贰
那年大二,班级聚餐,只有我和蒙蒙吃到最后一轮,我才注意到这号人物。
他用筷子指指盘子里剩的回锅肉,瞟了我一眼,说:“你怎么不吃回锅肉呢?”
我一脸嫌弃的说:“太肥了,我从没吃过回锅肉,看着就油腻。”
他还挺较真,说:“你错了,一点也不腻,你没吃过回锅肉怎么知道自己不喜欢吃?怎么能说它油腻?”
还挺有哲理啊。我就夹了一小片,卧槽,口感结实,不同于一般肥肉软绵绵的恶心,我对他连连点头,好吃好吃。
他接着给我普及了三食堂的卤鸡腿,东门的咖喱鸡丁加辣炒饭,北门的串串香。
不久后,我跟着他吃遍了学校东西南北门。
“你一个女生吃这么多不怕胖吗?看你那腿粗的。”
“那咋办啊?忍不住啊!我刚上大学那会儿瘦啊,追我的人排着队,有个瘦子买通了我老乡请我吃饭,一桌子烤肉,他那饭量小的吓人,剩了一堆。当时我就想,我找男朋友第一条就是不能吃的比我少!”
“你就吹吧,有你在,肉还能有剩下的?”
几天后,他拿着两杯绿豆沙冰到图书馆,坐在对面给我发了个短信:“我认识的人里面,男的女的都没有比你吃的多的,要不,我委屈一下?你要是觉得行,就过来拿杯绿豆沙冰,要是不行,两杯都是我的。”
图书馆嗡嗡的吊扇吹不走非要吃肉的蚊子,我拿着绿豆沙冰着胳膊上的蚊子包,假装看着眼前的英文,强忍着没笑出声。
叁
大三那年蒙蒙过生日,我们几个人去同学租的房子聚餐,我做了一桌硬菜:糖醋排骨、清蒸鳜鱼、炒鸡辣辣辣、凉拌三丝。
蒙蒙吃了一口鸡和鱼,立即就哭了,边擦鼻涕边说:“你怎么突然这么大方放这么多酒这么多辣椒?辣死了。这鱼是喝醉了吗?苦啊。”
白酒和二荆条、野山椒、小米辣、干辣椒、泡姜、仔姜都从同学柜子翻出来的,不用白不用啊。
“网上没写糖醋排骨要先煮了再烧吗?”
“还有刚才你在厨房里背着我们用手拌三丝,我们都看到了”。
菜回炉改造后,大家给面子吃了一半,我又照例把剩的全吃了。
吃完我们手拉手回学校,秋风卷着落叶在空中打转,吹得我打了个饱嗝儿。
蒙蒙说:“你还是别做饭了,以后我给你做饭得了。”
一阵甜蜜涌上心头,还带着辛辣的暖意刺激着喉咙,“哦——”我抱着大树吐了。
“你怎么每次就非要吃完呢?胃不难受嘛?”蒙蒙边拍我背,边递纸巾。
“那么多菜,那么贵,我心疼啊”
我的家教工作下岗了,咬着牙买菜,打算吃完这顿管一个月不吃肉呢。
蒙蒙接着逼我吃了几天稀饭说是养胃,比我还抠门的家伙。
肆
我和蒙蒙属于光脚的遇上不穿鞋的。
我上学靠助学贷款,活着靠抠门,花钱就胃疼,每次进超市大脑都飞速运算除法,pk单价最低的。
他穷的没心没肺的,还爱做白日梦。
蒙蒙说,你英语这么好,以后你想出国也容易,咱们一起去,赚着花不完的美刀,把自由女神的火炬给你换成火炬冰淇淋。
我跟着他笑,我没钱考托福又放弃了保研,这些都没那么让我胃疼了。
伍
我大学最后一个生日,我们又去租房子的同学家做饭,顺便帮他收拾东西,快要各奔东西了。
蒙蒙妈动员了整个家族,给他找了个工作,银行柜员,在北方的家乡。
我自己找了个工作,外企,在成都。
蒙蒙下厨做了糖醋排骨,清蒸鳜鱼,炒鸡辣辣辣,凉拌三丝,大家可能几天没吃饭,差点把盘子也吃了。
我们手拉手回学校,初夏天气说变就变,飘起了雨,我和蒙蒙躲在屋檐下,蒙蒙搂紧我的肩膀,挡着找不着北的疾风。
他看着天,小声说:“我不回家,我陪你在成都,等我找到工作,我们结婚”。
我的胃又缩成一团,我捂着胃,靠在他胸口,闻着他衣服上好闻的香皂味,好想咬一口。
可是,他的衣服,还是大一那件,洗的发白,30一件。
可是,我许了三个生日愿望,第一个是,希望我和蒙蒙以后再不会为吃饭发愁。
雨越下越大,叶子乱七八糟的抖动,花草东倒西歪。
蒙蒙毕业离校那天也下着雨,他抱了一个电饭锅到我寝室,最便宜最结实的半球牌,叫我胃不好自己煮小米粥。
