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多一度丨“隐形加班”也算加班,关于加班这十个问题你要清楚

#全国首例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案#冲上热搜。1月23日,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作工作报告。寇昉提到,2023年,北京法院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1526件,依法保障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详情>>>

你遇到过“隐形加班”吗?关于加班,你了解多少?一文速览>>>

线上办公、网络办公的普及,让不少劳动者没有了上下班的明显区别。图/ic photo

哪些做法是“隐形加班”,你遇到过吗?

“隐形加班”就是在休息时间,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须随时随地在家加班。这种加班,将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完全混在一起,又不能享受加班费,像这种超时加班非常隐蔽,甚至很多职场人都没意识到自己在超时加班,不知不觉自己“被加班”了。

这些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做法实际上也是“隐形加班”:

(1)把团队建设活动安排在周末。

(2)不许休息时间关手机!要保持电话畅通。

(3)24小时不得关机,收到消息10分钟内回复。

(4)领导不走你也不能走。

(5)开会都设在晚上,美其名曰叫培训。

……

实际上,“隐形加班”现象并非新问题。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新的“隐形加班”现象正在不断蔓延。

关于加班和加班费,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因工作原因,经常需要加班的员工并不在少数。关于加班,这10个问题你一定要清楚。

一、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同时,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审批,算加班吗?

判断是否加班有3个标准:

1.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

2.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

3.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若满足以上条件,即使公司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也不影响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这一事实的认定。

如果劳动者主动要求加班但未经单位审批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

三、哪些证据可作为加班证明?

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含有加班内容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单位盖章的考勤表;加班开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记录;加班通知,如微信群、qq、电子邮件通知等;双休日、节假日出差的机票、车票、发票等;有支付加班费记录的工资条;加班期间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的记录;证明存在加班的工作记录和工作成果;同事、工友之间的证人证言等。

四、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①基本工资(底薪);②技术津贴;③岗位津贴;④物价补贴;⑤全勤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五、调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资吗?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一般是周六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如果不能补休,就得给加班工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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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制加班,劳动者能拒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其工作任务,是违法的。

七、弹性工作制节假日有加班费吗?

目前我国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俗称的弹性工作制。并非所有岗位都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用人单位对其也不作考勤要求,所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日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以及双休日工作的加班费。但是如果法定节假日工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八、不愿加班,单位能否扣奖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聘用方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扣发奖金。

九、申请加班工资有时效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加班费争议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没有时效限制。若员工已离职,申请仲裁则有1年的时效限制。

十、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行政责任,即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当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加班费的义务,同时还可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劳动者提供了权利救济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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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离线权”?

2016年法国率先在劳动法典中引入了雇员离线权的概念,即“断开工作网络连接从而不接受雇主指示和提供工作的权利。” 欧盟2021年《离线权指令建议文本》的指令草案条文第2条规定,“离线”是指“在工作时间之外,不直接或间接通过数字工具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或通信”。

随着我国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职场中使用微信、电子邮箱、qq、钉钉等网络媒体进行信息沟通的现象非常流行。用人单位经常利用上述软件进行工作联系、发布指示和宣传广告等。如今,居家办公和线上办公越来越普遍,导致劳动者工作时间增加,休息权和健康保障遭遇挑战。

所谓“离线权”,就是除法定或约定之外,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有权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相关工作事宜,并不得因此遭受不利对待,从而进一步保障休息时间的完整性与连续性,促进工作与生活平衡的实现。离线权是衍生性权利,来源于劳动者的休息权,其核心主要包括:一是“离线”,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不受用人单位打扰,非工作时间收到用人单位的工作指令可以不作出回应;二是劳动者不会因行使该权利处于不利地位,用人单位不以此对劳动者做出不利处罚。“离线权”的引入有利于解决居家办公状态的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的普遍问题,有利于控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促进工作和生活的平衡、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安全健康权,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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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京报、央视财经、福州市总工会、江西人社、黄石司法、金凤法院、青春浙江公众号、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编辑 艾峥 校对 付春愔