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说|粉丝的热情是一把双刃剑

董宇辉经常表示对别人喜欢他的不理解,说自己长得又不好看,个子又不高,家境也不好,“非常怯懦、喜欢附庸风雅、腹中空空的一个年轻人”,还说“我不能把互联网投射到我身上的关注,都当成自己本身的能量和品质。那些光芒万丈的星辰,可能只是一块冰冷、丑陋、了无生机的岩石……”

董老师真是聪明人,这话首先显得谦虚,其次也是替粉丝去魅,帮他们把热情降温。粉丝狂热是一回事,偶像要保持清醒,要知道,被粉丝看成神是很可怕的,一不小心双方都会很尴尬。

唐朝有位诗人崔信明,有名句“枫落吴江冷”,余秋雨赞叹道:“寥寥五个字,把萧杀晚秋的浸肤冷丽,写得无可匹敌,实在高妙得让人嫉恨。”但这位诗人除了这个孤句之外,只有一首诗留下来,他其他作品,据说都被某粉丝扔江里去了。

《旧唐书》里说,崔信明有天在江上遇见一位粉丝,粉丝说,我听说过您那句“枫落吴江冷”,不知道您还有什么作品。崔信明见有粉丝来致意,心中大快,就把自己百余首作品拿给他看。粉丝一一翻看完毕,冷笑一声“所见不如所闻”,啪地就把诗集给扔到江里去了。

且不急着谴责粉丝,只说这位崔先生,竟然都没掰扯两句,就那么走了。是他修养好,还是认清现实,知道多说无益?又或者是因为他本来气场就不够强大呢?人家一批评,他就心虚了,人家扔水里,他也觉得那是他那堆破烂最合适的归宿。

我严重怀疑是后一种,因为要不然的话,他还可以再写啊。估计是那回被粉丝伤透了心,就此金盆洗手了。

粉丝有时比“黑子”更可怕,当粉丝无限敬仰无比热情地对你挥动着荧光棒,但凡常人,都会视为命运派发的福利,轻飘飘地,不那么设防了。这种情况下,粉丝若想伤你,便如打入内部的特洛伊木马,会杀得你措手不及。

这不是作者的错,也不是粉丝的错。生活的多样性,注定人与人只能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张爱玲和她的超级粉丝亦舒也曾有这么一番经历。

1976年,宋淇写给张爱玲的信中。宋淇写道:“另附阿妹一文,大骂其胡兰成,此人即‘亦舒’,宁波人,心中有话即说。”

真是“有话即说”,亦舒的这篇文章,题目就很泼辣,叫作《胡兰成的下作》,文内更是为张爱玲打不平,说:

“我十分孤陋寡闻,根本没听过胡兰成这名字,香港长大的人哪里知道这许多事,恐怕都觉得陌生,所以看过之后觉得这胡某人不上路。张爱玲出了名,马上就是他的老婆,书中满满的爱玲,肉麻下作不堪。”

她这番话是针对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今生今世》一出,张爱玲不胜困扰,她给夏志清的信里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夹缠得奇怪,他也不至于老到这样……后来来过许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

她不能出恶声,否则就会为胡兰成利用。她不想白白便宜了“无赖人”,骂他都是为他做宣传。

但那口气总咽不下去,现在好了,冒出一个快言快语的亦舒,大骂胡兰成,宋淇自然忙不迭地告诉张爱玲,张爱玲看了,别管是否全盘赞成亦舒,先喊了一声“真痛快”!

在这个时候,他们是同一阵营里的。按照常理,一个阵营里的人,应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时刻保持同一口径,可是,这种情形,只是发生在俗人堆里。爱玲不俗,她的粉丝亦舒也不俗,“我爱偶像,我更爱真理”,亦舒没有这样说,却是这样做了。两年后,还是这个亦舒,同样快言快语地大批张爱玲的新作《相见欢》:

“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连我都说读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还是欣赏的。

“我本人一向把张著当《圣经》,可是摩西忽然复活显灵,反而吓个半死……商业社会年轻一代为生活奔波得透不过气来,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该怎么办?如把它当古玩,明明已大大贬了值;当新货,它偏偏又过了时……”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话说得残忍,似乎人家曾经美过,曾经英雄过,就负有维护大众感觉的义务,要么死掉,要么就再不出来见人。亦舒对一个作家做此要求更属无理。人都是为自己活着,别人的观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张爱玲也说,读者不希望作家改变风格,只想看一向喜欢的,他们以前喜欢的,大都期望可以再次读到,比如某某作家那样,但我学不到。

即使在最落魄的日子里,张爱玲依然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的文字可以不朽,而不仅仅局限于“最棒的言情作家”之列。爽文是爽文,巨作是巨作,巨作有时恰恰要跟读者的阅读期待对着干。

《相见欢》就是一部对着干的作品。正如亦舒所言,通篇对话,几乎没有情节,但情节其实正在对话中展开,在那些破碎的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拼凑出两个老女人的前世今生,她们曾经的美与爱。而岁月带给我们的悲伤,并不是目睹沧海瞬间桑田的惊悸,更在于平淡时日里,看真实的美,被日渐消磨。

有点儿像实验派的电影,又靠近张爱玲所喜欢的海明威的“冰山写作”理论。即使不算一部成熟、成功的作品,起码是张爱玲的一次试验。但像亦舒这样的读者,是容不得偶像试错的。她宁可偶像待在福尔马林中,做一个不老的完美僵尸。