我在楼上看着他撑起蓝格子雨伞,慢慢在街角消失不见,担心万一他突然回来找我怎么办,于是站在窗口谋划着一百种应对,直到天空从鸭蛋色变成卤蛋色。
我们分手了。
陆
我留在成都,上班。
晚上看着城市耀眼的寂寞,我躺在床上经常不停的回想,这么大的人了,随时被房东赶走居无定所,随时加班头昏得好像坐了40个小时绿皮车的硬座,到底在追求什么,到底是为了什么要让自己如此,仔细想想也就只有为了吃饭了。
吃到嘴里,幸福就在体内发了芽,迅速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蔓延到全身,饿过肚子的人才懂。
一个人住的第三年,晚饭吃了50多串冷锅串串加干辣椒面蘸碟,有点撑,就再来了份卤肥肠压一压。
睡觉的时候胃针扎一样,我疼的打滚,全身冷汗。
我挣扎着拆开蒙蒙寄给我的小米,用他送的电饭锅熬粥。
小米不是喂鸟的吗?能吃吗?
粥的温润熨平了胃的伤口,胃慢慢复活了。
我看着天空一点点泛白,默默流泪,终于熬到天亮就给蒙蒙打了电话。
第二天,蒙蒙坐末班机到了,
我在学校门口烧烤店等他,看他的QQ空间。
除了一个比我年轻漂亮,拍照老挨着他,明显影响他事业的可疑女同事,看来第二个生日愿望——希望我和他都工作顺利——也实现了。
他还是老样子。
我说伏特加兑七喜加柠檬简直完美千万不能换成雪碧,昨天我是喝多了不好意思折腾你大老远跑一趟。
我争取到外派去美国工作了,下个月就走,顺便告个别。
我势必艳压那边的中国女博士们,到时候被默多克之类的人追求怎么办,我还是做个普通美国人好了。
他说:“说的好像你能不当普通人似的,你以为美国人都瞎吗?”
他一只手伸到我面前,说:“你这肠胃下半辈子也算废了,别去祸祸美国人了,你不是想见我吗,现在给你抓住我的最后一个机会,以后没人半夜起来给你煮粥你可别后悔。”
炭火细碎的火花漂浮在嘈杂的夜晚,烧焦的五花肉嗞嗞冒油,他不让我吃,说对胃不好。
柒
我是蒙蒙。
大一入学的火车硬座车厢里,旁边老乡悄悄对我说:“你看那个女生,除了吃,就是睡,吃得那么多咋还不胖呢?”
小麦坐走道的另一边,没有亲友同行,她20多个小时几乎都趴在桌子上睡觉,皮肤白白的,马尾辫翘着,像个初中生。每到饭点儿她就醒了,戴上黑框眼镜,端着老年人专用的不锈钢饭盒认真的吃两包泡面。
后来发现这个干什么都像吃饭一样认真的死脑筋居然是我们班的。
有一天,我网吧通宵后,早上回寝室,路过湖边,好像听见宋丹丹在读英语,谁敢发音这么难听啊?
是小麦,考第一就是这么死学来的吧。
她与世无争的读东北英语,还是没看到我。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居然练成一个绝技,不管多远,视线总能穿越人流,把小麦找出来,可能跟她一天天变胖也有关。
不出我所料,我们终于在一起了,那天是09年6月2日。
大学还没玩够就毕业了,我妈非要我回家,我宁死不从。
小麦红着眼圈说,如果她妈能给她找个工作,能对她那么好,她一定不会伤害她妈。
在她死心眼的坚持下,我们分手了。
我想,电饭锅替我看着你,我等你到28岁,如果到时候我还没把你找回来,我才放弃。
今天我28岁了,我要结婚了,新娘捧着花束,迎着黏黏的小雨,拖着裙摆走到我身旁。
音乐暂停,我对她说:“小麦,我爱你。”
在爱你的第7年,我又把你找回来了。
在爱你的第9年,我娶了你,你带着电饭锅和面包机。
你有多爱一个人,就会在TA身上花多少时间,来时的路从来不曾消失,只要你愿意花时间找回来。
时间可以冲散浓稠热烈的爱,时间也可以把失散的爱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