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遭收押禁见,但已拉好两条“防火线”拼无罪?

台海网7月12日综合报道   台湾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被控在其桃园市长任内涉贪,遭检方声押拼交保,前两次分别被桃园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币500万、1200万元交保,但均遭到检方抗告。前民意代表蔡正元表示,检方选择办这个案子太怪了,这个案子还有很多争议,能否勾串证人、算不算贪污,法官都有自由心证,“不收押也不搜索,就留下以后判无罪的空间”。昨日(7月11日)下午,桃园地方法院第三次开羁押庭,经逾4小时审理,裁定郑文灿收押禁见。

▲郑文灿(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片)

前民意代表蔡正元7月10日在岛内政论节目《大新闻大爆卦》中指出,“郑文灿如果不是民进党,早已经被押起来了”,至于这500万元到底算不算贪污也还有争执,检方指控郑文灿变更地目让人获利50几亿,但却只拿500万元,但变更地目是合法的事,也没看过民进党行情这么低的,要不是真的没拿、就是没查到更大条的。

蔡正元坦言,有人说检方只是要给上面交代,找个不容易起诉的案子,因为郑文灿还有其他更大的案子还在冰冻状态;他也感觉检方办这个案子太怪了,这种有疑虑的案子很容易被法官挑毛病、被郑文灿反驳,“法官不收押也不搜索,就留下以后判无罪的空间”。

港媒中评社则报道,郑文灿除了找来三大咖律师辩护外,对于涉贪案也似乎早已拉好二条防火线来力拼无罪。

第一条防火线是,外传被检调掌握的这500万元款项签有借据,试图营造两者间是借贷关系,撇清收贿的疑虑,来力拼无罪。

第二条防火线则是,外传当时检调监听译文外泄被郑文灿知悉,郑才紧急在2018年8月归还款项,也因为有还款的动作,就算同案关系人都咬定500万元是贿款,但郑的辩护律师还是能以“收贿未遂”来主张,因“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并未处罚未遂犯。

但有岛内法界人士认为,收贿是“即成犯”,即使事后退款,也不损收贿罪的成立,因此郑文灿的律师团若让火烧到第二条防线,要拼无罪的机率并不大。

不过,随着法院最新裁定结果出炉,民进党廉政会11日当天表示,从12日起郑文灿将停权三年。台媒称,郑文灿一度被视作民进党内“政治明星”,其政治生涯必将受此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