所以,亦舒说:“朋友喜欢《半生缘》而我不,整个故事气氛如此沉郁,到了完场,不幸的女主角始终没机会扬眉吐气,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

“当然不及《倾城之恋》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看呢’,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呵她终于修成正果,多么痛快!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练成神功,升为教生,女主角得偿所愿,傲视同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为什么不呢,在现实不可能,故寄望于小说。

“真实生活苦难重重,荆棘遍地,苦闷无聊之至,你爱看骆驼祥子?我不要看,我爱看华丽的俊男美女教事,赏心悦目。”

“骆驼祥子”得罪谁了?不爱看没关系,用不着那么骄傲吧?亦舒与张爱玲,只能在《倾城之恋》里有交集,但即便是《倾城之恋》,也比亦舒笔下那些大头梦更为写实而残酷。

相对于亦舒的快言快语,张爱玲态度暧昧,她不满地说亦舒和水晶都恨不得她快点儿死掉,免得破坏形象,但同时又极其理性地说:“这些人是我的一点老本,也是个包袱,只好背着。”

水晶又是怎么回事呢?和亦舒一样,是另外一个让张爱玲无语但是无法切割的粉丝,水晶明确表示不喜欢《白玫瑰与红玫瑰》的结尾,也是嫌王娇蕊混得不够好,读起来不痛快。张爱玲明知道他们是两路人,却也不打算拉黑他,因为他对她有用。

水晶比张爱玲小15岁,张爱玲走红上海时,他正好住在法租界,十岁时就读过张爱玲的《留情》,“篇中写的纷纷下坠有如范仲淹笔下‘飘香砌’的法国梧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

1970年张爱玲在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工作时,水晶正好也在此地进修。他打听到她的住处,去按门铃,张爱玲在传话器里把他拒绝了。他不甘心,又打了很多电话,有次凌晨碰巧接通,张爱玲还是拒绝,理由是“感冒的时候,我一讲话就想吐,所以只好不讲话。”

但是到了第二年6月,张爱玲主动写信给水晶,约他周末见面。他们从晚上七点半开始,足足谈了7个小时。

张爱玲像张子静形容的,逸兴遄飞,谈《海上花》,她说:“像红楼有头没有尾,海上花中间烂掉一块,都算是缺点”。谈《红楼梦》,她说秋桐是个功能性的人物,水晶指出《半生缘》里的阿宝也像是功能性的人物,普通人不可能那么会演,张爱玲表示赞同,说当时需要这么个人物,没办法。她还建议水晶将这种意见写到书评里,因为“写批评如果净说好的,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

她喜欢沈从文的作品,认为老舍最好的是短篇。

张爱玲也谈到自己的写作,谈到《红玫瑰白玫瑰》、《半生缘》、《赤地之恋》中的人物。张爱玲说《传奇》里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其本”……

她说她现在写东西,完全是还债——因为从前自己曾经许下心愿。“我这个人是非常subbom(顽强)的”她又补充一句,“像许多洋人心目中的上海,不知多么色彩缤纷,可是我写的上海,是黯淡破败的。”而且,她用手比划着:“就连这样的上海,今天也像古代的“大西洋城”(athaxie),沉到海底去了。”水晶说,她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玉石俱焚的感慨。

全程张爱玲喝了好几杯咖啡,可谓是倾心吐胆,无所不至,给水晶留下的印象是“活泼和笑语晏晏”。张爱玲不是说,她喜欢听人家说胜过自己说吗?还说如果总是自己说,过后想想总是后悔的,她为什么对这个初次见面的来访者敞开心扉,呈现出令人吃惊的另一面呢?

研究者都分析说跟她当时在学校里遇挫有关,她想找个人讲述自己的文学观点,选择水晶做她的听众,可能就因为他是离她比较近,又是对她很热诚的一个人吧。

她还送水晶的女友一瓶八盎司的香奈儿n.5号香水。

水晶难免受宠若惊,写了一篇《蝉——夜访张爱玲》。

那么水晶是不是张爱玲的知己呢?似乎并不。张爱玲后来给宋淇的信里称水晶是她“所有认识的最多疑的人”,又说“《联副》上水晶的《色,戒》书评看得我呲牙咧嘴,真是宁可没有。看了想提前写我那篇《色·戒》的,再一想不行,他会又再写一篇,像关于‘药转’一样的没完了,末了一篇无聊得了都没了一下。” 

烦水晶到这个地步,她还是没有和水晶切断关系。因为水晶虽然不靠谱,但靠谱的人,除非像宋淇这样的挚友,否则不大可能成天到处吆喝帮她保持热度的,张爱玲需要热度。

这里可以看出张爱玲世故圆滑的一面,然而并不让人反感。因为她的世故圆滑,不是要去挣得名利,而是想得到一个更好的写作环境,不得不做自己讨厌的事。她这简直是为人类文化的发展做牺牲呢。

所以无论如何她不能和粉丝翻脸,虽然粉丝喜欢的,可能正是她所厌恶的。但他们是她的包袱,也是她的老本,既然吃肉,就不能怕挨打,张爱玲始终有这么一种清醒。

文 / 闫红  图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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