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鼓励广电机构与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创作播出上深入合作

4月7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扶持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提到,鼓励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创作播出上深入合作,鼓励台网联制联播节目推荐参评。

根据《通知》,总局2024年拟继续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扶持工作。参评节目应为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创作播出的季播、周播和特别节目,包括公益、文化、综艺、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类型(新闻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由广电总局另行组织评选,不纳入参评范围)。参评节目须为各单位原创节目,并在对应季度首次播出。

鼓励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创作播出上深入合作,鼓励台网联制联播节目推荐参评。

《通知》指出,参评节目须突出时代主题,坚持价值引领,坚持创新融合。顺应融合发展大势,贴近青年人需求和特点,打通网上网下,打造台网联制联播的好节目,在创作、生产、播出、宣推等环节与新媒体深度融合。

对于评出的季度、年度创新创优节目,广电总局均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例会、主流媒体、新媒体宣传平台等进行宣传推广。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精品意识,守正创新,持续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高峰之作,不断推动优秀节目扩大传播力、影响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祖薇薇

编辑/弓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